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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隱晦的問了老半天,還好我也不是初出茅廬的黃毛小子了,勉強應付了過去。”
“但我想,這總歸不是個事兒,得想辦法解決。待在老家也顯得我蠻心虛的,就又主動回新安了。當然,靈牌我也還隨身帶著——不敢放家裡啊,不然被我爸媽發現解釋不過去。”
“回到新安,重新找了個工作,租了套房,就這麼繼續生活了唄。就這樣又過了一年多,姐夫租了個大複式,雖然不是買的,但還是挺高興,搬家當天就請我過去吃飯……”
“吃完飯回去,我發現我家進賊了。但奇怪的是,值錢的東西都沒丟,就是到處翻了翻,可把我給嚇的。我趕緊跑到衛生間看了看,鬆口氣,我藏在電熱水器後邊的靈牌還在……”
“我再一琢磨,這賊的目的很顯然不是偷東西,而是找東西。除了靈牌,我想不到還有什麼東西是值得賊惦記的,而這個賊,搞不好就是我老闆,或者我老闆派來的……”
“我被嚇死了,雖然想著老闆可能還懷疑我,但我沒想到他竟然會上門,靈牌放家裡也不安全了,我就趕緊把牌子放包裡,同時報警,然後給我姐夫打了個電話,說家裡進賊了。”
“我當時其實沒想那麼多,只是心裡有些慌,想和我姐夫求助,但話到嘴邊又開不了口,只說進賊了。姐夫很上心,說馬上過來……”
“然後,他陪我去派出所做了個筆錄,就把我帶他家,說他家房間多,先湊合著住兩晚。接著,我才發現揹包裡有個靈牌……”
“本來我都想著乾脆把靈牌扔掉得了,這玩意兒放我身上就是個燙手貨,我又不敢去威脅我前老闆……但又怕扔了被人找出來,惹上麻煩事。”
“然後……我思來想去,還是放我姐夫這兒最安全,我姐夫和老闆沒半點關係,老闆懷疑不到他頭上。而且姐夫生意做的大,人脈鋪的也廣,能量根本不比那老闆差……就算被發現了,我大不了坦白唄,所以就……”
“基本上,事情就是這樣了。之後又陸陸續續的遭了兩三次賊,門鎖換了一次又一次,不過可能是因為始終沒發現,那老闆對我的疑心也就打消了,這一年倒是沒再碰過這種情況。”
說完,他又急著辯駁,說:“真的,這事兒跟我姐姐沒有半點關係,你們……”
於辰輕嘆口氣。
不管聞兆人品如何,至少,他和聞晶的感情是真的。
可惜……
把一塊靈牌,放在田奕航家裡長達兩年,卻一直沒被田奕航發現。要說沒有聞晶幫他打掩護,又怎麼可能呢?
哪怕,田奕航去雜物間的頻率很低。
不過,聞晶是否知情,對本案關係確實不大,關鍵在於聞兆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所以於辰沒在這事兒上多做糾纏,只問:“你那個老闆叫什麼名字?”
“紀鑫。紀是絞絲旁加一個自己的己,鑫是三金鑫。”
“好。”於辰將這個名字記下,隨後說:“你說的這些,我會派人展開調查。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那麼,你的那些條件,我可以答應你,將線索獲得方式定義為匿名人提供。”
“但,如果你說的不屬實,那你恐怕就會變成咱們的重點調查物件了。”
“可以。”聞兆點頭,表示理解。
於辰又接著說:“這段時間,你不要離開新安,保證手機暢通。”
“嗯?”聞兆這回有意見了,但想了想,還是點頭:“我姐出院之前,我不會走。但要我姐出院了,怕就難保證了。”
接著,他又趕緊解釋:“警官,我剛結婚,拋下老婆來新安看護我姐,孃家和我老婆倒不至於有意見,但我姐出院了還不回去,就說不過去了,我還要陪老婆回孃家辦回門呢。”
“理解。”於辰說:“我們儘量在你姐出院之前,把事情查清楚。”
“那我現在可以回醫院了嗎?”
“請便。”
……
目送聞兆離開,於辰才瞥向袁友衝:“老袁,你怎麼看?”
“查吧。”袁友衝說:“他應該沒有撒謊。當然,肯定也有一定程度的保留,要完全相信他……”
“放心,我又不是智障。”於辰翻個白眼:“我的意思是,想要查清楚這事兒,可能涉及跨地域乃至跨省份調查,要不要跟許局甚至刑廳打個報告?”
“行。”
……
於是,中午兩人就來到市局,找到許乙銘,彙報了這件事兒。
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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