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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說,一面走,眾人很快來到一樓大堂。
這時,忽然有個男人衝進派出所,見到於辰等人,立馬跑上來,著急的說道:“警察同志,報警……我,我要報警!”
於辰一愣,問道:“怎麼了?”
男人嚥了口唾沫,說:“我兒子,我兒子丟了!”
所長立馬追問:“怎麼回事?你先不要著急,好好說。”
“好……好!”男人連連點頭,又接著說:“今天中午,我老婆娘家人過來看她,我就開著車,帶著我兒子來接。我停好車,一回頭他就不見了!”
一番交談後,於辰等人大致弄清楚了前因後果。
男人名叫田奕航。
本月一號,臘月廿七,他妻子聞晶不慎摔傷,從家中樓梯上落了下去,傷到了脊椎,並第一時間送往市一院治療,原定次日回家的行程自然也只能取消了。
女兒受傷,做父母的當然焦急、心痛,奈何正好趕上聞晶弟弟新婚,只得過年後,也就是今天才奔赴新安探病,高鐵於下午三點到達,田奕航便帶著兒子田君泉到新安北接車,不曾想孩子竟然走丟了。
聽完前因後果,所長看向於辰,說:“那個,於隊,你看這……”
於辰明白,所長實際上已經不想繼續費心思跟進這樁盜竊案了,況且兒童走失這事也不小,確實需要第一時間展開調查,便點點頭,說:“這樁案子就交給你負責吧,盜竊案由我們繼續跟進就好。”
“那成。”所長眉頭一軒,緊跟著立刻又沉著臉,問道:“田先生,能麻煩你仔細描述下你孩子的年齡、身材樣貌特徵以及穿著特徵嗎?”
“好的,他剛滿七週歲,但長的挺壯實,身高有一米四七,六十三斤重,今天穿著件橘紅色的棉夾克,裡頭搭件米色的毛衣,褲子是黑色的加絨褲,鞋是白色的特步。”
“你是在哪兒停的車?又是在哪裡發現孩子走失的?哦,瞧我,那個,先跟我來詢問室吧,我做個具體的記錄,這邊走。”
目送他倆離開,袁友衝問:“事情安排下去沒?”
“哎,忘了,我這就安排。”
……
翌日,九點。
三名魔術師經通宵達旦的研究,最終確定,嫌疑人所用的“障眼法”,就是利用乘務員與兩名乘客的身體,擋住監控與其他乘客的視角,接著用帶快速開合機關的行李箱將目標行李箱竊走,帶下高鐵的。
同時,案發列車上的一件留置行李,也引起了警方注意——當次列車共有二十餘件行李滯留,小的包括手錶、錢包、手機等,大的則有揹包、手提袋和行李箱之類。
其中一件行李箱,與嫌疑人熊達描述的款式一致,當地鐵路公司工作人員開箱檢查並拍照後,交由熊達、熊仲辨認,確定該行李箱確實是他們置換後的行李箱,裡頭的行李物品與他們放進去的“填充物”一致。
不過,留置著該行李箱的車廂,與兩名依舊被警方控制著的嫌疑人所在車廂並不一致,想來,他們還有其他的同夥,且與他們並不在同一車廂內,登車後迅速藉助人群的掩護,將行李箱交給了同夥。
這種行李箱雖然有密碼鎖,但對於專業的竊賊而言,防護等級無疑太低太低,於是,列車開動,同夥開箱後發現,裡頭並非是自己這次作案的目標,而僅僅只是些不值錢的衣物時,乾脆就將它留在了高鐵上。
透過調取監控,警方很快鎖定了將該行李箱放在貨架上的嫌疑人,對比購票資訊,迅速確定他的身份,並和當地警方取得聯絡,將之傳喚到公安單位。
緊跟著,一份調查報告遞到於辰面前。
乘務員和倆嫌疑人並沒有直接關係,但有個“中間人”,與雙方關係都相當密切——他是乘務員的舅舅,也是那倆嫌疑人的“師傅”,名叫張方林。至於乘務員本身,倒是沒有太過複雜的背景關係,讓於袁倆鬆口氣。
張方林名下有個保險櫃製造廠,而那倆嫌疑人,就是他的徒弟,跟他學手藝。
更重要的是,他就是那個將行李箱放上貨櫃的嫌疑人。
案件終於取得了重大突破,於袁倆都鬆了口氣。
半小時後,當地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確定,行李箱上有著張方林的指紋,作案嫌疑確定。
下午五點,張方林和涉案乘務員,連帶著行李箱都被押送到北站派出所。
鐵證面前,四名嫌疑人對盜竊行為供認不諱,但後續如何處置,也讓於袁倆相當頭疼。
乘務員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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