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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袁友衝說:“咱們不知道他是受了什麼刺激而行兇,也不知道他會不會再次殺人,什麼時候動手,所以,必須得儘快將他緝拿歸案。”
“如果是反社會殺人,”於辰皺眉:“那他應該應該持續『性』行兇才對啊……”
“你傻麼?”袁友衝翻個白眼:“他就自己一個人,加害受害者婁萱,刺傷了見義勇為的年輕人,邊上的圍觀群眾還會出於畏懼而不敢輕舉妄動。”
“但他真要持續行兇,被盯上的幾個躲不了的圍觀群眾為了活命,肯定得豁出一切把他給控制起來。歹徒顯然不想把自己也給搭進去,才不會幹這種傻事。”
“不管怎麼說,咱們得做好最壞的打算。”景淑君道:“必須在最短時間內把這傢伙給抓住,同時還得彙報上去,請上級加強治安巡邏力度。”
……
一小時後,例會召開。
個別刑警回到分局會議室彙報工作,但更多的,則是利用對講機參與會議,好在會議結束,分工完成後直接投入工作,而不是把時間浪費在往返路途中。
會議結束後,他們得到了條重要線索。
婁萱與她男朋友,或者說前男友常振波,於三年前談婚論嫁買房。
兩人談了已有數年,大一便開始談,感情穩定,相當恩愛,雙方父母對這樁婚事兒也相當滿意,唯一的問題在於,男方父母前不久剛買了一間商鋪,資金週轉困難,無力承擔房子首付。
雙方家長協商後決定,首付由女方家庭承擔,男方家庭負責購置傢俱及十年房貸。
沒辦法,新安房價極高,因此,婁萱及父母已經將所有積蓄都掏了出來,後續每月萬把塊錢的按揭款,以婁萱及常振波的收入倒勉強可以承擔,但壓力會極大,更別說婚後生育撫養小孩了。
因此,女方父母便希望男方家庭能先幫還十年房貸,度過這段時期,也好讓夫妻倆存點積蓄,再自行還貸。
常振波的爸媽倒也很乾脆的同意了,畢竟都是為子女做考慮嘛。
但他們有個條件,房產證上得寫常振波的名字。
他們的意思,十年房貸,總計一百二十多萬,已經超過首付不少了,因此,乾脆就當向女方及其家庭借錢付的首付,這按揭還款的錢就當是還給女方家庭了,讓婁萱和常振波每月收入抽成一部分出來給婁萱的父母就是。
婁萱父母想了想,還以為親家覺得讓女方出首付面子上過不去,反正房子都是他們倆的,寫誰的名字都一樣,領了證都算共同財產,就算以後出了什麼什麼意外,自己女兒也不會吃虧,便同意了。
但問題在於,他們這會兒還沒領證呢……
買房後頭三個月,倒一切正常,但三月後,婁萱和常振波就子女問題鬧了矛盾——婁萱並不同意婚後辭職安心相夫教子,而常振波這直男則覺得婁萱有義務為家庭和孩子在事業上做出犧牲。
以此為導火索,矛盾越來越大,因此,領證的事兒一直往後延,直到去年年中,雙方感情徹底破裂,分手。
問題來了——房子怎麼辦?
常振波聲稱房子是自己的,首付款只是管婁萱和她父母借的錢,自己願意償還這筆債務還。
可那會兒,房價已經漲了五成還多,而且肯定還會再漲,且首付款共計七十六萬四千元統統都是女方出的,但常振波聲稱只借了三十萬,還提供自己及家庭的銀行流水、存款,想以此證明自己絕對有能力供這套房。
女方自然不同意,在法庭上鬧得不可開交,後來還是女方做出了讓步,房子不要了,利息也不提了,把首付還給她即可。
然而,許多糾紛中,一方退步,不但不能息事寧人,反而只會讓對方得寸進尺。
比如,常振波一方面決不讓步,堅稱自己只借了三十萬,另一方面,又說現在沒錢,先還個零頭,以後有錢了慢慢還。
至此,雙方徹底撕破臉,反目成仇。
這會兒婁萱死了,與她有巨大矛盾、經濟糾紛的常振波及其父母都具有相當大的作案嫌疑。婁萱父母也稱,肯定是常振波殺的人。
而袁友衝一小時前的推測,也僅是認為本案兇手很可能系無差別殺人,並沒有排除其他諸如仇殺、情殺、經濟糾紛殺人等『性』質的可能。
另外,常振波身高恰好在一米七五左右,身材中等,與被監控拍到的行兇歹徒身材特徵挺接近的。
憑此,便滿足傳喚條件,請他過來配合調查了。
景淑君撇撇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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