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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友沖懷疑,卓花花之所以有如此表現,有可能是因為受到了背後犯罪團伙的威脅。

用以脅迫她的價碼,或許便是她一對兒女的『性』命。

哦,不對,應該說只可能是以她兒女『性』命為要挾,『逼』迫她這麼做。

她的行為,就算刨除襲警這事兒,也屬於投放危險物質罪,或故意傷害、殺人罪,前後者的界定就不細說了,要被定義為前者,即使未造成任何嚴重後果,也得蹲個三到十年,而若於辰、袁友衝被如此大量的濃硫酸潑到,恐怕至少也是個重傷並毀容。

再結合二人辦案xing jing身份,卓花花必然被判死,死緩都別奢望。

換句話說,她在用自己的生命設陷阱。而能讓人甘願拋棄自己生命的,除了信念之類的強烈精神追求外,恐怕便只有對自己而言更重要的人的命了。

比如,為了給卓花花爭取到一線生機而甘願赴死的尤永安——如果卓花花沒說謊的話。

但,這裡有個邏輯問題沒法解釋:雖然還沒來得及仔細檢查潑灑噴『射』濃硫酸的機關,但顯然佈置的還算精巧,再要將它隱藏在地板、天花板之中,肯定需要大量時間。

一月半月的,未必夠。

而那時,尤永安可還沒死,甚至,卓花花都還沒“告密”呢。

既然如此,是誰,為的什麼而設定了這套機關,又想對付什麼人?

對付袁友沖和於辰嗎?從已發生的既定事實看,確實如此。可設計者憑什麼認為他倆一定會來平漁村辦案?連這都沒法確定,又如何保證他倆會中招?

換個思路想,設定陷阱的又是誰?尤永安?還是犯罪團伙成員?可不論是誰,和於袁二人都不認識,為什麼要弄機關對付二人?

就算是犯罪團伙成員,曾經因“立場衝突”和於袁二人結下了樑子,想打擊報復他倆,那問題又回到了原點:怎麼保證於袁二人會來平漁村,踏入這家門,然後中招。

想對付他倆,直接製造起車禍之類的不就結了,何必繞這麼大的彎。

想來想去,只有一個解釋:該陷阱原本要對付的物件,絕非他倆,只是它最終也沒能發揮作用,而又被犯罪團伙成員發現,便乾脆用來對付於袁了。

可問題是,該團伙咋知道該陷阱的存在的?

還有,他倆辦案過程始終非常謹慎,並未透『露』案情進展,甚至出於保險,連不少民警都被瞞著。

那麼,該犯罪團伙可能會為一個未必會被偵破的槍殺案,而做出重傷甚至殺死倆警察的智障計劃與決定嗎?

除非以卓花花兒女『性』命為挾,『逼』迫她按照計劃幹掉於辰和袁友衝後,攬下所有罪責,但依舊有些冒險。

而且也沒法解釋,他們為什麼會在至少半個月一個月之前,便做好這一佈置,等著於袁二人上鉤。

倘若他們的目的並非於袁,是其他人的話,比如其他xing jing,那為什麼先前xing jing上門走訪調查的時候沒事兒?難不成,是因為他們認為xing jing們先前並未觸碰到案件真相?

……

電光火石間,袁友衝便想了許多事兒,一個邏輯矛盾,也衍生出越來越多無法解釋的矛盾。

很快,他反應過來,這會兒並非思索這事兒的時候,回頭再慢慢查就是。

當務之急,是保護好尤尋與尤向雨倆姐弟——既然猜到他倆可能受到犯罪團伙威脅,自然得有所行動,儘可能將他們解救出來。

於是,他立即掏出自己的手機,卻發現,之前被於辰一撞,後又在地上一滾,竟然將手機給砸壞了,開不了機。

沒辦法,他只好先放下被銬著的卓花花,走到於辰邊上,說:“老於,好點沒有?”

“好多了。”於辰一手緩緩『揉』捏自己腰部,一邊說:“沒剛剛那麼難受了,但我估計,接下來幾天時間恐怕都沒法做劇烈運動。不過不太嚴重,感覺應該不是扭著了,估計是拉傷或者抽筋。”

“嗯,那你這段時間就休息會兒。”袁友衝道,隨後伸出手:“手機給我下,我的手機摔壞了。”

“好。”於辰沒二話,從口袋中掏出手機,解鎖後遞給他。

他接過,撥通了支隊政委劉睿的電話,並開了擴音。

“喂,老於,怎麼忽然給我電話啦?你那邊工作有困難?”劉睿聲音從話筒中傳出。

他與於辰一樣,都是支隊主官,只是負責分工不同罷了,他主要負責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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