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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有點吧。”袁友衝捏著自己下巴說道:“不過,陶波和陸昌旭二人相比,我個人覺得陶波的嫌疑更大一些。”

“可我的看法與你正好相反。”於辰皺眉,說:

“從剛剛詢問過程來看,咱們之所以懷疑陶波,根本原因在於他與畢荷的仇怨太大,幾乎不可調節,還有就是提供不在場證明卡的時間右是在太巧了,此外,咱們至少沒感覺到他在撒謊或是有所保留。”

“而這個陸昌旭,至少按你說的,他在敘述過程中有所保留,甚至還撒了謊。而按照一般規律,在調查、詢問過程中,誰撒謊,誰便具有一定的作案嫌疑,應該納入調查目標。”

“以這個思路,應該是陸昌旭的嫌疑大於陶波的嫌疑才對呀,你怎麼會更懷疑陶波呢?”

“你說的對。”袁友衝頷首,隨後略帶戲謔的說:“不過,你剛不還在說我說啥就是啥麼?”

“emmmm,”於辰撓撓頭:“哄小朋友的話,你別當真哈。”

袁眼睛一瞪:“嘿你說啥?”

“正事要緊,正事要緊。”於辰趕忙岔開話題:“快說說,你到底怎麼想的?”

“懶得和你計較。”袁撇撇嘴,解釋道:“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我沒說陸昌旭沒嫌疑,只不過覺得陶波嫌疑更大一些罷了。再來給你分析一波。你覺得,這兩個人,誰跟畢荷之間的仇怨更大?”

於辰接話搶答:“這其實要看怎麼理解,陶波被畢荷狠狠踐踏了尊嚴,以至於時隔九年再次見到,仍舊差點憤怒的失去理智,欲殺之而後快;而陸宇平則是簽了陸昌旭三十萬,並間接導致其老父親死亡。”

“嗯,你說的也有理,這兩人的動機都很充分,比較個高低沒有意義。”袁友衝頷首:

“那動機就不說了,再從犯罪成本出發考量。陶波之所以放棄殺人,其實也是出於犯罪成本的考量,理由可以說非常充分,但在詢問過程中就說了,道理誰都懂,關鍵看能否做到。”

“明確這點,咱們就刨除這兩人的主觀敘述,好好剖析剖析他倆的犯罪成本。”

“對於陶波而言,殺人後面臨三種可能:逃亡、被抓、僥倖逃脫。以現在的刑偵技術,雖然‘懸案’是越來越少了,但大多數犯罪都還有著‘只要小心點,處理的乾淨點便不會被抓’的僥倖心理。”

“那麼,他的犯罪成本,最低便是處理現場,以及殺人過程中承擔的風險還有擔驚受怕,高一層則是毀掉前途,亡命天涯,再高則是把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都給搭進去。”

“同理,陸昌旭也會面臨這三種情況,但是殺人後,他的三十萬也別指望能要回來了。嗯,雖然不殺,這三十萬要回來的機率也不大,但總歸有個盼頭不是。因此,他殺人的成本最低也是三十萬。”

“就像他自己說的,他現在除了一套房,可以說是一窮二白。或許他還藏了一手以備東山再起,且其人脈也是一筆寶貴的資源,但陸宇平的這三十萬欠款,對他而言也是筆相當重要的資金和盼頭。”

“在這種情況下,他怎麼會殺了陸宇平呢?為了洩憤,三十萬不要了?呵呵,商人重利,雖然也有瞎眼的時候,但明顯虧本的買賣,他不會幹的,除非已經徹底絕望,知道這三十萬無論如何都要不回來了。”

“回到剛剛說的那句話,除激情作案之外,絕大多數有組織殺人的兇手都有能逃脫法網的僥倖心理,在考量成本的時候,多會往最低的方向傾斜,所以對二人而言,至少在他們內心算計當中,陶波的殺人成本比陸昌旭小得多。”

“算你說的有道理吧,然後呢?”於辰歪著腦袋:“陸昌旭撒謊,這是事實。”

“當刑警這麼久了,你該不會不知道保留和撒謊也分兩種情況吧?”袁友衝不徐不緩的說:“可能是為了隱瞞罪行,也可能是怕麻煩。而陸昌旭的情況嘛,我比較傾向於後者,怕麻煩。”

“你有什麼依據?”於辰皺眉。

“不在場證明。”袁友衝搖頭:“我知道你同情陶波的遭遇,不岔畢荷的行為,潛意識裡比較偏向於陶波,但你得承認,陸昌旭的不在場證明遠比陶波來的充分。”

“送走陶波,叫來陸昌旭的這段間隔時間,你也說了,殺人這種大罪,除非是同夥,否則不會輕易告知他人,不會貿然找人給自己偽造不在場證明的,而陶波的不在場證明只侷限於一段時間,且太過巧合,陸昌旭卻是整整一夜都有他人證明不在場。”

“再退一步,就算這倆都沒想到這點,同時選擇冒險偽造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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