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仙居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一十章 曲終人散,四號別墅,逸仙居士,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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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丁正新便去找高樸民,高樸民還沒養好傷,他上次被丁正新打得不輕,估計十天半個月都好不起來。

丁正新走進房間,給他扔過去兩包『藥』,板著臉問道:“還疼嗎?”

高樸民搖了搖頭:“回老爺,小的已無大礙。”

“上次打你的冤不冤?”丁正新語氣『逼』人道。

高樸民囁嚅道:“不,不冤!”

說完,丁正新坐到他床邊,開門見山地告訴他,自己已經得知小姐愛慕他,昨晚稍稍一試探,她就激動地心神『蕩』漾,看樣子是對他動了真情。

“老爺……”

高樸民正想解釋,丁正新卻揮手打住他,告訴他他之前究竟和小姐有多少瓜葛,他都可以不在意,只是不願他再繼續糾纏下去,誤了他女兒的終身大事。

話音剛落,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個鼓鼓囊囊的錢袋,扔給高樸民,高樸民開啟一看,裡面有一百塊大洋!

他頓時驚詫無比,且不說丁正新給他這筆鉅額是何用意,單就這些錢就足夠他無憂無慮地生活十年!

丁正新臉『色』陰晴不定道:“拿了錢,明天就走人吧!我可以保證既往不咎。”說著,他語氣稍柔和道:“對了,今天中午我還希望你幫我個忙。”

他交代完了事情後,便讓高樸民好生珍重,以後都不要再找 小姐的麻煩了。

晌午時分,丁依琳歡蹦『亂』跳地回到了家,父親昨晚對她的小鹿『亂』撞許下了第一個美好的承諾:明天上午在家請高樸民吃老擔火鍋,順便讓她和高樸民相互增進感情。

今天可以說是她人生中最高興的一天,一回到家,她就迫不及待地跑回閨房,換下學生服,換上她平時最喜歡穿的棕『色』格子襯衣和綠『色』半身裙,換上肉『色』絲襪和白『色』高跟鞋,姿態優雅地坐在梳妝檯前描眉塗粉,她本來還想塗上大紅唇膏,但是因為馬上要開飯,所以塗不成,不過她這一番精心的打扮足以表現出女為悅己者容。

火鍋的香味瀰漫到整棟別墅時,丁正新便領著二人去餐廳用餐,高樸民看到丁依琳今天宛如天仙的打扮,頓時兩眼放光,丁依琳也不時含情脈脈地對他暗送秋波。

三人伴著濃香的火鍋味,愉快地喝酒聊天,一瞬間全然忘記了前天結下的深仇大恨。

酒過三巡,丁正新便‘高興’地對高樸民說道:“樸民啊,是這樣,我女兒已經到了該談婚論嫁的年齡,可我這個當父親的,知道她的心思,她就喜歡你這號人,既樸實無華,又不失男兒本『色』,所以我再三考慮,決心要把女兒嫁給你,將來由你繼承我丁家的家業!”

此言一出,丁依琳頓時心『潮』澎湃,嘴角微微上揚,對高樸民眉目傳情,暗示著他:快點頭,快點頭啊!

不料高樸民臉『色』陰晴不定道:“老爺,您的好意我心領了。只是樸民出身過於卑微,實在配不上令家千金小姐。”

丁依琳的臉『色』也瞬間變得陰晴不定,她忐忑不安道:難道樸民又不要我了?

丁正新客套道:“誒,我這麼做可是為了女兒的幸福著想,如果你願意,我不在乎那些世俗眼光。”

高樸民還是再三推脫,氣得丁依琳面紅耳赤,飯都吃不下去了。

丁正新假裝竭力勸說,高樸民道:“老爺您不用勸我了,人貴有自知之明,我著實不敢高攀令愛。更何況我叔父近來病入膏肓,一心想歸葬祖墳,我明天就要啟程回鄉,陪我叔父渡過他人生中最後的時光,我將來還是在鄉下生活,找個鄉下姑娘過一輩子比較好。”

丁正新故作傷感道:“原來如此!這麼看來倒是我自作多情了,既然你對我女兒並沒有什麼心思,那我也就不勉強了,我明天會給你一筆錢,送你和你叔父回鄉,你好生過日子去吧。”說著他語氣歡快了不少。

丁正新微微頷首,吃完飯三人便不歡而散了。

丁正新看到女兒一臉的不高興,寬慰道:“丫頭,人各有命,不是你我能左右的。阿爸知道你對他一片痴情,你想跟他說什麼就抓緊說吧,明天一過可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丁依琳忙淚流滿面地朝高樸民的小屋跑去,直接破門而入,與此同時,高樸民正忙著收拾行李,丁依琳衝上前從背後緊緊抱著他,哭得梨花帶雨。

高樸民內心一震,也回頭緊緊抱著她,丁依琳咬牙切齒道:“樸民,你為什麼,為什麼要丟下我?”說完使勁用牙齒咬著他的肩膀。

高樸民苦笑道:“傻丫頭,你我終究沒有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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