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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拂曉,高樸民就喜氣洋洋地起床了,他今天人生頭一回穿西裝,在鏡子前把自己打扮得油頭粉面、判若兩人。
突然,他聽見了敲門聲,開啟一看,丁依琳打扮得一身光鮮,對他『露』出兩個甜甜的酒窩,高樸民瞬間聞到了她散發出來的濃郁體香,喜不自勝道:“今天的你,真是格外漂亮!”
丁依琳也聞到了他給身上噴的香水味,但臉『色』陰晴不定道:“你怎麼也學那些個紈絝子弟,把自己打扮得油頭粉面?我還是喜歡你的英雄本『色』。”
高樸民嘿嘿一笑:“我已經是你父親的乘龍快婿了,總得提高一下外在形象吧。”
丁依琳道:“好了,不要總學得這麼油腔滑調的,我不太喜歡。”說著,挽著他的衣袖共進早餐。
到了星期六,丁正新正好有充足的空閒時間,可以與女兒女婿商量訂婚之事,他找了個‘算命高手’算了一卦,下月初八是個黃道吉日,宜嫁娶,宜動土,是個好兆頭,他決定選那一天為倆人新婚之日,這些時日可以派人去給他們置辦一套房產,以後丁家就成了依琳的孃家,他們小兩口得另尋風水寶地去過幸福日子。
二人對他的決策完全沒有意見,丁正新喜笑顏開道:“那就這樣定了!今天天氣不錯,樸民你帶依琳去四處走走,培養培養感情。”
說完,丁依琳便回閨房梳妝打扮,高樸民也回到房間,耐心等待她。
丁依琳打扮好後,二人便去遊玩上海灘,不亦樂乎。
臨近晌午,二人便找了家西餐廳吃飯,正巧丁依琳看到了她父親的同事張叔叔,滿面春風地上前打招呼:“張叔叔你好!”
張叔叔喜出望外道:“哎呦,依琳啊!好久不見了!”說著,他指了指高樸民,問道:“這位是?”
丁依琳含羞帶臊道:“他叫高樸民,是我的未婚夫,馬上要和我結婚了,屆時還請張叔叔過來捧場。”
張叔叔馬上熱情洋溢地和高樸民握手,熱血沸騰道:“你好你好!我叫張平雲,是依琳父親丁正新的同事,認識你非常高興!你是哪個名門望族的後代?長得可真是一表人才啊!”說著,張平雲豎起大拇指誇讚。
高樸民汗顏道:“抱歉,我不是什麼名門之後,我……我其實是依琳家的園丁。”
張平雲臉上的笑容立刻褪了『色』,他淡淡地說道:“哦,是這樣!幸會幸會,請坐下,咱們一起吃飯吧。”
吃飯時,張平雲與二人聊天的臉『色』一直陰晴不定,高樸民看得出來,他是有意無意地對自己的出身嗤之以鼻,這讓他心裡很不舒服,自己現在好歹也是丁正新的半拉女婿,怎麼還是要受這般冷眼?真是世態炎涼啊!
吃完飯,丁依琳道:“張叔叔,我和樸民下月初八結婚,你一定要來參加我們的婚禮喲!”
張平雲強顏歡笑道:“一定一定!”
二人走出餐廳,繼續到處閒逛,但丁依琳注意到,高樸民自打從餐廳出來,臉『色』一直不好,她疑道:“樸民,怎麼不高興啊?是不是吃不慣西餐?”
高樸民搖搖頭,苦笑道:“依琳,我感覺和你結婚,會讓很多人笑話你我的。”
丁依琳詫異道:“有嗎?誰嘲笑你我呢?”
高樸民便把張平雲的表情變化給她一一道來,丁依琳領會了他的意思,微笑著安慰道:“你不要太在意別人的看法,哪怕你只是一粒不起眼的沙子,在我眼裡,你也永遠是一顆閃閃發光的寶石!”
高樸民感動地眼窩發熱,一把將溫柔善良的丁依琳摟進自己溫暖的懷抱裡。
但他還是為張平雲方才的冷眼感到憤憤不平,他必須想辦法改變那些心高氣傲之人的偏見,讓自己可以‘名正言順’地和丁依琳步入婚姻的殿堂。
星期一的晚上,丁正新氣呼呼地回到家,大罵道:“氣死我了!一群鼠目寸光之輩!”
丁依琳疑道:“阿爸,什麼事讓您生這麼大的氣?”
丁正新說今天去上班,同事們已經透過張平雲得知了他女兒和高樸民的婚事,議論得沸沸揚揚,都冷嘲熱諷地罵他老糊塗了,把一朵鮮花硬生生地『插』在了牛糞上,更有甚者,還說也不知道這門婚事是好事還是壞事?
雖然這些難聽的話沒有當面對他說,但他聽到這些流言蜚語,就氣不打一處來,憤懣了一整天。
丁依琳寬慰道:“阿爸,您沒不要在意他人的看法,只要我和樸民把小日子過好了,比啥不強?”
丁正新道:“話雖如此,可結婚是要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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