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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年代的中國人腦袋後面普遍都留的有辮子,身材瘦弱,和後世沒法相比,再加上印第安人本身也算是黃種人,法警先生在夜晚將張恆認錯倒也不是什麼太讓人意外的事情。

不過當他下馬,走的再近一點,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二者的不同來。

這也讓法警鬆了口氣,考慮到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間的種種不快,他並不希望在這片荒無人煙的戈壁上撞到一個印第安人的槍口上。

為了讓對方徹底放下心來,法警隨後將腰間的另一隻槍套也解下,掛在馬背上。

既然對方展現出了禮貌,那張恆也投桃報李收回了手中的左輪手槍。

“好吧,我沒想到還能在這片荒涼的遇到一箇中國人。”法警伸出一隻手,“我叫莫頓。”

張恆和法警握手,“張恆,凡事皆有可能,執法官先生。”

“你要去哪裡,張恆先生?”法警隨後隨口問道。

“林肯縣。”張恆沒有隱瞞自己的目的地。

“好地方,我一個月前才剛去過那裡,那地方雖然沒有合適的土地種植菸草什麼的,但是有不少牧場可以放牧,鎮上的酒吧的黑啤酒味道也不錯,你不會想錯過的。”莫頓說完望了眼鍋裡的玉米糊。

“請便。”張恆道,反正他已經決定繞點路,中途去別的鎮子上補給一下,也不在乎這半碗玉米粥了。

“謝謝,那我就不客氣了。”莫頓從馬鞍旁掛著的袋子裡取出一隻鐵盒,估計就是他的飯盒,舀了兩勺玉米糊在裡面,也不嫌燙,三下五除二的就喝完了,隨後意猶未盡的舔了舔嘴唇。

大概是覺得吃了張恆的東西,應該做點什麼回報下,法警之後又開口道。

“恕我直言,張恆先生,你選擇孤身一人穿越這片戈壁前往林肯縣並非明智之舉。”

“為什麼這麼說?”

“這一片地方並不太平,殺人劫貨的事情經常發生,我就是在調查一夥人,追在他們後面有二十多天了,他們打著皮毛商人的幌子但是私底下很可能卻在幹著不能見人的勾當,不久前亮銀鎮的銀行發生了一起劫案,一夥蒙面人殺了銀行的經理還有一名去銀行存錢的可憐女性,搶了四十公斤的黃金,撤離的時候被當地的治安官帶人追了上來,一番激戰後,治安官中彈身亡,那夥蒙面人中也有人受傷,不過應該只是輕傷。”

法警頓了頓,“事發之前有人看到那夥皮毛商人出現在城鎮附近,他們的嫌疑很大,說起來,你是從哪裡來的,一路上有沒有看到什麼可疑的人?”

張恆倒是沒想到自己在酒吧幹掉的那幾個人背後還有這樣的故事,執法官先生的描述和他之前在酒吧裡碰到的那夥人不謀而合,張恆當時猜到那幾個人的身份可能不是很乾淨,畢竟不管再怎麼說,也沒有聽說毛皮商人把據點設在無人小鎮上的,而且那些傢伙看起來就不想什麼善茬。

不過他忙著進入主線任務,並不想多管閒事,得到自己想要的訊息後就乾淨利落的解決掉了最後一個人。

而張恆沒想到的這個好習慣竟然讓他和四十公斤的黃金擦肩而過,他之後搜查了酒館並沒有發現黃金的存在,而考慮到裡奇臨死前的最後一刻還以為張恆已經接受了他的和解提議,甚至就連供出黃金下落換取自己性命都沒來得及。

“不,我這一路上沒有看見什麼符合你描述的人,執法官先生。”張恆淡淡道,“不過之後我會留意的,遇上的話馬上通知你。”

張恆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承認自己見過那夥人的,先不說對方只是嫌犯而沒有被定罪,就被他一股腦的幹掉了,最關鍵的是事關40公斤黃金的下落,就算他實話實說自己根本沒看見那些黃金的影子也沒有會真的相信他。

更何況他還只是箇中國人,張恆很明智的將自己從這件事情中抽離了出去。

他甚至考慮了下,要不要把眼前的法警一起幹掉算了,畢竟兩人相遇的地方距離那個無人小鎮並不算遠,張恆雖然走了兩天,但以法警的馬術估計一天就能到了,而這片戈壁中人又不多,對方還是有可能懷疑到他的。

不過他最終還是放棄了這個念頭,法警或許是一個人在追蹤裡奇等人的蹤跡,但是找到人後他不可能單槍匹馬殺過去,應該還有同伴和幫手,張恆不知道他的同伴和幫手離這裡有多遠,是不是也會碰上,他總不可能把每個遇見的人都給幹掉吧。

莫頓盯著眼前這個中國人的眼睛,從那裡他看不出任何異常,不,應該說眼前這個人和他之前遇到的所有中國人還是挺不一樣的,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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