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明經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六十六章 殺人謎案,現代志怪錄,老明經,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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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是大年三十的下午,除了有數的幾家還開著的小店,大街上戶戶店門緊閉。
一改往日熱鬧的場面,整條馬路上只有幾輛車匆匆駛過,看不見幾個行人。
所以,就是在這樣的場合下,李星野才注意到,街道對面,有個人在孤零零地走著。
那人雖然一身髒兮兮的破舊衣服,卻高昂著頭,一副志得意滿的樣子。
李星野一下就認出他來。
大飛。
當初小畢夜裡去樹林追趕赤身的大飛,扔給他的商務羽絨風衣和棉褲,彷彿被一千頭大象踐踏過,正穿在這個人的身上。
到底他經歷了什麼,是怎麼從千里之外的東北趕回來的。
又為什麼一副狂拽酷霸龍傲天的神情?
難道是他經歷刺激太多,精神失常了?
還是他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底牌?
眼看著大飛搖頭擺尾地消失在街角,李星野搖搖頭,繼續往回走。
窗外鞭炮聲此起彼伏,三個人用手機播放著春晚,在狹小的屋子裡有說有笑地過了一個特別的大年三十。
過完初一,出行就容易了許多。
李櫻桃回了老家,臨走前給黃半山包了好幾頓的餃子,凍在了窗戶外。
黃半山過兩天也要去一趟官屯村,看一看小黃先生和黃半仙。
臨走時給李星野放了長假,讓他過了正月再回來。
李星野走在空蕩蕩的大街上,心裡很是輕鬆。
剛從紅旗小區出來,去九爺家拜了年,還意外地得了一個五百塊的大紅包。
有早早開業的店鋪,李星野取出些存款,給老爹老孃買了些東西,大包小包地拎著上了火車。
回到家裡,爹孃都沒怎麼變樣。本來都是樸實的海邊人家,也不知道說些什麼。
老爹笑呵呵地多喝了幾杯,老孃只是一個勁地招呼他多吃。
李星野就此過上了吃飽就睡睡醒就吃的豬一樣的生活。
沒出正月都在年裡,李星野一回來,就挨家去鄰居家裡串門拜年。
農村過年的氛圍,要比城裡還濃厚。
忙活了一年的漁民和農民,把最好的食物和心情,都拿了出來,只為這一年一度的團圓紀念。
不管房子多麼老舊,院牆多麼簡陋,都貼上了喜慶的福字,鮮豔的窗花,工整的對聯。
每家都洋溢著爽朗的笑聲,每戶都出入著高興的人們。
李星野一邊走,一邊感受著這喜慶的氛圍。
突然,他看到了一戶,心情一下子就沉重了起來。
這家的房子不算破舊,院牆也還規整。
門口也貼著福字和對聯。
但就是沒有一點喜慶的感覺。
雖然大門開著,但院子裡沒有一點歡聲笑語,門口也沒有鄰居進進出出的痕跡。
冷冷清清。
李星野嘆了口氣,這是大軍家。
村子裡的孩子,都一起長大,彼此之間想不熟悉都不行。
大軍比李星野大幾歲,從小是村子裡的孩子王,李星野就曾經拖著鼻涕跟在人家後頭跑過。
後來大了,玩不到一塊兒去了,才漸漸少了來往。
後來李星野去縣裡讀中學,跟這些不念書了的孩子接觸就少了很多。
但大軍的事,他是知道的。
不止他,整個村子裡的人都知道。
大軍殺了人。
與李星野不同,大軍初中沒畢業就輟學了。一開始在家裡的小船上,給自己父親打下手。
老話說得好,“能上山,莫下海”。
即使能夠去那深山老林裡伐木打獵,也別去海上的風浪中討生活。
茫茫的大海上,有一萬種變幻莫測的因素,太多的事自己做不了主。
只要雙腳離了岸邊,半條命就是龍王爺的了。
所以海邊的漁村附近,都會設龍王廟。
大軍幹了一年不到,就受不了這又苦又累的日子,於是進了城,找了間理髮店打工。
幹了幾年,手藝也學了個七七八八,很受老闆器重。而且,還交了個女朋友。
處了一段時間,就該談婚論嫁了。於是,大軍帶姑娘回了家。
於是,就發生了大軍殺人案。
按說大軍殺人,他的家人可沒殺人,左鄰右舍的天天見面,為什麼沒有鄰居上門拜年呢?
沒人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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