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辣媳有空間,帶著三寶去種田 第2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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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家裡條件好了,完全不急著將閨女嫁出去。
就是一輩子養著,那也是養得起的。
當然,女娃娃不嫁人也不行,回頭得被人嚼舌根子的。
劉春花打算好了,閨女至少等到十八歲以後再考慮嫁人的事,十八歲以前都在家裡養著。
這段時間之所以過來說親的人多了,主要是因為王大柱當上公社技術員。
如果能夠成為王大柱的女婿,指不定哪天等到王大柱老了,退位了還能接任呢。
普通的關係,王大柱肯定不樂意幫著教開拖拉機的,只有關係到位才好說。
劉春花也明白那些上門說親人的心思,對於那些來說親的,劉春花也是一口回絕了。
找的說法就是閨女年紀還小,暫時不考慮,過幾年再說。
林薇覺得,劉春花的想法是對的。
孩子還小,不急著結婚,等大一點會好一些。
反正要是她閨女,她是捨不得嫁人的。
要不是時代的限制,林薇覺得,要是也能給孩子讀書認字,更是再好不過的。
不過劉春花家的閨女大閨女都十五了,再去讀書有點遲。
年紀小一點的閨女,倒是可以送去學校學習學習。
林薇便建議劉春花送閨女念幾年書,這樣有點文化,能認得字,回頭找的婆家條件也會稍微的好一些。
要是在之前劉春花家的條件還不足以送幾個孩子上學去,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王大柱當上了公社的技術員以後,每個月能夠往家裡拿二十塊錢的工資,多供兩個孩子上學倒是沒什麼問題的。
於是劉春花聽了林薇的建議,送回去讀書去了。
不求考大學,有點文化,不當文盲就行。
就像林薇這樣,自己自學都能當上大隊會計,有文化和沒文化的完全不一樣,林薇就是有文化,還自己學會了開拖拉機。
她閨女讀書以後,不說像林薇這樣,能學個林薇幾分厲害都是好的。
這段時間,忙完了這些事,便到了十月份。
日子倒是過的挺快的。
到了十月,天氣變冷了許多。
生產隊的農活兒也少了點,連帶著林薇的工作量都減少了許多。
林薇大部分時間是閒著的,見閒著沒事,她從系統商城裡買了點毛線出來。
買的毛線比較附和這個年代,灰色的,還有深藍色的。
她打算給蘇慶華織兩身毛衣送過去。
天氣冷了,穿上毛衣的話會暖和一點。
供銷社倒是有得賣,可是買來的毛衣肯定不如自己織的好,這到底是她的一份心意。
要是蘇慶華知道是她親手織的毛衣的話,肯定也會非常高興的。
雖然不會做衣服,不過林薇織毛衣確實一把好手,主要是興趣愛好。
她以前上大學,沒事的時候跟著室友在寢室織毛衣。
第497章 給蘇慶華織毛衣2
織著織著,慢慢的也就把技術給練出來了。
現在她不僅織的好,還快。
現在白天有時間織,晚上再抽點功夫,正好打發一下無聊的時間,一件毛衣,也就四五天的功夫就可以織好了。
兩件衣服,大概也就十天左右。
等著毛毛衣織好了,寄到京都去,路上估計也得花個十天左右的時間。
這樣一來,等到江衛國收到毛衣,也得等到十月底十一月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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