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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平糴”,即《平糴法》,由國家控制糧食的購銷和價格:『政府』在豐年以平價收購農民餘糧,防止商賈壓價傷農;在災年則平價出售儲備糧,防止商賈抬價傷民,杜絕“穀賤傷農、谷貴傷民”的現象。
總而言之,《李悝法》,也就是李悝在位期間推行的魏國法令,的確是當時全面而又完善的,哪怕是如今,其實也並未落後。
足足一個大半個時辰左右,趙王何這才講述完他對《李悝法》的心得。
其實這長達一個半時辰的講述,總結下來只有寥寥幾個字:李悝法,好!
當然,趙王何也講解了《李悝法》究竟好在哪裡,至少蒙仲聽了之後是認同的。
繼《李悝法》之後,趙王何又向蒙仲講述了他對《商君法》的心得。
《商君法》,即商君衛鞅在秦國擔任國相時推行的法令,很大程度上借鑑了李悝編纂《法經》,但是,《商君法》與《李悝法》卻有很大的區別。
這個區別,即「軍功爵制」。
說起來,事實上《李悝法》中就有類似的法令規定,即「興功懼暴」,即鼓勵國民立戰功,使不法之徒感到恐懼。
但《李悝法》的鼓勵軍功,只是給予有功之士相應的錢物、田地賞賜,而《商君法》的軍功爵制,卻是將軍功與名爵聯絡在一起——這是「名田制」的雛形。
而除了「軍功爵制」,商君法又加強了“連坐(處罰)”。
所謂連坐,即使本人未實施犯罪行為,但因與犯罪者有某種關係而受牽連入罪,事實上這項懲罰,早在夏周時期就已出現,但商鞅卻是第一個專門給“連坐”立法的人,這也是秦國的政策被成為“暴政”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實在太苛刻、太殘暴。
而始作俑者的商君衛鞅,自己最後也死在這條規定上——秦惠王上位後,得罪了這位君主(其實是得罪了太多的秦國貴族)的商君衛鞅,從秦國逃亡,可沿途卻沒有一個秦人敢收留衛鞅,因為這些人都害怕受到連坐的處罰,以至於衛鞅最終被秦國軍隊抓捕。
更慘的是,非但衛鞅自己死後還要在秦都咸陽被當眾五馬分屍,就連他的家人,亦因為連坐法,而被全部誅殺。
足足聊了兩個時辰左右,蒙仲見時候也差不多了,便詢問趙王何道:“君上,您認為我趙國要強大,當前應該怎麼做呢?”
趙王何回答道:“合縱抗秦。”
不可否認,這的確是正確的主張,畢竟齊國現如今已經被趙國打趴下了,趙國的敵人就只有秦國,只要擊敗秦國,趙國就能稱霸中原。
於是蒙仲又問道:“君上,以您看來,趙國若與秦國爭戰,有幾分勝算?”
聽聞此言,趙王何陷入了沉思,半響後這才說道:“大概……三成吧?”
蒙仲略有些意外地看了眼趙王何,好奇說道:“失去的兩成勝算是?”
“秦國的「軍功爵制」。”趙王何正『色』說道。
蒙仲點了點頭,他認為,在刨除掉邦交方面的因此,單單比較秦國與趙國自身的強弱,秦國的軍功爵制,確實是趙國無法匹敵的。
兼之重賞、重罰的軍功爵制,使得秦國計程車卒個個悍不畏死,以至於就沿用李悝法的魏國,都被秦國打喘不過氣來,更何況是趙國呢?
要知道,李悝變法後的魏國,與商鞅變法後的秦國,都擺脫了“世卿世襲世祿”帶來的隱患,使國家能集中大量的土地與金錢,用於軍隊。
可即便如此,魏國的軍隊還是很難擊敗秦國軍隊,一方面有將領的關係,而另一方面,則是相關制度的面向『性』——魏國武卒的制度,只是針對魏國一部分士卒,也就是精銳軍隊;而秦國軍功爵制,卻是面向全部秦國士卒甚至是平民、奴隸。
一個秦人打不過魏武卒,那麼十個呢?
在軍功爵制下,秦國有著源源不斷的兵源,所有的秦卒,作戰士氣與勇悍程度基本上是差不多的,而魏國的魏武卒,卻不能代表魏國所有的軍隊。
這就導致魏武卒雖然單個能力優秀於秦卒,但就整體而言,卻無法徹底擊敗秦軍。
除非魏國將所有的軍隊都打造成魏武卒——但這個花費,相信是魏國也承受不起的。
既然連魏國都難以抗衡秦國,趙國的制度就更不必多說了。
繼魏相李悝變法後,齊相鄒忌、韓相申不害、楚相吳起等紛紛在本國施行改革,罷黜禮制,確定法制,廢除“世卿世襲世祿”,主張“食有勞而祿有功”,唯獨趙國,至今都沒有施行這方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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