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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把婚禮辦得漂漂亮亮的就行。
這下可讓小余進退兩難了。
孟婷於是跟家裡人實話實說了情況,結果引起了軒然大波。
孟婷的爸媽看著孟婷只是嘆氣,什麼也沒說。
孟婷的大哥則是冷笑著跟小余說:“你這是打算讓我妹妹在貼點什麼東西進去的?”
至於孟婷的嫂子則是直接讓孟婷跟小余分手,理由便是:“即便我不姓孟,我也知道孟家丟不起這個人!”
小余十分難堪,孟婷更是難過。
但是兩人相愛兩年,感情已經十分深厚,彼此也都捨不得對方了。
偏偏是此時兩人都得不到父母家人的祝福。
小余的媽媽跟姐姐一門心思想讓小余回家跟村長的女兒結婚,甚至於她們已經來了肥城好幾趟找小余跟孟婷,逼著他們分手。
而孟婷的家人則是在彆著一股勁:我老孟家的閨女又不是沒人要,一定要找你這麼個不著調的餘家?
小余進退兩難,孟婷更是欲哭無淚。
所幸小余堅持選擇了孟婷,不幸中的萬幸。
孟婷則是在受到了小余的感動之後也做出了瘋狂的舉動,連夜回家偷戶口本,然後連夜返回跟小余第二天一大早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按照孟婷的說法是當時他們領了證之後小余眼淚汪汪,孟婷愣是一滴眼淚都沒掉,只是打了小余三巴掌。
第一巴掌的時候孟婷咬牙切齒地說道:“老孃瞎了眼,看上了你!”
第二巴掌的的時候孟婷淚如泉湧:“你以後要是對不起我,我先殺了你,然後我自殺!”
第三巴掌的時候孟婷擦了擦眼淚:“以後你養你娘,我養我娘!”
此事千真萬確,非若雲所見,卻是羅月親眼所見,親耳所聞。
羅月,是孟婷跟小余結婚的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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