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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甲,在唐時,屬於禁物。
《唐律疏議》規定私藏“甲一領,弩三張,流二千里;甲三領及弩五張,絞。”
所以這年頭,除非是軍功貴族家傳的鐵甲,普通人家裡再富,也不可能有鐵甲。
這既是軍功,也是身份的象徵。
如李義府的案子,就是因為書房莫名發現七領鐵甲,成為定他謀逆之罪的重要證物。
後世的人,包括蘇大為,其實開始有些不理解,為何大唐把私藏鐵甲定罪這麼重。
但是試想一下,後世情景——
你家裡為什麼私藏槍支?
為了狩獵。
那這把刀呢?
為了砍柴。
哦,好吧,沒什麼事的話我就先走……等等!那輛裝甲車是做什麼的?
為了……幹!沒錯,勞資就是想上街!大梅興,串普王!
換為古人說法:
你家裡為何私藏弓箭?
為了狩獵,班頭。
那這把朴刀呢?
為了砍柴。
善,若無事,吾當歸……且慢!這套甲冑是何用處?
謀反,我承認了,毀滅吧,趕緊的。
成套鐵甲的價值很高,而且民間難以打造,對於穿戴者要求也很高,至少配馬,而且最好是雙馬。
還要專門受訓等等。
也只有軍功貴族,家傳才有一套鐵甲。
絕不可能多。
都是要記錄在案的。
古代的鐵甲,就如同後世的裝甲戰車,是個門檻頗高而用途單一的戰爭工具,異常敏感。
蘇大為現在被御賜了一件明光甲,可以傳給家族後世。
是相當牛逼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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