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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半個月時間過去了,張凌陽的聖旨也終於到達了廣州。
像廣東市舶司這麼嚴重的官商勾結的走私案,其實根本就不用再細審,按照張凌陽的意思,但凡受賄超過十萬兩以上的官吏,以及那些行賄的商家,悉數被問斬。
即便是李美人的堂兄李涯也不能倖免。
不過與其他犯官判處不同的是,李涯雖然被問斬,其家眷還是被赦免了。
畢竟怎麼說也是張凌陽拐著彎的親戚,如果如同其他審判結果如同其他犯官那般,家中女眷全被充入教坊司,男丁被髮配至西伯利亞,張凌陽還是做不來的。
至於廣東巡撫泰恩的三子泰陵,則是被凌遲處死,而泰恩本人也被張凌陽下旨,恩准其告老還鄉。
泰恩本人雖然沒有犯什麼罪,甚至可以說自己完全是受了無妄之災,可終究有督導不嚴之罪。
無論是對其家人還是對自己管轄的地區。
古人都說齊家治國平天下,在張凌陽看來,也是有一定的道理在內的。
如果自己家宅都不寧的話,又如何治理國家?
就如同泰恩一般,十年前江西的那場風波,泰恩並未從中汲取教訓,這才導致了今日之事的發生。
不同的是,十年前是泰恩的便宜小舅子打著他的旗號胡作非為,今天是他自己的親生兒子想要置他於死地。
從這其中可有看出一點來,那就是泰恩府上的家教根本就不合格。
甚至,因此此時,張凌陽又在《大周律例》上多加了一條,那就是但凡官吏家屬有不法之事,該官吏無論知情與否,均要受到懲罰。輕者貶黜,重則罷官,如果是明知家人有不法行為而隱瞞不報者,與犯人同罪論處。
該條例一經頒佈,可是驚嚇住了大周各地的官吏。
凡是為官之人,誰都不敢保證自己的家人沒有做過不法之事。
即便是六部九卿這樣的大佬,也同樣不敢保證。
這些為官做宦者,誰不是家大業大?
就好比內閣首輔鄭永基,雖然其膝下只有兩子一女,可鄭永基一族卻足足有十八房族人。
如果鄭永基的族人犯法之後求到鄭永基面前,你說鄭永基是袒護呢?還是迴避呢?
袒護的話,結果很明顯,與犯人同罪論處。
可如果選擇報官的話,別人可能在表面上會讚賞鄭永基大義滅親的舉動,可背地裡不定怎麼說呢?
所以說,大義滅親也不是那麼好做的。
即便是選擇裝聾作啞,那鄭永基內閣首輔的位置也是做到頭了。
所以說,無論怎麼選擇,都是一個極其棘手的問題。
可張凌陽就是頒佈了這條律法。
在拱宸殿,張凌陽當著一眾大臣的面說道:“既然你們的族人仰仗你們過活,那你們就有權利約束他們。
如果你們連這一點都辦不到的話,還是乾脆遞交辭呈算了。”
一句話,張凌陽就將那些原本欲要勸諫的大臣給說了個啞口無言。
封建社會,講究的就是親親相隱。可張凌陽偏偏就要打破這個規則。
按照張凌陽的原話,就是說:“為官一方,朕是讓你們造福百姓,不是讓你們為非作歹的。
原本,你們的親戚、族人利用你們的職務之便,獲取龐大的利益。在不違背大周律法的情況下,朕也就不追究你們的責任了。
可如果你們連族人打著你們的旗號連貪贓枉法的事情都不聞不問的話,那就朕讓錦衣衛來過問。”
張凌陽之所以選擇這麼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在其中。
原本,透過這些官吏的職務之便,他們的那些親戚、族人就謀取了很多原本就不屬於他們的利益。
如果再讓他們貪贓枉法起來,那底層的百姓還有沒有活路?
一旦底層的百姓沒有活路,那第一個倒黴的不是他們這些官吏,而是張凌陽這位皇帝,而是張凌陽的後世子孫。
更重要的是,之前張凌陽曾經命大周皇家銀行做過一份秘密統計,結果卻顯示,大周九成以上的財富全都集中在不到千分之一計程車紳及權貴手中。剩餘的那一成財富,才屬於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底層百姓所有。
當然,這其中最大的利益獲得者,自然是張凌陽這位皇帝本人。
可即便拋去皇家的財富,那士紳及權貴手中的財富依舊佔據了整個大周的八成。
要知道,這還不是資本時代。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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