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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我錢幹什麼?”甦醒納悶,看著向婉,“你跑到這裡來等著我,就是為了給我錢?”
“這是我欠你的,這2000塊錢先給你,剩下的那些等我兼職賺到錢了再慢慢還給你,我會加利息。”向婉伸著手,很執著。
這麼冷的天,向婉就穿了一件薄外套,裡面是毛衣,應該是自己或者家裡人給她打的,有些厚,整個人看起來沒那種青春活潑的朝氣,顯得有些沉重。
京城是大都市,這裡不缺窮人,不過能夠看到的富人也挺多,人的精神面貌相較其他地方更蓬勃,特別是年輕人,打扮穿著更是時尚。
相比之下,向婉的打扮顯得有些土。
她的手還長了凍瘡。
“你怎麼知道是我?”甦醒嘆了口氣,開啟四合院的門,“走吧,進屋說,外面冷。”
到了屋裡,一下就暖和了,向婉還拽著錢,看著甦醒。
向婉站著,非常拘謹。
“別那麼緊張,大家都是老鄉,坐著吧,屋裡是不是要暖和許多?”甦醒給向婉倒了一杯熱水,“暖暖手,你這凍瘡這麼嚴重,怎麼也不知道弄點藥自己抹一抹,生了一次凍瘡,往後就更容易生了。”
“小學的時候我手就生凍瘡,不礙事。”向婉放下水,將錢遞給甦醒,“你拿著吧,我是過來還你錢的,特意請了半天假,等會兒還得要去上班。”
“你在外面找了兼職?”甦醒將錢拿過來,沒有揣進口袋,放在桌上。
向婉家裡條件不好,學費估計都夠嗆,能節省下2000塊錢,也不知道付出了多少辛苦。
“大學的學習不是很忙,我就在外面找了一個兼職,在一家飯店刷碗,每個月能夠有幾百塊錢,他那還包中飯。”向婉點頭,“沒有什麼丟人的。”
“的確沒有什麼丟人的,憑自己的努力去賺錢,很好,但是也用不著這麼辛苦。”甦醒說,“你好歹進了人大,哪怕兼職也不該去飯館刷碗。”甦醒說。
“我雖然現在在人大上學,可說到底也只有一個高中的畢業證,到別的地方人家也不要我。”向婉笑了一下,“不像別人,說話聊天都非常大方,而且會唱歌,會跳舞,有別的才藝,我只能找到這樣的工作,一個月有幾百塊錢,我覺得挺好的了。”
“你先回答我之前的問題,你怎麼知道這錢是我給你的?”甦醒問道。
甦醒之前讓塗軍給向婉送去了幾千塊錢,解決向婉的燃眉之急,後面就沒有再接觸向婉,只是來學校報到的時候,恰巧在火車站遇到。
哪怕在京城上了好幾個月的學,其實甦醒和向婉見面的次數也屈指可數,不過兩三次而已,還都是他去人大找陽以歆的時候碰到的,一起吃過一次飯,後面再邀請向婉一起吃飯,她總找理由拒絕,兩人見面也只點頭,算是打過招呼。
沒想到這會放了假,向婉突然拿了2000塊錢過來,說要還給他。
“我又不笨,報名那會,在火車上遇到你的時候我就有懷疑了,不可能因為是老鄉,你就對我那麼好,非得要我過去陪著你們,還將床鋪讓給我。”向婉說,“等後來報了名,上學,我和陽以歆熟悉了些,從她口中知道你的一些事情,還知道塗軍和你認識,稍微一聯想,不就猜出來了嗎?”
“你的確不笨。”甦醒點頭。
向婉很聰明,但與其說聰明,倒不如說是敏感,一般人不會特意的去想那麼多,只會覺得甦醒很熱情,遇到老鄉兩眼淚汪汪,想著要讓向婉跟在一起,很正常的事。可向婉敏感,從陽以歆那打探甦醒的訊息,推測出錢是甦醒讓塗軍給的。
“這錢你不用還給我。”甦醒說,“既然陽以歆跟你說了我的事情,那麼你也該知道我不差錢,錢你拿著,現階段你的主要目的是好好學習,兼職倒不是說不能幹,早點接觸社會也有好處,但沒必要去刷碗,這活對你往後的工作意義不大,而且以你現在的身份去刷碗,掉份,浪費資源。”
“那我應該去哪裡找工作?就只有這個最好找,沒有什麼要求。”向婉說,“不過也的確像你說的,洗碗這類的活對往後的工作意義不大。”
小孩子要吃苦才能體會到生活的艱辛,但那也是對從小家庭條件非常好的小孩子而言,讓他去感受沒有錢的生活,如向婉,從小就吃夠了苦,沒必要再去體驗這樣的生活。
“到正規公司去找工作,主動問他們前臺,人力資源部門的人,或者在網上搜尋一些招聘的資訊。”甦醒說,“不要怕,哪怕只是做一個文員,也比刷盤子獲得的經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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