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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朝清的心臟猛烈跳動起來。
不是因為被“拆穿”後的驚慌, 而只是因為那個從崔相口中說出的名字。
不應該的。
如果只是因為珍孃的緣故,崔相不該知道那個名字。他雖然對女兒予取予求, 卻不是個會鉅細無遺地關心關注女兒身邊每一件事的父親, 就像他之前派了暗衛,甚至讓地方官為珍娘做□□, 卻對珍娘具體做了什麼並不清楚一樣,他給予珍孃的是往往是為所欲為的權力和後盾, 而不是防範於未然的細緻關心。
所以,他絕不是因為關心女兒,才注意到甄珠。
此時提到甄珠,也不過是轉移話題,迴避他的質問。
但他提到了甄珠, 且知曉他對甄珠的心意,僅僅是因為不信任他,調查了他,進而知道了甄珠的存在,還是——
“相爺, 有急報, 發現——!”
略帶興奮的通報聲在傳令兵看到方朝清後戛然而止。
崔相卻揮了揮手, 笑道:“無妨。說罷,發現了什麼?”
傳令兵應聲答是, 旋即又興奮地道:“相爺, 孫將軍傳來訊息, 已經發現計賊蹤跡, 似是朝著洛城方向而去!”說著呈上了奏報。
崔相開啟奏報,不緊不慢地看完,臉上的笑容便從眼角蔓延至眼尾,“已經上鉤了啊……”
他合上奏報,微笑著看向傳令兵,說出的話卻鏗然如金鐵之聲:“告訴孫將軍,該收網了。”
“是,相爺!”
傳令兵激動地應答,旋即急急地賓士而去。
房間裡又只剩下方朝清與崔相兩人,而方朝清的目光則緊緊盯著崔相手中的奏報。
崔相注意到他的目光。
他笑道:“要看麼?也是,現在給你看也無妨了。”說著,便把奏報遞給了方朝清。
方朝清接了過來,力氣太大,以至於差點將那薄薄的一張紙撕爛,他竭力控制好力道,將那張紙攤開,低頭看去。
片刻後,方朝清抬起頭,臉『色』慘白如紙。
***
既然是已經決定了的事,那麼就宜早不宜遲。
做好決定的第二天,甄珠與阿朗便離開了農莊。
就像第一次離開京城時那樣,阿朗去僱了一輛馬車,甄珠在農莊裡收拾了行李,第二天一早,跟農莊的莊頭說過要離開的事,又跟莊上幾個早起熟悉的村民告了別,便於熹微的晨光中,離開了這個待了半個月的小莊子。
也沒有特意派人去通知方朝清,而是託了莊頭待方朝清再來時轉告。
馬車從農莊出發,一路朝洛城而去,初夏的天氣正好出行,只是阿朗擔心甄珠的身體,所以馬車走地並不快,行了一條路,到了傍晚,也才走了十幾里路。
“前面再走一里多就有個鎮子,今兒就在這兒歇下吧?”晚霞漫天的時候,馬車伕掀開車簾問道。
甄珠幾乎是被重重疊疊的被褥和皮『毛』包圍著,雖說免了震『蕩』之苦,這天氣卻顯得有些熱了,因此一聽車伕的話,便高興起來。
她笑著點頭,“嗯,就這兒吧,記得是叫通許鎮?上次來的時候,也是差不多的季節,記得鎮上有家酒樓,做的魚特別好吃。”
又轉頭朝身旁的少年道:“阿朗還記不記得那次我們吃的魚?”
阿朗薄唇微抿,輕輕點了點頭:“嗯,記得。”
怎麼會不記得。
那時他們還沒有多少錢,在京城住車馬店時便天天吃窩頭喝粗茶,上了路也不敢大手大腳。
到了晚上落腳的鎮上,原本想要同往常一樣找個便宜的客棧住下,再隨便吃點東西解決晚飯,卻只因為他偶然朝路過的酒樓望了一眼,或許是眼裡不經意『露』出了些渴望,她便立即改了主意,帶著他進了酒樓。
往來皆富貴的酒樓裡,他們只點了兩碗米飯,一條清蒸魚,還要了免費的熱湯,然後頂著小二略帶鄙夷的目光,不管飯菜還是熱湯,都吃地乾乾淨淨,一點不剩。
那是他記憶中最好吃的魚。
“這次我們還吃魚,嗯,別的也要吃。”回過神來,他對甄珠道,臉頰上『露』出了小小的酒窩。
故地重遊,很多事都沒變,很多事又已經改變,不過起碼,這次他們不會吃條魚都要擔心錢不夠了。
在京城的這些日子,他攢了不少錢,足夠他和姐姐在洛城舒舒服服過一輩子,就算姐姐再不賣畫也沒關係。
也算越來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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