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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聰聰跟誰?

如果跟她,時間上、經濟上,她都不足以完全勝任。

那麼,肯定會把孩子長期放在孃家,她自己也會長期住孃家,那會給父母親增添許多煩惱和負擔,這是素蘭不願意的。

如果聰聰判給林正宇,他要開車,勢必聰聰會放在薛家橋長大,那麼,聰聰會被教育成第二個林正宇,可以說,會和林正宇一模一樣。

想到這裡,素蘭心裡打了個寒噤。

怎麼辦?

素蘭心裡做著激烈的思想鬥爭。

她對林正宇那邊瞄了一眼,他黑著臉,顯得很不耐煩、很不高興。

素蘭心裡冷了一下。也許,他迫不及待要和她離婚吧?

她走到吵架的那間辦公室,想問問工作人員還有多久,如果中午之前幫他們辦理不了,要不就明天來吧。

她想和母親商量一下,想聽聽母親的看法。

但裡面吵得正酣,工作人員不在,也許被吵暈了頭,出去透氣了,或者,去上衛生間了。

素蘭又開始徘徊,她不知道該怎麼辦?

她不想失去孩子的撫養權,但又怕自己沒有能力撫養,越發連累父母受苦。

糾結的內心,仍然拿不定主意。

她慢慢走出鎮政府的大門,心冰涼而落寞。

這是什麼際遇?

當年下了無比的決心,停薪留職來投奔他,因為一幅布簾他竟然要同她離婚?

說出來,真是一個天大的諷刺!

素蘭走得很慢,來時的憤怒、勇敢全變成了悲傷。她走到公路邊,招停了一輛中巴車,她想回去了。

還是她來做這個妥協吧。

在這種事上,總要有一個人先讓步的,如果因一時之氣離婚了,兩個大人都可以再重新組織家庭,可孩子怎麼辦?他跟著誰?

孩子太可憐了!

聰聰不是自己要來到這個世界的,是因為他們曾經相愛才會來到這個世界的,所以,素蘭不能放棄他,她要盡到責任。

她想好了,離婚這件事,就讓她當逃兵罷。

一兩個小時後,林正宇回來了。

素蘭不理他,沒什麼好說的,他也不說話,兩人互不理睬。

週一早上,素蘭回單位上班了。

這一週,素蘭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下了一個重大的決心:同意林正宇的,把聰聰放到薛家橋去帶。

她聽夠了林正宇和他的家人說的如許多的風涼話,她再也不想聽了。

孩子在薛家橋帶得好不好,她也顧不上了。

其實,她恨不得即刻和他離婚。

她受不了他,一天一包煙,她聽見打火機颳得響就煩躁,還有嚼檳榔。

37#車上的售票員都說了,嚼檳榔沒有好處,他都已經戒了。

還有一點素蘭極不喜歡的是,林正宇喜歡和女同事界限不清,還自詡為不拘小節。

譬如和他跑前後車的95#車上的唐秋香,是售票員,她是個吃貨。

他們的公交車每兩個月抓一次鬮,頭一個月按正序跑車,第二個月按倒序跑車,兩個月後再重新抓鬮,決定跑車順序。

也就是說,林正宇和唐秋香至少要兩個月挨在一起跑車。

狀況常常發生在下午,下午休息的時間更長一些,唐秋香喜歡買零食吃。

有一回,她正在啃煮熟的玉米棒子,林正宇在自己車上看到她正在啃,幾步從車上跨下去,跑上她的車,一把就抓過唐秋香手裡的玉米棒子,啃起來。

素蘭看得泛酸水,“林正宇,你好意思啊,唐姐吃過的東西,你搶過來吃?”

“那有什麼呢?我正好肚子餓了。”

還有一回,他們一起在汽修餐館吃中飯,四方桌,林正宇和唐秋香對坐著,素蘭坐在北面。

林正宇一把拿過唐秋香面前的一次性塑膠杯,把她喝了一半的水喝光了。

“林正宇,你這樣喝水等於間接接吻,你不知道嗎?”素蘭問他。

“那有什麼的?我口渴了。”他滿不以為然。

“你口渴了自己去倒水呀!”素蘭不高興地說。

每當這樣的情形發生時,唐秋香就似乎有點害羞地笑笑。

她比林正宇大三歲,是一個圓臉蛋、圓眼睛、矮矮胖胖的女人,但面板好,白裡透紅。

還有一次,她的車剛一停穩,她就站在前門口望著林正宇車上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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