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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一邊追一邊喊道:“我們執行任務,追捕日本特務。”
遠處車上的譚傑,看著劉雲向左邊的樹林跑去。
“組長,要不要救他?”
那人的話還沒說完,就有兩個穿軍服的人走了過來。
“你們幹什麼的?”
譚傑馬上拿出證件:“我們是路過的。”
那人看了證件:“快走,不走就同我們走。”
譚傑馬上說:“老總,我們走,這就走!”
於是,譚傑的車子駛離了這個小村落。
“組長,我們中計了。”開車的人說。
譚傑點頭:“這個內奸,太過份了。設計吞了我們的三百萬不說,又想抓人立功。”
開車的人說:“抓住了我們的人,他敢上交嗎?”
譚傑說:“你沒看到他們的架勢嗎?那哪是抓人,就是擊斃。要不是那揹包幫劉雲擋了兩槍,劉雲早就死了。他們就只需要屍體。有了屍體,他們就可以立功。”
車內的氣氛沉默了。
“不行,我們得過去看看,開車向右邊,我們插過去。”
就在他們的車子開到樹林的另一邊時,正看到劉雲與李大雙一邊向後開槍,一邊向前跑。
劉雲的胳膊上中了槍,有血流出來。
“劉雲,快上車!”譚傑馬上掏槍,向後面射擊。
劉雲與李大雙飛快地爬上車,車子馬上飛快地開走。
車子的後面是罵聲與槍聲。
跑了幾分鐘,終於將後面的追兵甩掉了。
汽車開到了小餐館,劉雲他們下了車,譚傑也下車。
司機將車子開走了,這個地方不適合停車。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譚傑問。
“我一進去,就感到有人向我撲來。所以我就退到門外。我還沒回過神來,就聽到了槍聲,子彈帶著我向前撲倒在地上。於是我便就地打滾,逃了出來。不過,為了逃命,那揹包給丟了。”劉雲說。
譚傑問:“那櫃檯有人嗎?”
“有!我上次來時,那老闆就在,他的手上拿著槍。”
不用再說了,譚傑知道上了當。
不由得,譚傑的心中,升起了怒火。
“我不會放過他的。”
劉雲說:“現在他肯定也這樣說。”
“為什麼?”
“他知道你來到長沙了,所以,你還是快撤。遲了怕出危險。”
“他說過什麼?”
劉雲說:“幾百萬的錢,是我能決定的事?而且,他查過了廣告原件,所以上次他要錢時,才獅子大開口。”
譚傑點頭,自己失誤了,不應該留手跡在報社。別人不知道,譚傑知道,自己曾寫過信給內奸,他能看出筆跡。
譚傑說:“你們也撤!但是不要與我們一路,人多容易暴露。”
劉雲問:“我還需要回武漢嗎?”
譚傑搖頭:“你們就從南邊走,我們向北走。讓他們找不出我們的意圖。”
劉雲看了看身上的衣服:“我得換一身衣服。找一個地方包紮一下槍傷。”
譚傑掏出一萬法幣,丟給劉雲:“小心點,平安了給我訊息。”
劉雲行了一個禮,離開了小餐館。
守在門外的李大雙跟在劉雲的身後離開了。
譚傑用手擦了一下劉雲滴下的血:“他的槍傷,會暴露的。這也是我不讓他隨我們的原因。”
小餐館的老闆:“組長,不就是一箇中國人嗎?”
譚傑說:“他是一個可以信賴的中國人。死了可惜。”
隨後,譚傑離開了小餐館,小餐館正式關了門。
劉雲二人沒有回酒店,因為按照正常反應,他們不應該回酒店。
今天出來時,他們都有準備,重要的東西都帶在身上。
那些酒店內的就是一些換洗衣服與日用品。
一路轉了三次車,他們來到了一間小旅館。
進門後,登記了一間房。
李大雙出去幫劉雲買衣服,劉雲則是洗澡。
那傷口,只是擦破了皮,外面看起來很重,其實很輕。
當劉雲洗漱好,換上李大雙買來的衣服後,肖恩進來了。
肖恩給劉雲拿來了七萬大洋的錢票。
劉雲不好意思接:“給多了。”
肖恩說:“這是該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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