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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出了很遠,聽不到後面的喊聲,強盜才隱入了一個牆角。

去掉臉上的黑布,強盜賊笑了。

如果周軒在面前,他一定會認出,這人就是劉雲。

劉雲也是看到周軒酒喝多了,所以才敢冒這個險。

不弄一下週軒,劉雲心裡不舒服。

開啟周軒的皮包,發現裡面有一張本票。

本票上面,面值是一千塊大洋。

另外,在周軒的皮包中,還有一個小錢包。

錢包裡,有五千法幣。

這五千法幣,應該是周軒的私房錢。

現在,都是屬於劉雲的了。

剩下的東西,都是不值錢的,劉雲依然放回皮包內。

將包上的痕跡擦掉,劉雲將那皮包,丟在了一個垃圾桶內。

開心的劉雲轉了兩三個彎子,離開了作案區。

也是碰巧,他卻碰到了一個人。

這人就是請周軒吃飯的老秦。

老秦不認識劉雲,所以沒有注意。

直接來到了一間雜貨鋪內。

雜貨鋪內只有一個人,就是雜貨鋪的老闆。

看到老秦進來,那人看了看門外:“來啦!”

老秦點點頭,將手勾了勾。

老闆拿出了一包香菸,遞給了老秦。

“事情處理的怎麼樣?”老闆也抽了一根菸。

老秦吐出一口煙:“給了一千大洋,暫時封住了周軒的嘴。可是組長,為什麼不直接殺了他?”

老闆吸了一口煙:“我向上面申請過,上面說:不易動殺心,只需買通就行。”

老秦:“上面是想在周軒的身上打什麼主意?”

“可能是這樣的吧。不管了,你小心點行事就行。大不了,我申請將你調回明珠去。”

老秦喜道:“那就多謝組長了。來武漢,我可是沒睡過安穩覺。”

組長:“眼下有個任務,需要你去辦。”

“什麼任務?”

組長輕聲說出了一個地址。

等待老秦走後,這雜貨鋪關了門,老闆也走了。

在老闆走後的十分鐘,雜貨鋪邊上的牆角閃出了一個人。

他就是劉雲。

看了雜貨鋪一眼,記住了這個地址,劉雲才離開。

首先,他去了錢鋪,將那一千塊大洋兌了出來。

然後,他將那一千大洋,送去了當初租的那間屋子。

在那屋子的地下,有一個地窖。

用一個罈子裝上了大洋,埋在地下。

這租屋,劉雲租了一年,不擔心有人進來。

再次回到了與譚傑約好的地方。

譚傑正焦急地等著劉雲。

劉雲眨了眨眼,繼續向前走。

兩人回到了桃花巷的那個小餐館。

進了唯一的包房內,劉雲點了二十元錢的酒菜。

譚傑幾次想問,但是都忍住了。

等到酒菜上齊後,關上了包間門。

譚傑才問:“有收穫嗎?”

譚傑沒有順風耳,也沒有千里眼,周軒與老秦在“君再來”的情況,他是一點都不知道。

劉雲讓他去放周軒汽車的輪胎氣時,他感到劉雲應該有行動。

放完了氣後,他就一直守在接頭處。

劉雲笑著拿出了從周軒那拿來的法幣,拍起拍在桌子上。

“這就是收穫。”

譚傑興奮地抓住錢數了起來。

“五千法幣!發財了!”

劉雲數了三千元錢,放到自己的面前:“那兩千法幣,是你的了。但是注意,這事除了你我外,不能讓第三人知道。那人是什麼身份你清楚,我們這可是老虎頭上抓毛。”

譚傑高興地將錢塞進貼身的口袋:“我明白,不想死的話,就得將嘴巴封住。來,我敬你!”

兩個人高興地喝了起來。

一家歡喜一家愁。

周軒回到了家中,心裡特別的難受。

本來可以賺一筆,一千大洋,可兌換成六七萬法幣。

這可是超過了自己的身家。

自己每個月一百多法幣,一年也就不到兩千法幣的收入。

六七萬法幣啊,那可是自己幾十年的薪水了。

就這樣沒了!

不但如此,還將自己的老本五千法幣給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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