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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雲回到自己的辦公室,電話就響了。
接起電話,是譚傑打來的。
譚傑邀請劉雲吃飯。不是君再來,還是那熟悉的味道。
劉雲來到了小餐飯,發現譚傑已經等在那。
劉雲一到,譚傑便招呼上菜。
三個菜,一瓶酒。
兩個人坐著喝了起來。
“我同你說的事,考慮怎麼樣了?”譚傑問。
劉雲楞住了:“什麼事啊?”
譚傑用筷子點著劉雲:“你的心去哪兒了?就是共黨錢的事。”
劉雲夾起一塊肉,丟進自己的口中。
“這件事,你怎麼不去找別人?”上次譚傑讓劉雲安排人盯那個富家子,結果跟了兩天,沒有什麼發現,劉雲便撤了。
譚傑歪著嘴:“找別人?我斗的過別人嗎?到時忙了一陣子,給別人做了好事,我才不幹。”
譚傑說的話很對。
象他這種投誠過來的人,根本得不到信任。
說不定他的身邊還有人盯著呢。
現在,譚傑被安排在三處上班。
三處是幹什麼的?就是原來對付共產黨的。
雖說現在國共合作抗日了,但畢竟還是水上平靜,水底激流。
而譚傑現在的任務就是,偵查共黨的活動。
只是這個工作轉為了暗中活動。
譚傑有他的情報線,原來他也是負責對付中共。
所以,譚傑對於中共的情報掌握還是比較強。
這次,他得到了情報,共黨有一筆捐款到帳。
總價值超過五十萬法幣。
對於國民黨,這點錢,九牛一毛。
但是對於共產黨,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為此,共黨派出了高階人員秘密來漢。
為什麼要秘密呢?
因為,老頭子說過,以他為中心來抗日。
集中全國的人力物資,由國民黨來統籌。
而共產黨知道,這筆錢到了國民黨的手上,能分給延安五萬法幣就是很不錯的了。
所以,共黨想秘密地接收這批物資。
為此,派出了高階幹部來武漢。
這個訊息,武漢的國民黨情報組織都不知道。
而譚傑的內線,從延安給他發來了情報。
譚傑也很猶豫,是不是上繳訊息。
上繳情報,什麼都沒有的。
現在是聯合抗日,國民黨不敢明地裡對付共產黨。
作為情報提供者,也不會獎勵的。
萬一暴露出去,那全國人民會抗議的。
而且,這個情況,沒有很大的價值。
五十萬法幣,多嗎?不多。
共黨的高幹,抓嗎?不能抓。
既然如此,那還有什麼功勞。
清楚了這一切的譚傑,決定不上繳情報。
但是,他眼紅這五十萬的錢物啊。
他可不願放過這個眼前的機會。
他那只有兩個人,人手不夠。
最後,他想到了劉雲。
為什麼是劉雲?
因為劉雲有優勢。
警察抓人,合不合法?太合法了。
警察搜查,方不方便?當然方便,不用理由。
而且,軍統抓人,各方面會盯著,警察抓人,沒人在意。
這樣的話,可以在悄無聲息中,抓人劫財。
這也是譚傑死拉著劉雲不放的理由。
“事成後,怎麼分帳?”劉雲掌握了譚傑的心裡,便好辦了。
“我七你三!”譚傑說。
劉雲盯著譚傑,沒有說話。
“我有兩個人,而且情報是我弄來的。我買情報也要錢。”
譚傑解釋道。
劉雲:“你敢在武漢公開抓共黨?私下裡下手,肯定你鬥不過共黨。而一切得我來辦。我可以光明正大的來劫財。所以,五五分。”
譚傑跳了起來:“喂,你的心太貪了!吃相太難看了。我辛苦了這久,考慮到你,讓你沾光,你竟然要五成。”
劉雲沒理他,給自己到了一杯酒:“我出動警力,要給上峰一些好處,那些人,錢少了看不上眼。還有兄弟們,大家出了力,也該分一點吧。六四,你兩人,你六,我四。”
譚傑氣憤地看著劉雲幾分鐘,最後坐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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