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曹寧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32章 過期藥,諜影,我是曹寧,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謝阿雲!”
劉雲拍開馬雲的手:“別肉麻了。記住,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是你掌控的,方誌也不知道,皇軍問的話,你就說你的線人正好在新四軍一大隊,所以,你才知道這個情報。”
馬雲問:“是新四軍一大隊來接貨。”
劉雲:“他們是臨時調派的人,接貨的人就不清楚是誰了。”
臨分開時,劉雲對馬雲說:“偵緝處的人一行動,你馬上打電話給我,我帶人去支援你。”
馬雲感激地走了。
劉雲讓馬雲操作這件事,所說的話半真半假。
他是想幫一下馬雲,憑馬雲的關係與能力,很難當上特務處的處長。
有了這份功勞,馬雲是特務處處長的不二人選。
半假在,劉雲不能親自出面去做這件事。
因為不僅僅是偵緝處的人,上下都有人,如果讓他們知道是劉雲乾的。那麼,暗中不知道有多少的眼睛在盯著劉雲。
一個特工,二十四小時被人盯著,那能做事嗎?
馬雲無所謂,他也不是中統軍統,更不是地下黨,你再多的眼睛盯著也無妨。
這個事情還牽涉到軍統那邊,如果讓軍統的人懷疑了劉雲,那才是最大的不幸。
所以,劉雲的這件事,便沒有告訴李大雙。
與此同時,在明珠的一個茶館內,偵緝處的副處長李大力正在與兩個人在密談。
這兩個人,一個是商人,另一個是真正的買主。
兩方的人,就具體的出貨時間,作最後的溝通。
買主想到了一件事:“我感到最安全的時候,就是後天。”
“不是說好了明天走貨嗎?”李大力說。
商人不解:“為什麼要後天?”
買主說:“我可聽說了,後天是明珠經濟稽查大隊大隊長的結婚的日子,那天,明珠頭面的人,有多少人不去參加?”
商人:“那天,我都要去送上一筆錢。”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