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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峰一到明珠,便有日軍憲兵護衛其來到了香江路的別墅。
這棟別墅是張雲峰的私產。
幾年前,他在明珠當副市長時,就住在這裡。
在張雲峰迴來前,日本人已經安排了明珠市政府的人對別墅進行了修整與打掃。
回到了別墅,張雲峰便放下心來。
準備休息幾天,等日本親王來華時,宣佈對張雲峰的任命。
劉雲在市內租的房屋本是一年一租。
他離開了半年,還有半年租期。
但是,張雲峰經過這一路的同行,已經將劉雲當作了自己的心腹了。
再加上李大雙的關係,劉雲已經是張家的乘龍快婿了。
回到明珠的當天晚上,李大雙就得到了命令。
在指定的地點,李大雙拿到了電臺與密碼。
第一次與武漢聯絡上,李大雙卻很無奈。
因為武漢方面給她下達了一個命令。
於是,李大雙帶著命令來到了劉雲的房間。
聽完李大雙的轉述,劉雲差點罵出聲來。
“我可是剛回明珠啊。”劉雲訴說道。
李大雙也沒有辦法,她只是一個轉達者,並沒有下達與更改命令的權力。
這一段時間來,與劉雲戰鬥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李大雙的心中,劉雲的份量越來越重。
無型之中,她已經將劉雲當著了自己的朋友。
劉雲知道,這一切,已經是不可更改的了。
“什麼時候去?”劉雲問。
“明天上午有人來抓你。”
“什麼人來?特務處的人嗎?”
李大雙搖頭:“你這次的事,是我們在井上美子身邊的人做的工作,挑起了井上美子的怒火,讓她來抓你。”
劉雲明白,是井上美子出手。
“井上美子也只是想出口氣,沒有想到要殺你。畢竟現在你不是她的手下了。所以,井上美子命令明珠警察局的一位副局長,讓他安排人來抓你。”李大雙說。
警察局?警察局不是管理一般的案件嗎?
李大雙:“不錯,是警察局。我們的任務就是在監獄內。”
原來,在國軍撤出明珠時,由於日本人推進太快,明珠有很多的物資沒有順利帶走。
在明珠,剛剛從德國的軍火商的手中,購買了一批的軍火,被放置在明珠的一個秘密倉庫中。
“有多少人知道這個秘密倉庫?”劉雲問。
“只有一個排的人知道,他們負責押送軍火到倉庫。”
“不是有一個排嗎?問他們就知道了。”劉雲說。
“那一個排的人都戰死了。只剩下與德國人聯絡的張柏活著。”
劉雲嘆息道:“張柏呢?”
“失蹤了!找了他半年多,也沒有找到他的人。”
“也可能他也死了。”
“不會!如果他被抓,會有訊息傳出來。如果他叛變了,那麼軍火就會被日本人取獲。現在這兩樣都沒有發生,說明他還活著。”
劉云為難,讓他去找人,是大海撈針。
“為什麼要我去監獄?”劉雲不解。
“張柏最後一次留下密信的地方,在同一時間內,遭到過日偽的大搜捕,所以我們認為,他可能被抓了。”
劉雲:“被抓了?有可能被抓到了特務處。”
李大雙:“那次去張柏住的地方抓人的是警察。”
劉雲點點頭,警察抓的人,一般都是關進警察局所轄的監獄。除了一些查出來是抗日份子的人,需要轉監去憲兵司令部監獄或特務處看守所。
但是,抓進了警察局監獄的人,也不是很容易出來的。
這樣看來,上峰認為張柏被關在警察局監獄,是有根據的。
“我此行的任務是什麼?”劉雲問。
“找到張柏,與他接上頭。當然,是在確定他沒有叛變的情況下才去接頭。”
劉雲想起了什麼:“對了,在我之前,沒有人去監獄找過他嗎?”
“找過了!憲兵司令部,特務處,監獄,三個地方都有人去尋找過,但是都沒有下落。”
“那他就不會在監獄內了。”
李大雙:“明珠市上下都找不到他這個人,就是全中國,也找不到這個人。但是上峰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劉雲:“怎麼與他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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