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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報上來的名單,要劉雲審查後,沒有問題了,由劉雲簽字報警察局批准放人。
劉雲知道自己的筆的重量。
只要自己一批,這些人就能放出去。
不知這些人中,是否有劉雲要救的人呢?
劉雲想到了一個主意。
他喊來了汪峰:“對於這次釋放的人,我們要留過記錄才行。”
汪峰不解:“隊長,怎麼個記錄?”
“給每個人體檢,看他們的身上是否有槍傷。”
汪峰馬上明白了:“身上有槍傷,說明這人有問題。說清楚了才能放走,不然的話,麻煩就是偵緝隊的了。”
劉雲決定親自操辦這件事。
選了一間審訊室,劉雲帶著五個偵緝隊員。
坐在審訊桌上,讓那些犯人脫下衣服,進行檢查。
還真讓劉雲碰到了,一百多人中,有五個人的身上有槍傷。
沒有看到後背有燒傷的人。
五個有槍傷的人,被關押在一間監舍中。
“劉隊長,我身上的傷,是日本人打進明珠時,飛彈所傷啊。”一個犯人喊道。
其他的五個人也喊叫起來。
劉雲不理他們,對汪峰說:“查一查他們,是否有問題。”
下午,調查結果出來了。
這五個人都有明珠的人,一查就準。
他們確實是被流彈擊中,受了槍傷。
帶回的材料中,有當時的醫院診所的證明。
劉雲這才簽了名字,讓人將材料送去警察局。
其實,警察局也不知道誰該放誰不該放。
一切都是劉雲負責。
既然劉雲簽了字,警察局便大章一蓋:放人。
第二天的上午,這些人全部被家人領走了。
當然,領人前,必須交上撈人的費用。
劉雲在下午,給憲兵司令部的石崖送去了六千元錢。
樂得石崖合不攏嘴,他大方地給劉雲一包日本香菸。
這是日本天皇賜予侵華日軍的御賜香菸。
日本天皇御賜侵略中國的一線日軍香菸上有皇家獨有的菊花章紋。
香菸長為8.5cm,單支重量為1.01g,總重量30.83g。
這是石崖的藏品,一共有五盒。
劉雲拿到了這盒香菸後,忙包好放到了皮包中。
這煙不能抽,關鍵時刻,能當護身的。
偵緝隊分到了六千元。
其中佔百分之十五,分到了二千多元。
另外的三千多,就是外水了。
那些領人的人,有的人問題說不清楚,只有拿錢來說清楚。
所以,就有了六千元了。
劉雲個人拿了二千元,汪峰與三個小隊長分了二千元,其他的二千元,給三中隊的人集體分了。
帳上只有兩千元的進帳,當然只能分給大家二千元。
多分的話,肯定會有麻煩的。
不過,二千元分到四十個人的手上,每人能分到五十元。
這五十元,值得他們幾個月的薪水了。
三中隊的人都高興了,請假回家的,去寄錢的,去喝酒的,還有人去妓女院的,熱鬧極了。
劉雲可高興不起來。
分錢的時候,正值李大雙過來了。
當著汪峰與小隊長的面,李大雙聽說有人去喝花酒了。馬上逼著劉雲開啟辦公室的保險櫃,將那兩千元錢給沒收了。
結果,三中隊的人都有錢,就是他們的隊長沒有錢。
石崖聽說後,特地請劉雲吃了一餐飯,安慰劉雲受傷的心。
晚上回家,劉雲問:“你怎麼知道我們分錢了?”
李大雙笑著說:“你們警察局長他我舅說的,所以我便知道了。”
劉雲嘆息道:“警察局也不是保密的地方。”
“當然!聽說你查了他們的槍傷?”
劉雲:“我是想用查槍傷的理由來查後背有燒傷的人。”
“沒有發現?”
“釋放的人中,沒有。”
“那你準備怎麼辦?”
“我準備明天再查所有的人。”劉雲將自己的打算說了。
李大雙擔心:“如果監獄中有抗日之士,你這樣一來,他們就會暴露。
劉雲吸了口煙:“就算我不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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