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離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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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 盧卡斯抱著自己的書包坐在哥譚前往紐約的地鐵上。 紐約地鐵年久失修,車廂陳舊而昏暗,黯淡的燈光在鏡片上印出淡淡的光輝。 只是不到一節車廂的距離,就有一個癮君子在位置上欲仙欲死,發出正常人難以理解,也不想去理解的呢喃。 雖然哥譚是全美犯罪率第一的城市,但紐約明明也好不到哪裡去啊。 盧卡斯默默地抱緊自己的書包,縮了縮自己的身體,進一步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不過往好處想想,起碼紐約的地鐵還能坐?他這麼想著。 盧卡斯·伊斯頓,一個普普通通的土生土長的哥譚市民,是學校中沉默學習的優等生,但這個屬性在強調身體素質,女孩們更喜歡體育系男生的美國是不受歡迎的。 因為犯罪巷出身,從小營養不良的盧卡斯還又瘦又小,那些個頭大的大塊頭還就喜歡逮著他欺負,不過盧卡斯也沒那麼好欺負,犯罪巷那是什麼地方,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他能在那裡活到十幾歲,還能考上哥譚中學的特優生可見一斑。 盧卡斯深深明白這些只會校園暴力的混蛋欺軟怕硬的本質,他絕不可以對此抱有任何妥協的想法,就算被毆打,也得狠狠地回敬回去。 只是他忘記了哥譚中學除了他這樣考進來的特優生以外,其餘都是非富即貴的貴公子,尤其是上了牙齒和指甲都要回敬的公子哥更是與哥譚的底下黑幫有關。 仔細想想,離開哥譚也沒什麼,盧卡斯這麼安慰自己。 雖然那個城市就像一個泥潭,但是……對於盧卡斯來說也不是一無是處,幼年時把他從人販子手中救出來的蝙蝠俠和少年英雄羅賓,一直在默默支援著犯罪巷孩子學習的神秘資助人,還有他在哥譚中學最好的朋友提摩西·德雷克。 想起提姆,盧卡斯就忍不住想嘆氣。 提姆無疑是哥譚中學裡毋庸置疑的金大腿,背靠德雷克集團和韋恩集團的超級富n代,無數人都渴望和他搭上關係。 不過提姆真的很忙,忙到沒時間交際,是在校園生活中七天中見兩次都多的那種忙,這也是理所當然的,畢竟他年紀輕輕就成為了韋恩集團的總裁了。 照理說,這種金字塔頂端的成功人士和盧卡斯這樣的普通學生是沒有任何交集的,但奈何盧卡斯成績優異,還是很多人的眼中釘啊,在他有一次被堵牆角的時候,正巧被提姆被撞見了,少年總裁正義凌然地制止了這一切。 盧卡斯本來以為這只是大少爺一時的好心,但沒想到還勾起他的好奇心了,提姆一直在問他校園暴力的團伙和人員。 “告訴你又如何,這種事又無法完全制止。”盧卡斯拿著醫務室的冰袋敷著自己有點裂開的嘴角,“不要來問我了。” 本質上還很社恐的盧卡斯根本不想應對提姆這個在他眼裡和麻煩畫上等價的大少爺,奈何提姆實在有耐心,磨得盧卡斯不得不開口和他交流,到最後,就成了他幫提姆搞定一部分作業,提姆給他錢的奇妙操作。 這錢盧卡斯拿的安心,反正作業對於提姆那傢伙來說也不過是機械化的工作,大少爺腦子聰明的很,但根本的原因還是提姆並不是把他當成小弟或工具人,盧卡斯能感受他的真心,到最後就成為了朋友。 這次的事,如果盧卡斯去拜託提姆肯定能解決,但他不想去麻煩提姆,他已經一週多沒來學校,肯定很忙吧。 ……等到站,再給提姆發訊息吧。 盧卡斯看了一眼附近行蹤可疑的幾名男子,哥譚的生活教會了他察言觀色,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不敢拿出自己的手機,被搶了就好笑了。 十幾分鍾後,地鐵終於停在他下車的車站,從昏暗的地鐵站出來的那一刻,盧卡斯大大地鬆了口氣,總算可以掏出手機了。 [德雷克:你怎麼沒來學校? 德雷克:……情況我知道了。 德雷克:你應該告訴我的。 德雷克:OK,我等你回覆。] 盧卡斯:…… 救命,已經感受到尷尬了,但……提姆是他的朋友,不能不回他的資訊。 盧卡斯拖著自己的行李站在街頭,糾結了整整十多分鐘,才回到。 [盧卡斯:對不起提姆,但我不能拿這些小事來麻煩你。] 提姆簡直是秒回。 [德雷克:這已經不是小事了,年紀第一被迫轉學,怎麼都說不過去。 德雷克:而且我們不是朋友嗎?這怎麼能說麻煩。] 怎麼說呢,盧卡斯也想過和提姆說,但是他一直沒來學校,他就覺得提姆很忙,就不好意思再去聯絡他了。 但是現在說這個,不就把錯歸咎一部分在提姆身上了嗎。 [盧卡斯:其實,這也是我自己的決定。 盧卡斯:哥譚不是一個適合生活的地方,換個城市開始新生活也不錯。 盧卡斯:但這不意味著我們之間的聯絡會消失,我們還是朋友不是嗎?] 昏暗的房間內,電腦的光芒把臉照的反光,他的主人凝視著上面短短三行字,發出了沉重的嘆息。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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