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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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向年約三十五歲的歐姑娘詢問潘潘在世時的情況。
“潘潘在世時跟鍾醫生的關係很好,她們就像兩姐妹一樣,可能因為她們兩個的品位差不多吧!”歐姑娘回憶道——
她們兩個的身高跟體形都差不多,衣著品位又近似,所以會經常交換衣服穿。在更衣室換衣服時,我們甚至經常把她們認錯。鍾醫生還開玩笑說,她要是臨時有事不在,讓潘潘穿上醫生服頂她的位置,肯定不會有人發現。
在得知安仔被人拿去養鬼仔之前,潘潘一直都很開朗,做事也很勤快,誰也看不出她曾經患過精神病。但在那之後,她就整天心不在焉,叫她好幾遍也沒反應,而且經常出錯。
後來,法庭出了禁制令,她知道自己沒辦法拿回安仔的遺骨,就更加意志消沉,無心工作。她這樣子,連鍾醫生也保不住她,只好勸她辭職回家休息。
她辭職後,鍾醫生一直有跟她保持聯絡,還經常去探望她。不過,鍾醫生在三四年前突然請了半年大假,說要參加一個海外的培訓課程,在這段時間裡就誰也沒有跟她聯絡過。
鍾醫生回來後,立刻就去找她,但卻發現她竟然早就死了……
歐姑娘嘆息道:“其實鍾醫生以前沒現在這麼嚴肅,自從知道潘潘出事後,才變成現在這樣。”
溪望向她道謝後,便與安琪返回新界北總部。
兩人透過警隊的資料庫,找到三年前潘潘自殺一案的資料,其中一份由前線警員撰寫的報告,清楚講述了發現屍體的過程——
1月2號下午(三年前),報警中心接到市民的報警求助,聲稱發現其同事倒斃於家中浴缸裡,要求我們立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
我跟另一名夥計到達現場後發現,涉案房子大門已被強行撬開。據大廈看更交代,是因為報案人鍾雪莉無法跟其獨居的朋友潘潘取得聯絡,懷疑對方在家裡出了意外,故要求看更撬門檢視。兩人進入房子後,隨即發現死者潘潘的屍體。
剛踏入出事房子,我就聞到濃烈的腐臭氣味,令人感到噁心,甚至輕度昏暈。為了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瞭解房子內的情況,我立刻將客廳的窗戶開啟。
窗外吹進來的猛風,雖然使房子內不再像之前那麼讓人難受,但依然瀰漫著難聞的氣味。同僚很快就發現氣味源自浴室,我們便一起走進去調查。
進入浴室後,發現一具完全燒黑,且高度腐爛的屍體蜷縮於浴缸內。浴缸底部有一層蠟質物體,邊緣亦有一攤蠟跡,牆壁及天花板沒有明顯的燻黑跡象。排氣扇雖處於啟動狀態,但仍能聞到濃烈的腐臭氣味。
此外,在浴室內發現多個空桶,裡面有少量酒精蠟……
溪望再檢視該案的法醫報告,得知法醫在進行屍檢後,發現死者與潘潘的年齡吻合,可鑑別的身體特徵一致,從而確定死者的身份是潘潘。
死者沒有明顯的掙扎痕跡,亦沒有受捆綁的跡象。胃部殘留物中存有大量鎮靜藥物,以此推斷死者遭焚燒時,處於深度睡眠狀態,因而沒做出本能的逃生反應。
負責調查該案的警員認為,潘潘是服食大量安眠藥後躺進浴缸裡,再將酒精蠟鋪在自己身上,並鋪滿整個浴缸,然後在浴缸邊沿點燃一根蠟燭。
隨著安眠藥發揮效用,潘潘進入深度睡眠狀態。而她點燃的蠟燭,則在她睡著之後繼續燃燒,並且越燒越短,最終將浴缸裡的酒精蠟點燃。
此時她已經陷入深度睡眠狀態,所以未對高溫做出本能的逃生反應。酒精蠟燃燒的溫度不高,浴室內的可燃物亦在事前被移除,所以沒有引發火災,也沒有引起鄰居的注意。
經查證,導致死者死亡的酒精蠟及安眠藥,均為死者本人親自購買,再綜合各種證據,有充分理由相信死者是死於自殺,此案無可疑之處。
溪望看完調查後,不由得小聲驚呼:“竟然用酒精蠟慢烤,比燒炭有創意多了。”
“你要不要試試?”安琪橫了他一眼。
溪望訕笑道:“我的苦頭還沒吃夠,還沒到要見閻羅王的時候。”
玩笑開過後,他便認真起來,皺眉思索片刻後說:“你有沒有覺得,潘潘除了死得有創意之外,還很奇怪呀?”
“有什麼好奇怪的,光吃安眠藥不一定能死。”安琪沒好氣道,“只要發現得早,大多都能救活,每年不知道有多少僆仔僆妹這樣浪費政府資源。潘潘在診所裡工作,肯定知道吃安眠藥自殺的成功率不高,所以來個雙料自殺,這樣就保險多了,而且還能死得舒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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