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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蘭素曦還叫江素曦。

從最初的祈求丈夫回心轉意,再到祈求丈夫在外平安,最後祈求用自己的修行消除女兒的業障,讓她從此免受磨難……蘭淼在自己家裡設了佛堂,整日叩拜,已經完全沒有了大學西方藝術史教師的優雅清高。

那時候,蘭素曦衣服上總是有散不盡的香火味道,蘭君把瘦小的她抱在懷裡,打趣地逗她:“小曦,這回再沒蚊子追著你跑了吧?”

蘭素曦默不作聲地掀開袖子,讓蘭君看自己身上大大小小紅腫的包。

“怎麼咬成這樣?你媽整天在幹什麼?!”蘭君憤怒地拉著孩子的手找姐姐這個不稱職的母親算賬,一進門,只看到佛堂裡枯坐的乾瘦女人。了無生機,了無生趣。

那時的蘭淼總想把小曦託付給妹妹,自己出家消業。蘭君擔心姐姐一念輕生,藉口自己很忙把小曦塞回到蘭淼懷裡轉身就走:

“自己的孩子自己養!她怎麼都是你身上掉下的肉,有能耐你就眼睜睜看她餓死!”

誰想沒多久,蘭君自己的事兒就真的很忙,忙到她絕望地遠走他鄉。

蘭素曦應該也就是在那個時候,被傳染了出家的念頭吧,蘭君怨怒地想。

“我想,我們都希望她活得健康、安穩。”安遠截過蘭君的話,他把最後兩個詞說得極為鄭重。

包住蘭素曦涼透的雙手,安遠輕輕地揉捏,直到那雙手漸漸有了血色,他才平和且堅定地對蘭君說:

“我的過去不需要證明給誰看,因為只和我個人相關。我的現在和未來,只許給我身邊這個已經是我妻子的女人,似乎也不用保證給她以外的任何人看。從法律上說,作為她的丈夫,我現在對她擁有唯一的監護權。她不需要去法國,她在這兒,可以生活得很好。”

蘭君極力維持著孤傲的坐姿,那是她認為的蘭家女兒該有的與生俱來的優雅。

“把你們的地址和電話寫上,”蘭君翻動手提包的手有些盲目,終於翻出木外殼的小巧記事本,然後將本子和筆推到安遠面前。

安遠撤出一隻手在紙上刷刷地寫,他的字一向瀟灑大氣,當年林汐妍拿著他的作業本模仿了很久。

蘭君收過本子看看,冰冷的眼中劃過一絲安心, “一年之內,把婚禮給小曦補上。”

這是她最後的要求。

姐,與其讓小曦和你一樣絕望,不如讓她賭一把吧,誰讓蘭家女兒,都是從骨子裡往外地傻呢。

安遠點頭:“我盡力。”

如今的安遠已經學會不再自信滿滿地許下任何承諾了,哪怕只是對他自己。他只會自信地說,我盡力。

“你們先走吧,我還有事兒。等我換了國內電話卡以後,會把號碼發到你們手機上。” 夕陽已經斜射到咖啡桌上,激起一陣朦朧澀酸的暖意。剩下的時間,蘭君只想自己和自己分享。

安遠會意地拉起蘭素曦起身,臨走時,他貌似不經意地笑著對蘭君說了一句:

“小姨,陽光沒有刺,放它照進心裡,只會暖,不會疼。”

安遠說完,蘭素曦的握在他掌心的小手,微微地動了動。他低頭看向蘭素曦,她眼底漾過細碎的波瀾。安遠把她的手拉到唇邊,在她指尖輕輕啄了一下,他故意撩撥著手心裡筍嫩細白的弦,滿意地看她眼裡清澈的波無措地顫。

蘭君微微一怔,而後戲謔地笑了。安遠,你這孩子才幾大啊,居然和我講哲理。這話說得好稚氣,好稚氣!對於一個三十四歲的女人來說,這樣的勸說太好笑。

安遠帶著蘭素曦消失後,蘭君笑著笑著,都笑出眼淚來了。

*——*——*

在菜市場裡裡外外轉了好幾個來回,等蘭素曦的手暖透,臉上透出淡淡的紅暈,安遠才提著大袋小袋的菜,帶著蘭素曦回家。

那時候的安遠確實是個窮光蛋,用安辛萍藏在妹妹手裡的私房錢交了媽媽一年的住院費、預留了她的食雜費,安遠身上只帶著七千塊錢來了北京。買了床和衣櫃,預留了這個月的不時之需,他只能請蘭素曦回家吃火鍋當做新婚宴。

對著一整天裡的唯一一頓正餐,安遠吃得有點兒急,他滿足地一次次把肉往嘴裡塞,時不時地把金針菇、油菜往蘭素曦碗裡添。

蘭素曦看著氤氳的熱氣中安遠帶著笑意的臉,心裡有一種滿脹的酸。那時候媽媽要是肯安心地吃一點兒“擦邊菜”,安穩地吃一頓飽飯,是不是就不會走得那麼快,那麼急?蘭素曦低下頭,手裡的筷子越動越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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