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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都射出去。”
匯聚在路口附近的殭屍少說也有上千只,不過當它們面對六輛自重高達十幾噸的裝甲防暴車的時候,簡直就像是雞蛋遇到了榔頭般的脆弱,僅僅是依靠著裝甲車的衝撞和碾壓,這些個殭屍便成片的倒了下去,根本就無法對裝甲車造成任何的威脅。
就在這時,負責開車的韓玉報告道:“樂哥,發現進化殭屍!”
“壓過去就是了,它還能攔得住裝甲車不成?”常樂聽後不以為意地說道:“進化殭屍你又不是沒有見到過,有什麼可驚慌的。”
“不是,樂哥。這個大塊頭足有兩米六七高,恐怕是二度進化的力量型殭屍。明子的車撞了它一下,居然沒有把它撞飛!”
常樂聽後便要探出頭去張望,被李冬來一下子給攔住,說道:“樂哥太危險了,不能從這裡探頭!”
“沒關係的,我會盡量小心的。正好也要試一試,這機槍對二度進化的殭屍有沒有效果。”
第三十八章:接觸
第三十八章:接觸
常樂將頭從裝甲車的上方探出來的時候,那隻二度進化過的力量型殭屍,正在揮舞著巨大的拳頭和一輛裝甲車較勁。
之前常樂曾經和二度進化的敏捷型殭屍交過手,敏捷性的殭屍塊頭根本就和眼前這個大塊頭相比,這個大塊頭的身高就如韓玉所說的那樣,絕對的已經超過了兩米五,而且體型也相當的見狀,塊頭至少相當於曾經的籃球明星姚明的兩個。
更加奇葩的是,這個大塊頭的身上居然不著寸縷。不過常樂很快的便反應過來,如此龐大的身軀,一般人的衣服根本就穿不進去,即便是進化前身穿著衣服,這個時候只怕是也早已經被撐壞了。而且它顯然也不具備綠巨人那樣的,可以無限延展的神奇褲頭,所以只好不著寸縷的在大街上閒逛了。
透過這一點,常樂還做出了一個判斷,那就是進化後的殭屍,雖然具備了一定的智力,但是絕對的有限,不然的話曾經為人的大塊頭,也就不會允許自己不穿衣服了,因為這純粹是習慣使然。任何一個有智力的人,即便是有某種嗜好的人,都不會在三月裡不穿衣服的。
既然智力不高,那麼這個大塊頭就基本上是依靠本能在作戰,就好比它現在這樣,居然依仗著自己力氣去和裝甲車較勁一般。對於常樂來說,這種皮糙肉厚的傢伙,要比之前遇到的那個敏捷型的好對付得多,實在不行還可以用六輛裝甲車輪流去撞,就不信弄不死它!
不得不說,這二度進化的力量型殭屍,單從力量方面看絕對要比敏捷型殭屍強百倍。眼下的這個大塊頭,正在依靠著自身的力量,和明子的那輛裝甲車頂牛。非但如此,還騰出一隻手來,不停地拍打著這輛裝甲車的前部。
裝甲車的前部可以說是裝甲車最為堅固的部位,基本上是由實心的鋼鐵所鑄成,所以殭屍雖然力大無比,仍舊無法對裝甲車造成任何傷害。不過,裝甲車在殭屍出現的時候正好在倒車,想要去撞殭屍必須先停下然後再往前開,所以與殭屍撞在一起的時候正處於起步狀態。這也就導致了因為衝力不足,無法將殭屍撞開的結果。進而形成了裝甲車與殭屍頂牛的現象發生。
常樂在將頭探出來之前,就已經給其他的車輛下達了命令,讓他們暫時不要去管那個大塊頭,先去清理其他的殭屍,這個大塊頭則交給自己來處理。
自知自己的射擊水平有限,所以他先讓韓玉將車停了下來,然後才將上半身從車內探了出來。再用一個裝滿子彈的彈鼓,換下了之前的彈鼓後,對準了十幾米外正在和明子的車較勁的大塊頭。
機槍不比弓箭,找準感覺開槍便可以了,這東西是連射的,而且每射一槍過後都會移動位置,所以在準頭方面,尤其是連射的時候的準頭,不經過長時間的練習,除了第一槍以外,後面的子彈打到哪裡都有可能,當然擊中目標的可能幾乎為零。因此,常樂安上彈鼓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連射的開關給關上,轉而使用單發的方式射擊。
雙方相距不過十幾米的距離,而且殭屍的腦袋不是一般的大,所以第一發子彈毫無偏差的便擊中了它。不過有些可惜的是,這傢伙在與明子開的那輛裝甲車頂牛的時候,腦袋總是不停地晃動,以至於常樂的第一槍雖然命中,但是卻沒有擊中它的眼睛,而是擊中了它腦袋上最堅固的地方——額頭。
由於角度的問題,從而使得子彈雖然命中,卻從一旁劃過,沒有對殭屍造成致命的傷害。
受了傷的殭屍,猛然間放棄了與明子那輛車的頂牛,轉而向著常樂所在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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