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刷刷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7部分,逆風行 作者:潛菠,北方刷刷,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怕。母親問我為何,我驚惶不安,就一五一十的說了。母親也怕出事,人不是我殺的,但怕沾上就脫不了干係啊!母親安排我到別莊去先等候訊息,我在別莊裡等了幾天。莊上的人得到訊息,說平春縣的衙役上門查問了。我才確定,傅辰是真死了。我怕事情要遭,官府上門拿人,豈不是要算作我殺了人!我想辦法通知母親,想要出去避禍。”
陳子敬看向李達,微微點頭。
李達從桌上拿起一卷布,抖開布,裡面包著的赫然是那把殺人兇器,沾血的屠刀。
陳子敬盯著孫娉:“這把刀你可有印象?”
孫娉茫然的搖頭:“沒見過。”
李達把刀放到孫娉手中。
孫娉左右看了看:“沒見過。”又似乎明白過來刀上留的是血跡,刀差點自她手上掉下,“這…這是什麼刀?”
孫娉拿刀時露出她的手,一雙白皙柔軟的手,養尊處優。
陳子敬揮手,李達拿著刀退了回去。
陳子敬黝黑的眼輕掃堂下,拿起驚堂木一拍:“將疑犯孫娉暫押於獄中。退堂。”
他在衙役還未反應過來時,已然推著輪椅轉入暖閣後。
大堂內外都安靜一片,我亦莫名的站在柵欄外。
縣尉著左右衙役押著孫娉去了牢房,我轉過身跟在她們身後下了月臺。
我瞧見張蓉站在刑房窗邊,對她笑了笑。張蓉搖頭輕嘆轉了身。
我進了屋子,張蓉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好一會才問:“大人未動刑?”
我搖了搖頭:“沒有。”
張蓉說:“那孫娉招了沒有?”
我說:“招了。”
張蓉說:“招了?承認是她殺人了?”
我仍是搖頭:“沒有,只說她去過傅家,去時傅辰已死。”
張蓉嗤笑一聲:“她當然那麼說了,她怎會承認是自己殺了傅辰!”
我沒有接話。李達帶著東西回了刑房,坐下後,輕嘆了口氣。
張蓉問:“李姊,這案何時能結?”
李達邊整理堂錄,答道:“不知。”
張蓉走了過去,拿起堂錄快速瀏覽了一遍:“若打得幾板子,這孫娉定然就招了!”
我說:“孫娉只是有嫌疑,未必她就是兇手。”
張蓉說:“不是她還會有誰?她夜訪傅家,傅辰就死了。若不是她殺了人,何必連夜逃出平春!”
我搖頭:“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
張蓉說:“不就是不認麼?打她幾板子,還怕她不認!”
李達說:“的確可行。”
我沒有再說話。動用刑罰訊問出的,就一定是真相麼?多少人是屈打成招,多少無辜的性命枉送在冤案中,暴力怎可能得出真知。屈打之下,又有多少是真相。或者人們不需要真相,求的只是他們需要的“真相”。孫娉雖然有嫌疑,但若先入為主認定她是那兇手,動用刑罰逼她認罪。得出的一定是真相麼?結果一定是公正麼?命案最低牽扯到兩條性命。被害人的性命,殺人者的性命。古代,未必全是草菅人命或者萬物為芻狗,譬如死刑的執行前的復奏制度,強調了對死刑的慎重態度。但中國自古的法律是允許刑罰拷問罪犯獲取口供的。所以古往今來,幾乎沒有不用刑訊手段審案的官員。刑訊,無疑是一種快捷、“有效”的讓疑犯開口、案子了結的方式。
記得縣試中有一題是“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於民心。茲用不犯於有司。” 在處理疑難案件時,寧可偏寬不依照常法,也不可錯殺無辜。縣試題目是陳子敬出的,這道題目的選取也可看出他的偏向。今日他在堂上雖以刑罰威嚇了孫娉,但到底只是一個促成審問的手段,沒有真正的動用刑訊。他的做法與官場素來的習性風氣不同,迥異於衙門中人認同的方式。他似乎不是刑訊的蹙擁者。不過,我心裡也很疑惑,在古代,刑訊室很正常的存在,縣官審案几乎沒有不動刑訊的,陳子敬的不動刑訊有些奇怪。
張蓉說:“李姊,我去牢裡看看。”
李達一把抓住欲往外去的張蓉:“大人才審完,你去做什麼!”
張蓉掙扎了一下:“李姊!”
李達蹙起眉:“張蓉,你須得明白今時今日!這案由大人主審,與往日的案子不同。由不得你亂來!”
張蓉猛提一口氣忿忿不平樣子,忽又頹然洩了氣。
命案發生後,衙門中人人心上壓著一塊石頭。縱然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