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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釋放的時候,有人對老劉說:“放你並不是說明你沒有殺人!只要我們找到證據,還會來抓你!因此,你必須權衡利弊,將沒有說清楚的及早如實向我們交待,男子漢敢做敢當,洗清了罪孽才能重新做人!”
老劉後來說,聽到這句話時,他才明白自己並沒有洗脫嫌疑。於是他開始尋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殺過人。二十二年前,老劉才二十七歲,他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一直尋找到現在四十九歲!在這些年裡,他跑過一趟又一趟公安局,眼看著公安局的領導換了一撥又一撥。大家都對他很熟悉了,新來的都會被告知轄區裡有這麼一個“劉倔強”!
老劉找上我,是因為我調到這裡後不久就偵辦了一件幾年前的積案——也就是以前沒有偵破的案子。老劉透過那件案子聽說了我的名字後,三番五次找到我,要我幫他解決一些他想不明白的問題。比如說人被水浸泡了七天後會變成什麼樣,到底還能不能辨認出來?人生前入水和死後入水有什麼區別?如果是失足掉到水裡,能不能檢驗出來?
對於他的問題,能回答的我就解釋給他聽,不能解釋就如實說沒法回答。
其實有些問題,以前的法醫也同他解釋過,他只是不放心,想再問問我!
對於我的回答他是比較滿意的。因為當有些問題無法解釋時,我坦誠回答的態度,讓他覺得很實在!
“很久沒見了!”我沏了杯茶遞給老劉,“先坐著喝杯茶!”
老劉伸手接過我的茶,也沒有道聲謝。也許在他看來,被人虧欠的太多,無論別人對自己怎樣都是應該的。
“今天來是有什麼事?”我看著他滿頭白髮問道。
之所以叫他老劉,是因為他的臉上的老態和滿頭白髮。
“還是上次的問題!”老劉說,“想問問你,新的骨胳檢驗技術能不能確定溺水死亡原因!”
他嘴裡說出的都是法醫方面的專業術語。——多年的尋訪使他快成了法醫通!
我搖搖頭:“還不能。”
“你上次不是說,國外正在研究一種檢驗屍骨的新方法嗎!”老劉帶著失望的神情看著我。
“那只是一種對化學毒物的檢驗方法。”我說,“目前仍然處於理論階段,還不能做為認定死因的依據!再說,這種方法只是針對中毒的問題,就算是得到科學認可,也不能確定你老婆的死因。”
“得不出肯定的結論不要緊。”他說,“重要的是,如果能應用這種技術,豈不是又可以排除一種可能!”
他說的沒錯,排除了一種可能,也許離真相就走近了一步!
二十二年的時間來,老劉不斷上訪,也不斷配合警方對妻子重複做著屍體檢驗。——當然,這其中的大部分情況下,只能是開棺檢驗屍骨!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一些原來得不到證實的問題能夠得到解決。這其中包括老劉原來一直不肯承認那個面目全非的女死者就是自己的妻子,後來透過DNA技術得到了確認。但他也許還沒有弄明白,即使排除了一千種可能,也不會有人輕易下一種肯定的結論!
在法醫界中有一種說法:排除“可能”易,認定“可能”難!誰也無法肯定,在可能之外,就不存在另一種可能。
某些情況下,一個人的死亡原因很難查清,更準確地說是無法確定!很多時候,法醫只能是透過排查法,否認一種可能來推定另一種可能。比如發現一具屍體,法醫往往會先進行解剖,來確認是否遭受過暴力打擊,在得到否定結論後,再提取心肝脾肺腎組織,來檢驗是否中過毒……窮盡一切手段來排除存在的可能!
而往往因為技術手段的侷限,不可能排除所有的可能。
當然,我沒有把這些說給老劉聽。可以想象得到,當他聽到這些時會有怎樣的絕望!
我心裡突然生出一絲憐憫:這個男人的清白,居然無法用自己的行為來證明,而只能透過一種一種死因的排除,來證明自己不具備殺人的條件!
其實想想,世界上的事物莫不都是如此!真相往往只浮顯在人看得著的地方!
第53章 劉倔強的法醫問題(二)
“說實話,老劉,其實很多人都不再認為是你殺的人了!”我想了想對他說,“何不靜下心來過自己的生活呢?生活裡還有很多比尋找真相更有意義的事!”
老劉這二十二年來的執著,得到很多人的認可。如果不是冤枉,誰會花二十二年的時間來試圖證明自己呢?!認可他的這些人也包括老劉的岳父。——那個曾發誓與他不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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