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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樂意效勞。”我將姿態放到了最低,幾乎已經很委婉地在表達,只要他不動我們,我們就是他手下一群咬人的狗。
然而寧挽瀾卻一臉詫異,隨後搖頭,嗔怪道:“這怎麼行?”
“我把唐明宇當狗看,你們這些年少有為的人,怎麼能自降身份當狗呢?”
這不就是逼著我們自認為他的狗嗎?
李華臉色都變了,緊緊攥住拳頭。
我心中也很窩火,但卻不動聲色地踩住李華的腳背,心一狠便再度放低姿態:“能替寧太子辦事就行。”
“古時候太子身邊的一個小宦官,也是諸多大臣巴結討好的物件吧?”
宰相門前七品官,就是這樣的道理。
老子先將寧挽瀾捧高,再撇開自認為狗的屈辱,照顧一下李華這種愣頭青的心態。
言語可以得罪人,但照樣也可以拉攏人,全看一張嘴怎麼吹。
寧挽瀾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隨後笑道:“你這人還挺有意思的。”
“不過你也說了,紅人身邊人尊貴。”
“那你想拿出怎樣的誠意,攀附上我這條船呢?”
話語一下直白起來,似乎到了正面談利益的時候了。
“只要寧少吩咐,我們能做的事都給你辦妥。”我咬牙道。
“不。”寧挽瀾輕輕嘆了口氣,“這都是小事,你知道嗎?”
“邛崍林浩龍、金牛鄭明才、青陽嚴正恩,太多人都可以給我辦事。”
我的一顆心緩緩沉了下去。
寧挽瀾笑了,話鋒一轉道:“不過我這個人好說話,也不是沒得談。”
似乎是某種話語中的藝術,先進後退,讓人絕望在給予希望,往往有附帶條件。
在我的注視下,寧挽瀾抿下最後一口紅酒,將杯子放在桌上:
“雖然唐明宇不是你們殺的,但你們也算咬過我的狗。”
“所以,我心裡有個結,是不是該解開才能坦誠合作?”
我咬牙點頭。
寧挽瀾從容起身,撂下一句話:“那就自相殘殺吧。”
“今天只要留下兩條胳膊兩條腿,這事就算談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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