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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趴這群人!
盧櫟撫額。尷尬側首時看到了趙杼的臉,趙杼表情很……怎麼說呢,很複雜,好像很難理解似的……
盧櫟惡狠狠瞪了他一眼,揚起下巴:看什麼看!老子就是平王訂了婚的男人!不過就是男人和男人,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趙杼:……噗。
原來他這未婚妻這麼崇拜他,這麼迫不及待的嫁給他,還幻想成為他的心頭肉!這副心裡承認臉上不承認的樣子也是有夠特別。
盧櫟避著人悄悄衝趙杼揚了揚拳頭:噗個p!再笑揍你哦!
趙杼別開臉,擔心自己不能保持王爺風度,笑成傻子。這孩子太可樂了!
如果小傢伙一直對自己這麼愛慕,再稍稍改一改不檢點的毛病……他可以考慮將腦子裡的調教方案調整的溫柔一點。
之後他看了看睜眼說瞎話的沈萬沙。
沈萬沙後背一涼,回頭見趙杼在看他,目光仍然冷,殺氣……好像並不多?他咧開嘴,衝趙杼笑了笑,略帶討好。
趙杼只睨了沈萬沙一眼,視線就轉向現場他人,沈萬沙鬆了口氣,不知怎麼的,這位趙大哥給他壓力特別大……
聽完沈萬沙的話,老仵作直接愣住了,平王?平王未婚妻?那麼遙遠的人,與他有什麼關係?
縣令聽完腦子裡立刻轉開了,身在官場,沒什麼後臺,想要一帆風順,怎麼小心也不為過。平王大名簡直如雷貫耳,他如何不知!但他所處階層太低,從未與這等高貴人物接觸過,面前少年是不是與平王有關,他一點也不能確定。
世間行騙之人騙術高超,什麼招數都有,如果他認錯了人,實在丟臉,自家門口以後都不好混;如果他不信少年言語,而這人又的確是平王未婚妻,那他後半生,別說仕途了,能不能保住命都不一定。
必須謹慎。
縣令挺著腰,神態穩重,官威十足,“少年,話不可亂講,任何事,都要講憑證的。”
沈萬沙冷冷一哼,“好叫你們知曉,這位少爺,姓盧名櫟,現居灌縣城東四方巷劉家,隔壁就住著縣裡捕頭張勇。盧櫟與平王確有婚約,四鄰皆可為證!”
縣令聽到張勇的名字,立刻精神一震,日前他曾與灌縣調捕快幫襯,來的人裡好像就有張勇這個名字!若是如此……若是如此,他只消問過張勇,便可知真假!
和尚來報案時,他就派人下山去衙裡傳人,想來不多久張勇就能到。
眼下,他只要穩住局勢就好。
縣令心裡轉了好幾圈,才緩緩開口,“此地發生命案,本官心繫真相,只盼予冤魂告慰,它事皆可退讓。你們身份如何,本官皆不在意,只是聽這位小兄弟之言,彷彿懂驗屍之事?”
盧櫟微微頜首,“很懂。”
老仵作聽到縣令說話時臉色就變了,他不傻,立刻明白了縣令意思,可讓他退後一步實在不甘,聽到盧櫟的話更覺噎的慌,忍不住冷笑,“好大的口氣!”
縣令沒生氣,“本官姓黃,乃是此地父母,這位是本官治下仵作,姓王名得興,性子有些直,但手上本事亦是不俗,小兄弟不要見怪。”
“黃大人客氣,喚我名姓即可。”盧櫟拱手為禮,“如今屍體在此,客套話就免了,黃大人若不介意,在下欲看一看此屍。”
黃縣令立刻讓手下讓開,“盧公子請。”
盧櫟這才得以靠近。他走到屍體面前,蹲下去細細察看。
王得興也再次看了看屍體,冷笑一聲,“盧公子說死者是他殺,就憑這肚腑脅骨間不明確的傷痕?這也可能是虎齒留下的!”
盧櫟正忙,懶的搭理他,問沈萬沙,“你可見過野獸撲殺獵物?”
沈萬沙點頭,“見過的。”
“它們都怎麼做的?”
沈萬沙摸著下巴回想,“先是潛藏,再是追吧……追上了衝著脖子一咬,把獵物咬死,就可以享受美味了。”
“你看,”盧櫟頭也不抬的對王得興說,“外行人都知道,野獸撲殺獵物必是先要咬住脖頸致命之處,等獵物不再掙扎了再慢慢享用,這具屍體,頸間可有傷痕?”
“死者肚腑大開,手腳,身體其它部位只是隱有擦傷,好像安靜躺在這裡等虎咬,正常人會如此?”
這話在理!
王得興倒吸一口氣。野獸傷人的確要將人先咬死才吃……但他不可能認錯,梗著脖子道,“也許虎來撲殺他時,第一口正咬在肚子上!”
盧櫟靜靜掃了他一眼,“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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