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鈴鐺的身世可以說是很悲慘了,她是孤兒,小時候被一家農民收養住在苗疆最偏遠的村落當中,但因為手指的原因她不受村裡人的待見,常常被小孩欺負,大人打罵,無奈之下養父母只好帶她離開村子,在外面蓋了一處茅草房,原本生活還算安逸,可卻突然之間爆發了一場瘟疫,由村子那邊一直蔓延到了林鐺家裡,百里之內死寂一片,唯一活下來的只有十歲的鈴鐺,養父母臨死前抓住她的手,告訴她一定要尋到她的親生父母,然後讓她趕緊走。
鈴鐺哪裡認得什麼路,於是她朝著外圍走,便跑到了這森林當中,小時候被村民不待見,打罵欺辱的印象已經深刻在腦海之中,所以小小的她並不擅長與人交流,加上雙親去世更是剝奪了她心中的光明,於是她便在這森林中苟延殘喘,活到了至今。
能保持眼中的純淨與善意,想來也是因為懦弱,因為年少懦弱,心思純淨,以為是自己不好,居然傻乎乎的主動擔了罪責,不怪任何人,所以她沒有憎恨,於是她將自己封閉起來,不見人,不認人,直到如今唯一堅那的只有林傑,至於理由,更是讓人覺得她傻。
她以為林傑是她的親人,因為雙方都姓林,原來她是叫“林鐺”。
“父母告訴我,撿到我的時候我身上掛著一個牌子,牌子已經斷了一半,唯一隻能看得見兩個木字,所以我姓林,父母說我的家人一定會找到我的,所以你來找我了對吧?哥哥!”
她的眼中充滿了期待,那小小的希望慢慢的放大,我只覺得心酸很心酸。
這樣一個女孩,身世坎坷經歷使人心疼憐惜,我原本以為自己會很果斷的答謝她指路之恩之後就離開,但現在卻硬生生的被她眸中的眼淚給定住了身形,挪不動腳。
我慌亂得抬手擦拭她流下的眼淚,“你先別哭呀,我雖然和你是同姓,但我的確沒有妹妹。”
我試圖勸說,畢竟總不能讓這姑娘隨便認人做了兄妹吧,然而她聽我這麼說卻哭得更加厲害,只因為我不願意她就邊流淚邊死死的抓著我的袖子,哭喊道:“哥哥你別丟下我,我會很乖,我很聽話,我絕對不會讓哥哥生氣的。”
問題是我真不是你哥呀!
我嘴角抽了抽,心裡在吶喊,不知道該怎麼才能打消林鐺單方面認親的舉動。
我實在是沒應付過這樣的場面,一時間大腦都短路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正在此時,馮雪開口了。
只聽她道:“林傑,你忘了嗎?你父母的日記本里不是寫著你有個小五歲的妹妹嗎?只是不慎被人販子綁架,那時候你還小,又很是害怕,所以才把這事兒給忘記了,現在想想,我也看到過那本日記的內容,你確實有個妹妹,而且你妹妹是天生的四節手指,你如果不確定她是不是,不如看看她手指怎麼樣?
馮雪這是是真想讓我認她做妹妹嗎?
我有些欲言又止,哪曾想林鐺聽了這話一激動直接將袖子挽了上去,露出了滿是繭子與傷痕的手。
她的手指細長,奈何面板實在太差,滿是老繭與疤痕,營養不良消瘦的像是骨架子,再加上女孩骨架子小,這會兒看來更加是柔弱無骨,風一吹就要倒的樣子。
她可憐兮兮的盯著我,見我表情格外震驚就是一愣,眼淚流的更厲害了。
這麼多年她一個人生活,所以並不在意什麼外表,而且估計也沒人和她說這些,可現在她拿自己與我們對比之後,這才驚覺自己是有多麼狼狽,於是有些羞恥的低下頭扯了扯自己破舊的衣服頭,垂下了頭,“哥哥,你是不是嫌棄我了?”
我哪敢說嫌棄,這樣的女孩如果我說一句錯話恐怕就能刺激到她了,再者我本來也不嫌棄,於是便柔聲道:“哪裡會,我父母確實在日記裡寫著我有一個妹妹,手指是四節的,如今看來你的確是我妹妹。”
“真的?”他猛地抬起頭驚喜的看著我,我對她扯出一個笑容,摸了摸她的頭。
無論如何,既然我救了她,她又與我同姓,如今還要認我做哥哥,那我們就是有緣了,認了反正也不會少塊肉,大不了今後護著她,照顧她,養著她就是了。
解決了很大的難題,我笑的更加真誠了,“你這衣服也是該換一換了。”我看一眼馮雪意有所指,馮雪也懂我意思,從包裹裡翻了翻便掏出了一套衣服遞給我。
她與林鐺的身形不同,林鐺格外瘦小,好再馮雪準備了中長的衣褲,穿在她身上雖說略寬大了些,但好歹比她那些幾乎是布條的衣服要好的,我滿意的拉著她上車,她引著我們一路去往苗疆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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