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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夫人的一番話不止震動了陸家姐妹,也讓顧小五產生了迷思。

拿現代來說,假定她二十多歲結婚,丈夫出軌,她會不會離婚?

有房貸有孩子,會不會暴打一頓豬男女然後瀟灑的揮揮手說老孃不過了,離婚!

不存在的。

大約,真的,不是馬上會離的。

先不說古代已婚婦女沒有地位,擱現代,女人地位同樣沒怎麼提高。

不是有個新聞麼,女的結婚八年,懷孕一年,奶孩子一年,帶娃三年,娃上幼兒園三年,好不容易孩子上小學了,準備出去上班,男人出軌了。

新時代女性,士可殺不可辱。離婚,堅決離婚。

好嘞,房子是婚前財產,跟女人一毛錢沒有。孩子在未成年前法院是偏向於讓孩子和母親共同生活的。所以最後,女人帶著孩子淨身出戶,什麼也沒有。

相當於她這八年生孩子做家務抵房租了。天啦嚕,說的好像人家保姆月嫂一個月工資多低一樣。

當然這不是最嚴重的,最嚴重的是八年時間,足夠讓一個女人在自己編織的夢裡迷失掉的。她從一開始的忐忑,害怕被社會拋棄,到慢慢的,適應了帶孩子做家務等男人回來的生活。

然後,短時間走不出來了。

為什麼微商那麼火熱,大部分都是帶孩子的女人在做的,她們內心尚有一絲清明,想賺點錢,順便給自家賺點體面。起碼不用伸手找男人要,起碼自己不想洗碗的時候有底氣說話。

“老公,你把碗洗一下吧!”

“我今天累死了,開了一天會。”

“我也累啊。”

“孩子沒上幼兒園的時候你說你二十四小時帶孩子累了我可以理解。你就送寶寶上個幼兒園,然後回來接了一下,哪裡累了。”

“頭天晚上孩子起夜了幾次,我早上七點先起來,收拾孩子,要給他刷牙洗臉穿衣整理上學的東西,送他去學校然後買菜,回來就做家務,裡裡外外,該洗的洗,該曬的曬,該收拾的收拾。中午吃個飯睡了一小會,起來包餃子送到你爸媽奶奶那裡去,老人說不愛吃外面買的。回來急匆匆接孩子回來做晚飯,我不累?”

事實上,華夏大地的大部分人並不認可全職媽媽的付出。他們的內心就一句話。

“不就帶個孩子麼。”

可是,你有完整的帶過孩子嗎?帶半個小時就玩手機打遊戲去了。

且不說房子是婚前財產,即便是婚後財產,雙方共同出的首付,貸款一起還,假定有父母幫襯著帶孩子,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款。

男方出軌,離婚?

房子賣了一人一半?那也再買不起了,難不成帶孩子租房子住?

房子歸女方,女方必須把首付和共同還貸的部分賠給男方。賠不起啊。

最後呢?分居吧。同一個房子,不同房子。

這樣的故事天天在七點半的頻道播放,不在少數。

這樣婚姻狀態叫什麼呢?卒婚。

已經死去的婚姻,只是沒有領離婚證罷了。迫於生計以及社會和家庭的壓力,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

沒有感情。

陸太太說的,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不管哪朝哪代,都是至理名言。

遇上這種糟心事,要怎麼做呢?

首先,不要衝動。要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第一個,孩子。做女人的,哪裡捨得叫孩子給後媽養。掌握渣男的收入,並且留存證據。法律要求,如果孩子撫養權在女方,男方必須每個月給撫養費孩子。娃不是女人一個人的,也不是女人一個人能生出來的。

每個月的撫養費多少年呢?對方收入的三分之一。

之前就有過女性受到欺騙,男的到法庭上說,自個月薪三千,有銀行流水存證,每個月就給孩子一千塊。夠幹嘛的啊,是夠吃夠喝夠上補習班嗎?

第二個,錢。你馬上要帶著孩子淨身出戶了,哭有什麼用啊!趕緊想想折吧。別離婚證一拿,你拎著包牽著孩子出門,舉目無親,露宿街頭了。

有吃瓜網友爆料過,父親出軌鬧離婚,母親哭的眼睛都腫了,說願意淨身出戶只求孩子給她,雙方就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孩子十二了,女孩子,看著只知道哭的母親著急,就說:“媽,我爸挺疼我,放心,虧待不了我的,起碼他現在就我一個孩子。你先要一套房子,起碼有落腳點,把自己過起來,我跟著我爸生活。”

等父親帶著小三登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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