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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夫人的一番話不止震動了陸家姐妹,也讓顧小五產生了迷思。
拿現代來說,假定她二十多歲結婚,丈夫出軌,她會不會離婚?
有房貸有孩子,會不會暴打一頓豬男女然後瀟灑的揮揮手說老孃不過了,離婚!
不存在的。
大約,真的,不是馬上會離的。
先不說古代已婚婦女沒有地位,擱現代,女人地位同樣沒怎麼提高。
不是有個新聞麼,女的結婚八年,懷孕一年,奶孩子一年,帶娃三年,娃上幼兒園三年,好不容易孩子上小學了,準備出去上班,男人出軌了。
新時代女性,士可殺不可辱。離婚,堅決離婚。
好嘞,房子是婚前財產,跟女人一毛錢沒有。孩子在未成年前法院是偏向於讓孩子和母親共同生活的。所以最後,女人帶著孩子淨身出戶,什麼也沒有。
相當於她這八年生孩子做家務抵房租了。天啦嚕,說的好像人家保姆月嫂一個月工資多低一樣。
當然這不是最嚴重的,最嚴重的是八年時間,足夠讓一個女人在自己編織的夢裡迷失掉的。她從一開始的忐忑,害怕被社會拋棄,到慢慢的,適應了帶孩子做家務等男人回來的生活。
然後,短時間走不出來了。
為什麼微商那麼火熱,大部分都是帶孩子的女人在做的,她們內心尚有一絲清明,想賺點錢,順便給自家賺點體面。起碼不用伸手找男人要,起碼自己不想洗碗的時候有底氣說話。
“老公,你把碗洗一下吧!”
“我今天累死了,開了一天會。”
“我也累啊。”
“孩子沒上幼兒園的時候你說你二十四小時帶孩子累了我可以理解。你就送寶寶上個幼兒園,然後回來接了一下,哪裡累了。”
“頭天晚上孩子起夜了幾次,我早上七點先起來,收拾孩子,要給他刷牙洗臉穿衣整理上學的東西,送他去學校然後買菜,回來就做家務,裡裡外外,該洗的洗,該曬的曬,該收拾的收拾。中午吃個飯睡了一小會,起來包餃子送到你爸媽奶奶那裡去,老人說不愛吃外面買的。回來急匆匆接孩子回來做晚飯,我不累?”
事實上,華夏大地的大部分人並不認可全職媽媽的付出。他們的內心就一句話。
“不就帶個孩子麼。”
可是,你有完整的帶過孩子嗎?帶半個小時就玩手機打遊戲去了。
且不說房子是婚前財產,即便是婚後財產,雙方共同出的首付,貸款一起還,假定有父母幫襯著帶孩子,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款。
男方出軌,離婚?
房子賣了一人一半?那也再買不起了,難不成帶孩子租房子住?
房子歸女方,女方必須把首付和共同還貸的部分賠給男方。賠不起啊。
最後呢?分居吧。同一個房子,不同房子。
這樣的故事天天在七點半的頻道播放,不在少數。
這樣婚姻狀態叫什麼呢?卒婚。
已經死去的婚姻,只是沒有領離婚證罷了。迫於生計以及社會和家庭的壓力,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
沒有感情。
陸太太說的,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不管哪朝哪代,都是至理名言。
遇上這種糟心事,要怎麼做呢?
首先,不要衝動。要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第一個,孩子。做女人的,哪裡捨得叫孩子給後媽養。掌握渣男的收入,並且留存證據。法律要求,如果孩子撫養權在女方,男方必須每個月給撫養費孩子。娃不是女人一個人的,也不是女人一個人能生出來的。
每個月的撫養費多少年呢?對方收入的三分之一。
之前就有過女性受到欺騙,男的到法庭上說,自個月薪三千,有銀行流水存證,每個月就給孩子一千塊。夠幹嘛的啊,是夠吃夠喝夠上補習班嗎?
第二個,錢。你馬上要帶著孩子淨身出戶了,哭有什麼用啊!趕緊想想折吧。別離婚證一拿,你拎著包牽著孩子出門,舉目無親,露宿街頭了。
有吃瓜網友爆料過,父親出軌鬧離婚,母親哭的眼睛都腫了,說願意淨身出戶只求孩子給她,雙方就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孩子十二了,女孩子,看著只知道哭的母親著急,就說:“媽,我爸挺疼我,放心,虧待不了我的,起碼他現在就我一個孩子。你先要一套房子,起碼有落腳點,把自己過起來,我跟著我爸生活。”
等父親帶著小三登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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