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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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裡只是對自家哥哥杞人憂天的無奈。
明燭:'捂嘴笑'原來你還有個哥哥,我是獨生子
某後期:恩
明燭:對了,奶茶找你有事,你QQ上回他一下吧
某後期:好,看到他留言了
明燭把小粉紅的介面開啟,沒想到那帖子還沒被刪除。明燭覺得可能自己也多慮了,某某怎麼會把這些詆譭放在眼裡呢。要是他瞅見了這帖子,怕是連想都不想開啟看吧。
冬瓜:明燭,拜託你一件事可以不'對手指'
冬瓜這副放低的姿態可不常見,即使是找他接主役或是幫忙配個龍套也不需要怎麼拘謹吧。
明燭:冬瓜,這可不像你,有什麼事就直說吧
冬瓜:你好像跟修哥挺熟的,我找不到他的聯絡方式,你直接替我去當說客吧,讓他把《叛徒》的授權給我唄
冬瓜完結了《梨花醉》,手上已經沒有坑了,於是她有了做新劇的打算。修哥是節操文學網的寫手大神,性別為男。冬瓜是他的文粉,他的專欄有五篇長篇,每本資料都很高。只是這五本都沒做出過廣播劇,原因就是修哥掛在專欄的提示:廣播劇授權不開放,請策劃勿擾。不信,你試試看~
光這一句,就打退了很多躍躍欲試的策劃。更何況如果真有策劃去試了,出劇的訊息都沒影子,肯定是失敗了。修哥的微博已經一年沒有更新了,最新的文完結後也不再開新坑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打算就此沉寂了。
總之,要找這個人真的不好找。而冬瓜知道明燭和修哥熟,只是因為有次無意發現兩人微博是互關的,而且還在評論下交流,這交情不淺啊。
明燭當然跟他熟,沈修這貨是他大學四年的室友,隔壁鋪的,能不熟嘛。明燭在大學期間就玩起了配音,寢室的室友都是知道的。某天沈修用修哥的微博關注了他,並私信自己說他是沈修的時候,明燭才知道沈修在網上寫耽美小說。
如果不是沈修主動坦言,明燭還真不知道自己身邊有個寫文大神以及同類。沈修是零號,明燭是一號,朝夕相處的四年時間裡,他們並沒有撞出什麼火花,就是好哥們而已。
明燭答應冬瓜幫她問問。
如果沈修沒換手機號的話,那應該是打得通的。電話一接通,就傳來沈修健氣的聲音,這小子還是一如既往地樂天派啊。
明燭說明了來意。沈修不給文的授權,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懶,網配圈的事他也不懂懶得摻和,索性就發了個公告,雖然給了臺階讓策劃抱著試一試的態度,不過似乎好像只看到了前面的話忽視後面的,反正也沒有策劃來找他,他也樂得一身輕鬆。
沈修知道好友推薦的人必然是靠譜的,倒也無所謂,反正他現在也已經不寫文了。“可以啊,要做就做吧,全權交給你負責。”
“你倒是隨便。”
“不跟你多說了,我要跟小夥伴們去玩了。”
明燭聽到了喊人的聲音,緊接著,電話被切斷了。
按照明燭對沈修的瞭解,這人這會在國外跑吧。
把答覆給了冬瓜,冬瓜對著明燭連連點贊、狂發親吻表情,把他當祖宗一樣供了起來。明燭連連讓她打住,就差起雞皮疙瘩了。
冬瓜:走後門果然很方便
冬瓜:對了,明燭,裡面的主役攻我想找你=3=
明燭:……
冬瓜:反正你手裡都沒坑了,再跟我合作一次唄,咱倆什麼交情啊,而且這篇文是你認識的朋友寫的,品質有保證,staff團隊我們還是梨花醉的原班人馬,也很給力啊
明燭只是發了個省略號,沒有說拒絕,冬瓜就開始做起了說客,打出一大段話企圖說動明燭的架勢。明燭首先注意到的是冬瓜說的“原班人馬”。
作為沈修的朋友,明燭卻是沒有看過他的文。首先,他沒有足夠的耐心看一篇冗長的文;其次,看自己認識的朋友寫的小說,說實話,怪怪的。
明燭百度了一下文名,只是看了小說的簡介。叛徒這文的題目就已經點出內容了,是一個臥底警察和黑幫老大之間的糾葛,挺老套的故事,不過這文也是幾年前寫的,也情有可原。
明燭:主役受打算找誰?
冬瓜:打算找奶茶
明燭:他聲音有點弱吧?
警察的話,還是應該強受一些的吧。奶茶可以偽強攻,不過氣場上不來,這是明燭聽奶茶的劇得出的結論。奶茶也經常會嚮明燭吐沒有策劃來找他配攻的槽。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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