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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沒來找過我,我們便這樣分手了。

我念大學的時候,沒住學校的宿舍,和同學們沒什麼往來,因此也沒有發展戀情。大學畢業後,我回到S市,進了我叔父曾經工作過的那家報社,在那裡擔任編輯一職。

我的前任男友方卓然是一家創意酒吧的老闆。當初我們決定交往,除了相互吸引,還因為彼此的作息時間比較一致,都是晚上出門工作,深夜回到家中,一整個白天都有空閒。可是我們的感情維持不到一年,便無疾而終,分手的原因我至今弄不明白。

方卓然向我提出分手後的第二天便搬出了與我合租的房子,從那天起我又過起了日夜顛倒的獨居生活。

這天凌晨十二點半,我下了班,地鐵沒有了,公交車也沒有了,我和往常一樣只得搭計程車回家。計程車司機把我載到景灣花園門口,我下車,付了車錢,慢慢地走到那道黑色的大鐵門前。鐵門內有一個小小的保安亭,裡面坐著一個年輕的保安,他認得我,不等我拿出門卡,便替我開了門。我對他說了聲謝謝,便朝我住的那棟公寓樓走去。

景灣花園裡的路燈很幽暗,我每天都是在夜深人靜時回來,迎接我的只有在花園內四處覓食的野貓。我走到公寓樓下灌木叢邊的時候,一隻黑色條紋的公貓忽然從灌木叢中躥了出來。這是我很熟悉的一隻貓,自從我搬到景灣花園的公寓來,我便常常去餵它,至今已餵了它兩年。它很愛蹭我,我便給它取了個名字,叫蹭蹭。蹭蹭看見我,並沒有認出我來,直到我“咄咄”叫了幾聲,它才跑到我跟前來。

“對不起啊,蹭蹭。”我蹲下身來,摸了摸它圓圓的腦袋,“今天沒給你買吃的。”

蹭蹭張嘴朝我叫,沒有聲音,它是一隻可憐的啞巴貓。

我嘆了口氣,正要站起身來,灌木叢中忽然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我以為是貓,沒太在意,可就在這時,一個男人猛地從灌木叢中衝了出來。蹭蹭被嚇得飛跑,我則一個不穩,跌坐到地上。我沒看清那個男人的臉,因為他動作迅猛,早已逃出了我的視線。

我從短暫的失神中反應過來,正要爬起身,又一個男人不緊不慢地從灌木叢中走了出來。我意識到這是怎麼一回事,又愣住了。

“你沒事吧。”那個人走過來,彎腰朝我伸出手。

我呆呆地看著眼前的人,他長得很英俊,氣質也很出眾,但令我費解的是,他穿著一身跟他的形象和氣質很不協調的貓咪裝,而且他的頭上還戴著個黑色的貓耳朵髮箍。

他見我遲遲不來握他的手,便主動握住我的手,把我從地上拉了起來。我站穩了,發現他個子很高,我身高一米八零多一點,他還比我高半個頭。

“你別這樣看我。”他笑了,說:“我不是變態,剛才那個人才是變態。”

不知怎麼的,我忽然覺得他有點眼熟。他打量了我一下,忽然取下頭上的貓耳朵髮箍,把它戴在我頭上。我還沒反應過來,他已轉身朝景灣花園西側的小門走去。

我回到家裡,洗了個澡,躺到床上。我的腦子裡忽然浮現出一個形象,那個形象便是七年前我在公墓裡遇見的男人。那個男人的形象忽然又和我先前在樓下遇見的男人的形象重合在一起,我忽然明瞭,猛地從床上坐了起來:“是他!”

就在這時,被我擱在床頭櫃上的手機響了一聲。

我拿起手機,用拇指滑開螢幕,看見我叔父發來的一條簡訊。簡訊的內容很簡單,叔父說要我明天去他家拿個東西。我回他說:現在幾點了?你又在熬夜了!早點睡吧,我明天早上過去,你得幫我開門啊!

我把簡訊傳送出去,便放下手機,拿起床頭櫃上的一本書,翻看起來。看得累了,我便睡著了。

我叔父家住在榮恩街,從我住的景灣花園走過去,只要十來分鐘。第二天早上我在家裡吃了早餐,便來到叔父家門前按門鈴。過了好一會兒,叔父才把門開啟。他穿著件睡袍,一副還沒睡醒的樣子。

“吃早餐了嗎?”他一邊問我,一邊朝房間走去,看樣子他還想接著睡覺。

“吃了。”我說。

“那就好。”他打了個呵欠,回頭看看我,“你的信在茶几上,是任為寄來的,他肯定以為你還住在我這裡。”說完,他便走進房間,把門關了起來。

我走到茶几前,拿起茶几上的信封,坐到沙發上,把信封拆開。信封裡只有一張攝影展的邀請函,我看了看時間和地點。攝影展正好是舉辦到今天晚上為止,而地點正好是S市的趣意園,這個趣意園就在景灣花園後面。K市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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