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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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衣足食,京中有些清正的的諫議大夫上奏摺時就咬牙切齒:“甚事不是蚤吏壞了!”其實你也不能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啊……
扯遠了。總之,孔目就是這麼個編外的小吏。他們就像狗腿子上的蝨子,勤勤懇懇、不可或缺,然而狗肉宴上從來沒他們的地位。
這麼個小吏,怎麼能操掌謝府公子傷人的大案呢?
二老爺道:“你當哪個周孔目?太守長孫公子的盜案就是他主辦的。還有胭脂案!”
二太太“哦”了一聲。
去年,唐太守的長孫唐靜軒遇到一夥膽大包天的狡盜,把他一船金銀、連他身上的衣服都扒了去。唐太守責成最能幹的人主辦這案件。周孔目就是公推最能幹的人。
再往前,是胭脂一案,定了周孔目“能吏”的地位。
胭脂是個姑娘,沒有真正挑起牌子當**,但也有點不乾不淨的,靠著男人們賺了些錢,後來就從良了。所謂良人大概沒能滿足她,她不安於室。忽有天清晨,良人一家人起來,發現她不見了、還有許多金銀器皿也不見了。於是報官。街上也有人來報:路邊有女屍!
卻是胭脂死在路邊。身上沒有金銀。
很快,又有人搜到一個年輕男子身上沾著血、躲在角落裡瑟瑟發抖。這年輕男子,便是胭脂的**之一。
良人一家認為案情已經很明顯了:胭脂裹了良人家裡金銀,跟**私奔。**搶了金銀、殺了她。
**一家也認為案情已經很明顯了:胭脂裹了良人家裡的金銀,想跟**私奔。良人發現了,追出來殺了她、搶回了金銀!
這才叫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錦城一切刑名有關的官吏,全都一個頭兩個大,正打算祭出官場法寶,找個最有可能的嫌疑犯,拿刑具打成鐵案!——卻也決定不下哪個更可疑?良人還是**?
這關口,是周孔目拯救了錦城刑名界的聲譽。
胭脂不是被**殺的、也不是被良人幹掉。她是孤身帶金銀走在路邊時,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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