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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點多鐘,林林就過來了。他穿著很整齊,西裝燙得筆直,頭髮好像是剛理過的,整個人顯得英俊不凡,散發誘人的荷爾蒙味道,有一種說不出的男性魅力,我看得出神了,眼睛不曾移開半秒。

林林走上前,用手輕輕敲了一下我的頭,“傻了?”

“林林,你帥呆了!”我忍不住贊他。

林林托起我的下巴,“你再說一次。”他的眼睛魅惑又出現了。

“我是說……你帥呆了!”我有種被命令的感覺。

他邪邪地望著我,修長的手指劃過我的鼻尖,停在我的嘴唇上,“這小嘴怎麼越來越會說話了?”

“我可不是在討好你,今晚你真的是帥爆了!”我覺得自己的臉都熱了,滾燙滾燙的。

林林摸著我的臉,忍不住低下頭來,重重地親吻了一下,隨後嘴巴湊近我的耳朵,悄悄地說:“小野貓,你自從寫小說後,說話的水平直線上升,我看好你哦,未來的大作家。”

母親和梁叔就在書吧裡,所以林林說話還是有顧忌的。

“你怎麼也越來越會說話了?”我望著他,此時已將他母親的話拋到爪窪國去了。

“你們還不走,遲到了。”母親過來催我們走。

“走。”林林推著我,“伯母再見!”

“玩得開心點。”梁叔說。

出了書吧門口,林林抱我上車,他坐上後一踩油門,車就往體育館的方面開去。

我問:“為什麼想去看演唱會?”

“我的使命是讓你開心!”剛才還說我的說話水平直線上升,我看他才是最會說話的那個人,哄死人不償命那種。

“今晚是誰的演唱會?”我問。

“幾個香港歌星,主要是讓你放鬆一下,寫東西是急不來的。”林林說的話倒是不假,以前,我很羨慕芳姐能寫書,覺得是一件很瀟灑的事情。現在,我自己寫,卻體會到了書到用時方恨少的滋味。

去到體育館,那裡早就坐滿了人,林林買的票位置很好,就在舞臺的前面,場上的觀眾手裡都拿著熒光棒,熒光棒分別有紅、黃、藍三種色彩,揮舞起來動感十足。

演唱會開始後,我看到幾個歌星在舞臺上又唱又跳,熱歌勁舞,引起臺下瘋狂的叫聲,哨子聲彙集一片,我都聽不清檯上唱什麼,只聽到一句“無心睡眠”,“太吵了。”我對林林說。

“你不想聽我們就走吧。”林林徵求我的意見。

“這票要多少錢?”我心疼那昂貴的門票。

“票再貴也沒有用,不適合你。”林林推著我就要走。

我按住了他的手,既然來了,看完再走吧。

林林也沒說什麼,繼續陪著我看完演唱會才走。

我現在知道,這種場合太熱鬧了,不適合我。但是林林喜歡,我們的愛好還是有差別的。

我想起了他母親今天說的話:以你自身的條件,若你真的愛我兒子,就應該為他著想,他需要一個健全的女人。

我開始考慮他母親的話,我愛林林,這種愛勝過愛自己。

這一晚,我無心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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