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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她也曾經去過公園打算看兩個男孩子玩妖精打架的遊戲,誰知那次點太背,竟然下雨了,那倆人拋下她直接離開了,可憐她淋了半個多小時的大雨,這才被警察叔叔成功的解救了出來!

是的,就是被警察叔叔送回家的!

而且,警察叔叔接到她的電話,沒有一絲猶豫,連忙趕過來救場了!

很顯然,這種事不是發生一次兩次了!

因為她路痴,還是超級大路痴。

不認路也就算了,最起碼有導航啊!

但是蕭輕歌導航分不清東南西北啊!

上一次依靠導航認路,蕭輕歌直接跨越了兩個市。

最後,還是依靠警力才成功回到了家。

蕭輕歌的父母在她十八歲那年出了車禍,留給她不少的死亡賠償金,保證她下半輩子衣食無憂。

因為路痴的關係,蕭輕歌並沒有上學,而是請家教來家裡輔導功課的。

所以在父母死後,蕭輕歌陰差陽錯成為了一名網文作者,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她並不缺錢,只是因為興趣才去寫小說的。

久而久之,她就成為了一名懶腐宅喪的耽美作者。

當然,她之所以宅,跟她的路痴脫不了關係。

至於她為什麼要去寫耽美,則是因為她是一個資深腐女啊!

所以在林林柒說讓她穿越三千小世界去攻略位面男主的時候,蕭輕歌幾乎是毫不猶豫的就給答應了下來!

其實,她就是奔著寫作素材去的!

她運氣還不錯,這才剛來就找到了她小說裡面的兩位男主。

硬漢攻VS妖孽受!!!

耽美文的標配CP!!!

但是這兩個男人到底是個什麼情況,她還是得需要了解一下的。

思及此,蕭輕歌對著空氣淡淡的喚了一聲:

“林、林、柒!”

【宿主,我在。】

“為什麼要把我傳送到捉姦現場?”

想到這裡,蕭輕歌就有些咬牙切齒。

不是說好了是女主麼?!

女主還有姦夫啊!

你TM確定不是在逗我?!

而且,這場捉姦戲還演變成了搶劫戲,最後又變成了剿匪戲。

在這短短的時間裡,全靠她一人撐起了三場戲。

蕭輕歌不由得感嘆道:不會演戲的腐女不是一個好作者啊!

【宿主,這都是隨機傳送的。】

就是因為不小心傳送錯了,所以林林柒根本就不敢吭聲。

就算剛剛蕭輕歌崩了人設,它也沒敢出聲阻止。

“……”

蕭輕歌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關乎於她的身家性命。

“林林柒,你說你是攻略系統對嗎?!”

【是的,宿主。】

“攻略……這麼複雜的事情,你為什麼要找我?”

林林柒開始絞盡腦汁想理由:【這個……可能因為你太懶了!】對,就是這樣!一點毛病都沒有!

“……”

【宿主放心,您是女主,自帶女主光環,生在領獎臺上的女人,您只需要按照劇情走一遍,不費吹灰之力就會攻(躺)略(贏)成功。】

“唔……那就好。”

【宿主現在是否要接收劇情?】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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