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恐龍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1部分,末世之我的男人是軍犬,恐龍王,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的伸出舌頭舔舔小金的手,“你看吧,這就是差別。”
吳宇眉頭微微一皺,似乎在思索著什麼。
很快他就明白了,小金為什麼會將現在的阿罕叫二老大。
因為,是黑毛綠眼狼犬的時候,似乎除了自己,它從不輕易的舔吻任何人,包括它認可的小金,而小金似乎也對它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喜歡又敬畏。
而現在這個阿罕?
“二老大很容易親近,大老大就不行,脾氣可大了,不過我還是很喜歡它們。”小金怎麼也無法忘記,那天黑毛綠眼的老大如同神兵天將一樣出現在他面前,將他面前的壞蛋撕成碎片,血霧下拯救了他的世界。
“它們?”
“是的,它們,你很快就會發現它們的不同。”
小金放鬆下來,愉快的整個人撲到阿罕身上,“老大老大,我們睡覺覺了。”
“嗚嗚。”阿罕轉頭舔舔小金的臉,然後轉頭望向吳宇,似乎需要吳宇的許可。
吳宇看懂了阿罕的意思,點點頭,“去吧。”
“汪。”阿罕開心的叫了一聲,跑過來,咬著吳宇的褲子往裡拖。
“吳大哥,二老大說,讓你和我們一起睡。”小金開心的翻譯著阿罕的話。
“你能聽懂阿罕的說什麼?”這個問題,吳宇早就想問了,他拍拍阿罕的頭,讓它停下來。
“不是能聽懂,而是大概能瞭解。”小金打了個哈欠,他好睏呀,剛剛真以為老大出事了,他將身體裡唯一的能量用的乾乾淨淨的,現在是又累又困。
吳宇看出了小金的疲態,順勢和他們一起走到草堆前,跟他們一起躺下。
阿罕和小金都睡了,吳宇卻睡不著。
他想著和阿罕剛剛遇到時,和到現在的點點滴滴。
為什麼阿罕會有兩種形態,是因為變異嗎?
還是
……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軍犬 作品相關 第二十七章 過渡
一覺睡到大天亮!
李博文舒服伸著懶腰爬起來,明顯他是昨晚睡得最舒服的人,不知道是昨晚打架消耗太多能量,還是因為狼犬的威壓讓他感覺到安全,吳宇和小金這般的鬧騰都沒將他吵醒,他現在各種神清氣爽。
隨著他起床後,吳宇警醒的睜開了眼睛,眼下有著淡淡的青影顯示著他的昨晚睡得很不好,因為他夢到了半年前張峰來救他的場景,具體依舊模糊,卻讓他心痛得無能為力。
“今天吃什麼?”動動身體,發現應有的痠痛,隱痛都隨著小金的治療和一夜的好眠,消失了,越發開心的湊到吳宇身前,問道。
“先洗臉刷牙。”吳宇拿了兩人份的毛巾刷牙杯遞給李博文,“把小金叫起來。”
“哎?”叫小金,他會被狼犬吃掉的,李博文想反駁,吳宇卻不給他機會的走出了山洞,好吧,讓他被狼犬吃掉吧。
李博文心驚膽戰的朝狼犬走去,卻發現狼犬早已經醒了,正用警惕和陌生的眼神看著他,似乎只要確定他是有害的,它就會撲上來咬斷他的脖子。
哎?
李博文瞪大了眼,是他眼花了嗎?為什麼他發現狼犬毛色和瞳孔的顏色都變了呢?
“吳大哥……”李博文大叫著飛奔出去。
阿罕歪歪頭,伸出前爪騷騷耳朵,接著又把下巴放到前爪上。
“啊哈。”小金被李博文吵醒了,伸著懶腰從狼犬身上爬起來,轉頭就看到他的二老大正歪著頭看著他,“早上好,二老大。”
阿罕抖動了兩下耳朵,眼睛亮亮的,伸出舌頭舔舔小金的下巴。
“嘻嘻,二老大,我們起床了。”小金揉揉阿罕的下巴,站起來,阿罕跟著站起來抖了抖身體,尾巴甩甩將身上的雜草掃掉。
“吳大哥,今天早上吃什麼?”不可否認小金和李博文同樣是吃貨,早上一起床,想到的就是吃。
小金帶著阿罕走出去,就見到李博文驚恐的指著他身邊的老大,一副驚悚樣。
吳宇一邊做著簡單的早間熱身運動,一邊聽李博文大聲的驚恐。
這小孩,什麼都好,就是太一驚一乍了。
“小金過來解釋,我去弄點吃的。”吳宇看到離洞口不遠處有棵水果樹,上面碩果累累,很有必要摘上一箱在放起來。
“好。”小金爽快的答應。
“阿罕,走。”吳宇簡單招招手,在小金身邊的阿罕立刻竄到吳宇身邊,開心的‘汪汪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