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部分,銫情史,辯論,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接近慶典,接近香檳酒……此處的婦女,“首先並不是作為一個社會價值的符號,而是作為一個自然的刺激物”而出現的(第80頁)。“甚至在結婚之後,”馬林諾夫斯基指出,“在特羅布裡群島,男方支付的馬普拉(mapula)代表了一種回饋禮金,用以補償婦女以性滿足提供的服務”(第81頁)。

所以,婦女主要是用於交流的,這就意味著:她們應該來自那些以一種直接的方式擁有她們的人,她們是禮物。這些人應該把她們贈與別人,但在這個贈與的世界中,任何慷慨的行為都促進了普遍慷慨的通行。如果我嫁出了我的女兒,我會為我兒子(或侄子)得到另一個女人。總的來講,這就意味著藉助一個有限的整體達成的慷慨與有機的交流。交換的形式是事先約定的,如同舞蹈或配器的多種速度一樣。在亂倫禁忌中受到否定的,不過是一種承認的作用罷了。與其說嫁出其姐妹的兄長否定與自己血緣的姐妹發生性行為的價值,不如說他承認這個姐妹與另一個男人、他自己與另一個女人結婚的更高價值。再以慷慨為基礎的交換中比在直接的享樂中有更深的交流。更確切地說,慶典意味著引入運動、否定個人意識,進而拒絕吝嗇具有的至高無上的價值。性關係本身就是交流與運動,它有節日的性質,正因為它基本上是一種交流,它才從一開始就要求一種排洩的運動。

在感官的劇烈運動完成的條件下,要求一種後退,一種放棄,不後退,沒人跳得那麼遠。但是後退本身也要求規則,規則組織了輪舞並保證輪舞無休止地重新開始。

2。表面隨機的不同禁忌形式的禮物交換特徵

當然,這一點需要解釋:我應該說明我(在一點上)超越列維…斯特勞斯思想的範圍,列維…斯特勞斯只是暗中加以說明,他無疑沒有說出我所說的:我指的是發展的一個辯證過程……

他基本上僅僅說出(第596頁):“亂倫的禁忌與其說是禁止娶母親、姐妹或女兒的法則,不如說是規定把母親、姐妹或女兒嫁給別人的法則。它尤其是贈禮的法則。這個常常不被接受的特徵有助於理解其特徵。人們在母親、姐妹或女兒的本質中尋覓能夠阻止她們結婚的理由。於是人們就被生物學的因素所吸引,因為只有從生物學的角度,而非社會的角度,母子關係、兄妹關係或父女關係——如果可以這樣說——才是被考察的個體的特徵,但是,從社會的角度來看,這些名稱不能被看作孤立的個體的定義,而是被看作這些個體與其他人的關係的定義。”

另一方面,他堅持婦女的價值的另一種或許可以調和的、但截然對立的特徵,即她們的物質用途。在這一點上,我應該指出這個特徵:我認為它是次要的,但若不考慮這一點,則不僅無法衡量進行交換的意義,而且列維…斯特勞斯的理論仍舊懸而未決。這甚至意味著維護一個傑出的假設,這個假設是非常誘人的,但是還需找到不同禁忌的這種拼湊意義:在其對立看來微不足道的親緣形式之間進行的選擇可能具有的意義。列維…斯特勞斯致力於分清不同形式的親緣關係對交換的不同影響;他以這種方式為他的假設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因此,他認為最好依賴交換的最明確特徵,因為他已經領會了交換的作用。

與我首先談到的婦女價值的誘人特徵(列維…斯特勞斯也談到了這一點——但沒有強調)互相對立的,是擁有一個女人對丈夫而言的物質利益。

這種利益無可否認,我不相信人們能夠在不知不覺中很好地領會婦女交換的活動。我將進一步努力解決兩種觀點的明顯矛盾。相反,這與斯特勞斯的闡釋絲毫沒有什麼不調和之處,但是我應首先堅持他所強調的觀點:“正如人們常常注意到的,”他說(第48頁),“婚姻,在大部分原始社會中(同樣,在我們社會的農村階層也是如此,只是程度稍差),表現出……一種經濟的重要性。在我們的社會中,單身男人的經濟地位與已婚男人的經濟地位之間的差別,幾乎絕對地約簡為這個事實,即前者應該更經常地更新他的衣櫥﹡。”在那些經濟需要的滿足完全建立在配偶社會及性別之間的勞動分工基礎上的集團中,則是另一番情形。男人和女人不僅沒有相同的技術專長,依靠彼此生產日常工作所需的物品,而且他們致力於生產各種型別的食物。全面的、尤其是常規的食品供給,依賴一個家庭組成的這種真正的“生產合作”。一個男人結婚的必要性在某種意義上規定了一種制約。如果一個社會組織不好婦女的交換,那麼混亂隨之而來。這就是為什麼,一方面,交易不能偶然地進行,它包含保證互惠的規則;另一方面,無論一個交換的系統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遊戲小說相關閱讀More+

劍扼虛空

圈圈

戀君心之美人如花隔雲端

醉夢笙

我的青春戀愛物語應該沒問題(主排球)

二無

第一狂妃:廢柴三小姐

豆娘

花開春暖

童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