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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讓一郎去買菸,支開一郎和元子單獨談話是真的?”
一繼:“是,不可能有其他人知道的。一郎已經死了……會不會一郎在生前把這件事告訴別人?”
律師:“如果一郎告訴別人,別人有一定機率報警。即使沒有,檢方能得知這資訊,肯定找到了這人。我看證人表上,只有你的一名主管和一名同事,現在沒有出庭的就只有這位同事,難道……”
一繼:“他們到底知道了什麼?”
律師:“你實話和我說,你是不是殺人了?”
一繼:“為什麼這麼問?”
律師:“很顯然對方有備而來,一步步套你。他剛才沒吹牛,他是東唐的名律師,沒有一百萬請不動他。如果你沒殺人,實話實說。對方不會有證據。”
一繼:“那如果……”
律師:“如果……如果你殺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由我和對方協商。”
一繼:“協商什麼?”
律師:“認罪。我這麼說吧,你死撐到底,最後被將軍,你絞刑的機率很高。性質惡劣,情節嚴重,頑固抵抗,拒不認罪,沒有任何可原諒的理由。如果你認罪,我和檢方協商,檢方在結案陳詞中,會去掉一句很重要的話:檢方因為某某理由,請法官從重嚴懲。檢方的態度也是法官量刑的一個參考標準。我認為要檢方幫你求情那是不可能的。”
律師:“我分析檢方也沒有必勝的把握,所以他前面和你繞圈子。目的要讓你在陪審團中的形象變壞。所以仍舊存在一定協商的可能。”
律師:“你現在要自己考慮清楚,你到底有沒有殺人?你要不要賭一把。”律師已經看出來了,一繼殺人了。
一繼:“賭的贏嗎?”
律師:“我們假設控方一點證據都沒有,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否則控方不可能提出指控。我們是假設,假設控方沒有任何證據仍舊指控你。你不承認自己殺人,但是你之前在陪審團面前的表現已經嚴重扣分。而且接下去,曹百萬一定會有無數的問題問你,他是這方面的行家。最終陪審團會不會裁定有罪,我沒有把握。”
……
賭下去?
律師說的很有道理。但本案例外。正常情況下,檢方提出指控時,必然掌握了一定證據。律師聽聞控方是曹百萬,未戰先怯:自己天時地利人和全沒了。
曹雲使用了本案唯一能使用的漏洞,那就是自己從一郎的母親處獲得元子和一繼會面的部分細節。曹雲沒把一郎母親放在證人名單中,因為如果進入證人名單,一繼和律師很容易推測出一郎母親提供的細節。一郎母親因為和一繼是敵對勢力,其證詞真實性難以塑造。思來想去,曹雲最終決定不讓一郎母親進入證人名單,他打算用奇兵殺對方一個心驚肉跳,措手不及。
如果到了這一步對方還不認罪,那隻好用最爛的C計劃,煽情,詆譭,對比,牽引陪審團的情緒。熟悉曹雲的人都知道,曹雲開始扯淡有的沒的時候,就說明曹雲手上沒牌了。
這本是一個不可能贏的官司,曹雲的出現,最少讓控方掌握了一定的勝率。
但這真的是諸葛明想要的律政署模式嗎?一個好的檢控官不需要多少證據就可以將死沒有好律師的被告,這個結果並不是諸葛明想要的律師屬模式。
……
休庭延長半小時,半小時後再次開庭,一繼承認自己殺害元子。在兩人交談中,元子對一繼不守承諾,繼續虐待一郎的行為表示不滿,明確說明自己會報警。元子和一繼私聊,是希望一繼自首。一繼稱,自己在阻攔元子時,抓了元子衣服,導致元子反抗並且叫救命,心慌意亂的一繼拿起手邊的錘子,打倒了元子。
律師補充,鑑於被告激情殺人,故而請求法官輕判。
曹雲只是讓候補檢控官劃掉了要求嚴懲的那句話。律師沒有做錯,檢方不反對一繼激情殺人的解釋,並且取消要求嚴懲的說明,很大機率上一繼是可以保命的。
這樣似乎就是放過了一繼?
曹雲必須承認本案並不完美,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實際上曹雲最高目標只是一繼當庭認罪而已。
數天後本案宣判,一繼被判22年的懲役。前文說明過,22年接近有期的極限。同時懲役相比監禁在懲罰上要嚴重的多。懲役的意思是,22年中必須被迫進行勞動。監禁可以拒絕勞動,也可以選擇勞動賺取一定的零花錢。
……
越三尺、曹雲加上線上的走叉,三方在私家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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