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四百九十一章 柳暗花明,覆手,蝦寫,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曹雲和歐陽逸,一正一奇。諸葛明要正面應對歐陽逸的問題。曹雲不時抓住諸葛明破綻殺出來,讓諸葛明疲於應付。
曹雲看了眼歐陽逸,回到位置上,諸葛明鬆口氣,這代表曹雲暫時撤退。
歐陽逸看向法醫:“死者是被一槍斃命嗎?”
法醫點頭:“是的,子彈近距離擊中心臟,穿透身體。”
歐陽逸:“按照死者當時的位置看,她是什麼姿勢?”
法醫道:“按照現場判斷,死者應該是站立姿勢,在被子彈擊中後,慢慢坐下來,朝後背靠牆,最終朝左邊倒下。”
歐陽逸:“一槍斃命並不準確?”
法醫點頭:“準確說法是是急速流失體力,但在當時死者還具備一定意識。心臟停止供血,顱腔缺氧,視覺聽覺模糊並停止工作。和擊中頭部不一樣,擊中心臟並非瞬死。”
歐陽逸:“我做刑案有些時間,接觸過不少槍擊案。我發現本案的死者手掌很乾淨。”
法醫:“是的,在大部分槍擊案中,因為槍口帶來疼痛,或者因為疑惑,手會撫摸身體檢視,導致手掌有大量鮮血。不過,也有少部分情況例外。手掌是否有鮮血,不能說明問題。”
歐陽逸問:“本案就屍體來說,是否存在防衛傷?”
防衛傷通常指的是冷兵器或者無兵器襲擊。防衛並不只是防禦,被毆打的意思,包含了攻擊的意思。比如a拳頭打擊b的身體,a的拳頭就會出現防衛傷。透過防衛傷的鑑定可以推測出很多案發時的情況。a受攻擊的部位,受到的打擊力度,方向等。
衍生出來是熱火器防衛傷,當a被b用槍械指住之時,其身體會本能的進行一些無用的防衛。比如側身,比如用手掌阻擋,比如綣身,比如雙手舉起。
法醫當然知道歐陽逸問的意思:“就我對屍檢這麼多年的經驗來看,死者是被突然射殺。突然不代表瞬間,但是包含瞬間。假設a射殺了b,b的屍體和本案死者一致,我會在驗屍報告後寫出個人看法,包含幾種可能。a掏槍後,在b沒有反應過來情況下,a開槍……”
法醫說了很多,法醫很主觀的排除了一個可能,那就是越三尺用槍械較長時間的挾持蔣寒月。
歐陽逸追問:“你的意思是,a已經考慮好要殺b,拿出槍後,沒有猶豫和考慮。”
法醫為難很久:“我個人偏向你的說法。但是就技術層面我不能證明這點,因為存在很多其他的可能。”法醫個人看法屬於偵破線索,不準確,只是提供一個可能的方向。在法庭上是不成立的。
法醫不敢給出技術結論,在歐陽逸的意料之中,但多少還是有些失望。這個問題是為了越三尺的證詞庭辯做鋪墊。
第一仗,技術證人。
透過電燈、電燈開關,辯方加分,但加的不多。總體來說,技術證人的證詞對控方極為有利。這是廢話,如果沒有技術證據支援,控方不會草率提出起訴。
第二仗:被告證詞。
作為被告必須說明案發當時的情況,真假無所謂。但是不說那就是作死了。
越三尺開始說明自己的證詞,也就是當晚的經歷。她完全配合律師,庭上所說和向律師說完全一樣。
第一步:她接到線人葉瀾的電話,前往7號別墅,她接過葉瀾的低倍數望遠鏡看不遠處汽車浮動。大約二三十秒,她感覺頭昏,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第二步:醒來是一個洗手間,燈開著,水衝著她的全身。
第三步:發現洗手間所在的房間沒有開燈,有人死在房間內,她當時並不知道死者的身份,也不知道攜帶的槍械導致他人死亡。
第四步:越三尺手機進水無法使用,出門求救時和巡警撞上。
這也是越三尺最終提供給檢方的筆錄和證詞。這個階段是檢方進攻階段,要揭破越三尺證詞的謊言。
檢方第一位證人,曹雲前女友葉瀾。
雖然是女友涉嫌案件,但是由於女友身份不被法律承認,所以不影響曹雲成為本案的律師。
葉瀾:“我不知道越檢察官為什麼會這麼說,因為當天我根本不在別墅群附近。”
諸葛明問:“當天晚上十點左右,你在哪?”
葉瀾想了一會回答:“我當時住在高山律師所,男朋友工作比較忙,到了八點多時候就出門散步。魏君魏律師扶我送我到律師所大門口。我也沒走遠,就坐在律師所不到三百米的山崖邊看山下發呆。大約十點三十分我返回律師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