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四百九十一章 柳暗花明,覆手,蝦寫,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大潛能行走七公里最少需要兩個小時。回來七公里因為是上坡,最少需要三個小時。葉瀾不可能分身到案發現場附近。”
曹雲站起來,組織下言辭:“葉瀾,我們分手當天,你是八點半到我住的賓館。而根據控方給出的證據,七點有第一輛車也就是你開你的車離開道口。”一隻腳可以開自動檔,只要傷的不是踩油門和剎車的腳。
曹雲:“對不住,律師所竟然沒人注意到你開車離開,否則他們一定會幫忙。我當時因為案子,住在二區的賓館。也就是說,你一個半小時時間從律師所到達賓館。並且還是在早高峰時間……這是不可能的。”
曹雲:“晚上八點之後,在賓館的人就不是你了。很正常,你要麼出去散步,要麼在房間內,沒有人主動和你說話。真的很對不起你,他們甚至有意識的讓你感受到他們對你的嫌棄。你在律師所住了十多天很清楚,早上七點半之前,是不會有人起床的。”
葉瀾道:“我不知道時間,但是我知道我七點不到就離開,去你住的賓館。”
諸葛明道:“曹律師,一個半小時開90公里很難嗎?”
曹雲道:“正常是可以的,但是早高峰做不到。”
諸葛明道:“請看二號證據。”
大螢幕出現違章資料,葉瀾這輛車在第二天早上的違章資料。超速20%,超速50%,闖紅燈兩次。
諸葛明:“按照監控卡口的拍攝,這輛車七點透過律師所道口,七點三十分到達南郊別墅一區,五十分到達南橋。八點十五分到達賓館附近,十分鐘透過擁堵路段進入賓館地下停車場,八點二十五分就到達了曹律師你所在的賓館。葉瀾違章開車的行為肯定不對,不過曹律師你的推測也是不對的。”
曹雲:“我知道,我知道飛奔到賓館是可能的。”
諸葛明:“那你為什麼提出質疑。”
曹雲:“她……當天吃過早飯。”吃過早飯,時間就完全不對了。因為律師所早上七點沒有早飯。怎麼知道葉瀾吃過早飯?這不是在賓館親親了嗎?
諸葛明一怔:“證據呢?曹律師是打算以證人身份出庭嗎?”
曹雲道:“我猜沒錯,你是中途上車……我沒證據。”
諸葛明道:“基於剛才庭辯,葉瀾的證詞是完全能立住的。那麼被告所說自己在案發前被葉瀾邀約到案發現場附近的證詞就是偽證。”
葉瀾看曹雲輕搖頭,似乎在勸曹雲不要再抵抗。
曹雲突然邪魅一笑,讓諸葛明和葉瀾心驚,曹雲將手拿的資料朝桌上一拍,道:“請四號證人,司馬落司馬檢察官出庭。請五號證人,搜查一課課長李墨出庭。請六號證人一課探長桑尼出庭。請七號證人一課探員風雪出庭。”
開庭前拿到證人名單的諸葛明心中納悶,一串和本案基本沒關係的司法人員出庭作證?還有檢察官也出庭作證。這些都是辯方的證人,讓諸葛明心中沒底。但是他們對諸葛明的詢問拒不回答。桑尼告訴諸葛明,不是他不想說,首先是說了不符合規矩,最重要是某人會翻臉。
桑尼還拍拍諸葛明肩膀:不要和他鬥,你還太嫩了。氣的諸葛明想把桑尼一腳踹死,後來瞭解到桑尼的性格和記錄,也就不以為然。畢竟人家是小探員的時候,就敢挑釁李龍,叫板李墨,甚至連法官都不放在眼裡。
但桑尼的那句你還太嫩了,讓諸葛明對這票證人內心發虛。這群人一起上庭作證,沒點尿水撒出來,那就太兒戲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