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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君道:“案件在這兩天發生了很大的轉變,已經不是曹律師你所說的那麼簡單。由於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我拿不到小云的口供。但是根據我和警察的交談,我認為小云很可能咬了金寄。我查詢了小云的情況,發現她有咬金寄的必要。或者說小云沒有退路,沒有其他選擇。”
魏君道:“小云有一位男朋友,未婚夫,打算明年春天結婚。小云在本案中第一個選擇:說明真相,那小云就涉嫌敲詐勒索罪,不僅以後她不能在這行混,而且還要坐牢。第二個選擇:承認自己為了角色和金寄睡覺。這樣其未婚夫不可能會原諒他,必然被業內除名。第三個選擇:小云受到來自金寄的脅迫,稱:如果不從,就將她的角色砍掉。由於小云和未婚夫收入比較一般,兩人規劃買房壓力很大,小云不能失去這次工作。雖然是龍套級的配角,但是因為電視劇又臭又長,她臺詞還不少。我查了,她可以拿到七萬多元的演出費。”
魏君道:“在小婷報警之後,小云只有第三個選擇,那就是咬死別人,才能救活自己。所以現在根本不是金寄願意不願意說明真相,而是金寄懇求真相浮出睡眠。”
曹雲皺眉:“哈……”對涉及的人的立場出現判斷失誤,是讓案件複雜化的原因。第一個判斷失誤是小云和金寄,他們都沒有想到小婷會報警。第二個判斷失誤是小云的立場。本案目前有個最大謎題:金寄換角色並不犯法,為什麼搜查四課憑什麼立案偵查呢?沒有立案,就不會引出金寄牆尖案。難道是越三尺以權謀私?
魏君道:“金寄需要的證人就是呂雲,否則他無法解釋所有的一切。更何況有很多證人證明其進入金寄的房間。可是我有些不明白,有證人甚至稱聽見了聲音。”
曹雲想了一會:“你恐怕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魏君看曹雲吸口冷氣:“你意思是,當晚金寄不僅是和小云商議照片的事,而且還真的交談?”
曹雲搖頭:“我覺得金寄不太可能會這麼做。但是小云有可能想故意誤導大家:我是有後臺的人。千萬不要小看專業表演系畢業的學生。”
魏君:“呂雲是關鍵?”
曹雲:“不,我是受人之託,不能把呂雲牽扯進來。寧可官司輸了,寧可金寄去坐牢,上絞刑臺,也不能把呂雲牽扯進來……葉嬌,這就是壞律師。”
葉嬌忙道:“不,不是。”
顯然她覺得是,但是知道回答‘是’並不合適。
曹雲道:“本案宗旨不是贏官司,是保護呂雲。但是又有矛盾點,做律師必須盡力為僱主服務,不能因為我受人之託就故意讓金寄被黑鍋。兩全其美的唯一辦法:在不用呂雲的情況下,讓金寄無罪。所以資料朝這方面整理。”
魏君道:“證人很多,關鍵是當事人小云。她如果咬死被脅迫,加上證人舉證,考慮到金寄的前科,還有事後金寄的補償。這官司很難打。我更擔心雞飛蛋打,金寄為了自己清白,把呂雲賣了,賣了之後又救不了自己。”
曹雲道:“說真的,如果我知道案情變化……我還是會答應令狐蘭。”苦笑,這種事推脫不了。
魏君問:“切入點在哪?”
曹雲微微搖頭:“在你說明後,我才算基本瞭解案情。現在最難解釋的是:為什麼晚上大家快休息的時候,金寄主動去找小云。”
曹雲發現葉嬌欲言又止,道:“說。”
葉嬌站起來,對兩人點頭:“搜查四課以不可能的罪名刑拘金寄,是不是說明搜查四課目前還沒有把握把案子做成鐵案?”
“你的看法很獨特,很有見地。”還有一個可能,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曹雲沒說穿,走到小黑板處,先寫了金寄名字,而後圍繞金寄寫了,證人,證詞,小云。曹雲畫箭頭道:“假設三個單位全部指證金寄,證據會收集的非常快。四課已經經過了48小時的補充偵查,可以和檢控官接洽,移交案件,開出逮捕令。按照葉嬌所說,很顯然三者中有人出了問題。”
曹雲:“首先是證明金寄進入小云房間,和證明金寄離開小云房間時間的證人。這部電視劇演員非常多,絕大部分是女生,大家都住在拍攝場地附近的板房宿舍內。人多,耳多,這部分的證人會非常多,不會是這部分人出錯。”
曹雲:“第二個單位是:聽見一些聲音的人,按照板房結構,有上下左右四戶證人。小云有心安排,這部分證人也會很多。不會是這部分人出錯。”
曹雲:“有錯應該在小云上,但案件還在偵破階段,還沒有移交檢察官,沒有下達逮捕令之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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