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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茹案庭審正式開始。
沒有新意的由檢控官九尾先發言,陳述案件。這個案件沒有多少陳述的價值,小茹掌握槍支,小茹沒有持槍資格。這兩點就構成了非法持槍罪。再者九尾說明小茹在開槍前,具備有假想防衛心態,因此可判定小茹開槍殺人為故意殺人。
首先雙方就故意殺人進行了庭辯,這個辯題不到兩分鐘就結束了。九尾本就沒有控告小茹故意殺人的意圖,只是程式要求,雙方辯證,由陪審團做出結論。曹雲出具了證詞,說明了當時的情形,在小茹即將喪失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小茹才開槍殺人,不屬於假想防衛,屬於最後防衛。
假想防衛屬於比較生僻的法理,法官特意向陪審團解釋了一番。從法官態度上看,他是完全偏向曹雲這邊,小茹不存在假想防衛。
本案重點在非法持槍罪。檢方沒有太多證據,也不需要太多證據,已經是鐵證,是事實存在的鐵證,被告沒有否認的鐵證。
……
曹雲提問:“被告,你能確定是一把真槍嗎?”
小茹回答:“無法確定。”
曹雲點頭,面向陪審團:“19年其從未接觸過槍械,甚至沒有涉獵過相關知識。她對槍械的認識完全來源於影視作品。從警方提供的證據可以看出,小茹上網每幅圖的比對自己所掌控的手槍。在接受警方審訊時,小茹只確定那是一把手槍。”
曹雲:“根據證人口供我們可以發現,小茹將子彈上膛,保險開啟放在枕頭下。我可以明確的告訴陪審團,這是標準作死的白痴行為。沒有人會這麼幹,從而可以說明小茹根本是一個手槍白痴。”
九尾:“反對,我認為可以反證小茹有使用手槍的心理準備。”
曹雲:“檢控官,麻煩你看清楚證詞。五位罪犯是臨時召集前往小茹宿舍找小茹麻煩。沒有進行長時間的預謀,小茹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們的計劃。有準備?怎麼準備?”
九尾不語,如果她糾纏這一點,勢必回到故意殺人罪的判定上。故意殺人罪的判定就必須否認現場證人的證詞,必須證明小茹是在還有相當大反抗空間情況下開槍殺人。
曹雲見九尾不吭聲,道:“申請負責探員郭小王出庭作證。”
……
小郭出庭,但是他沒想到原本準備的腹稿大都用不上,因為他低估了曹雲,準確說他低估了律師。
小郭說明過程,證明小茹證詞:全家桶藏槍為真實證詞。
曹雲的問題脫離小郭的掌控,曹雲問:“郭警官,是因為我的堅持,所以警方才同意協同調查的嗎?”
小郭:“是的。”
曹雲:“是因為我的分析,警方才能追擊到蝦米大廈21層的嗎?”
小郭:“是的。”
曹雲:“是我發現可疑人員的嗎?”
小郭:“是的。”
曹雲問:“那你做了什麼?”
小郭愣住。
曹雲面向陪審團:“一個小姑娘,孤立無援。假設,假設我沒有調查到真相,那麼結果會如何呢?她真誠的證詞就會成為指證她的武器,會認為她拒不認罪,從重處罰。法庭會認為她胡攪蠻纏,不接受其證詞。且不說她僱傭我的可能性有多大,我很明確的說,我能追擊到蝦米大廈21層,也是存在很大的偶然。因為偶然才讓她的證詞取信於人,這讓我非常後怕。”
……
曹雲:“小茹,你認為槍可能是真,可能是假後,有沒有想過向朋友們求助?”
小茹回答:“他們不信我。”
曹雲:“為什麼不信你?”
小茹:“我不知道為什麼不相信我。”
曹雲看證人席:“請問這件事是真的嗎?”
王老師點頭:“是的。小茹……怎麼說呢?在案發之後,我一直在想小茹到底幹過什麼壞事?反過來看,很多男生都幹過類似的事。我們很容易理解男生在叛逆期,想做一些吸引別人注意,或者是特立獨行的行為。但我們無法去理解女生的這些行為,作為一位女老師,我沒有盡職。這裡必須說一句:對不起。”
“王老師客氣了,你為人師表我們都知道的,小茹告訴我,你是她最尊敬的一位老師。”曹雲不等王老師回應,接著問:“王老師,以你的瞭解,小茹沒有求助的渠道?”
王老師回答:“求助渠道肯定是有,但是客觀上來說沒有比較適合的求助物件。”
曹雲看小茹:“你為什麼不直接報警呢?”
小茹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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