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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他們體毛比較濃密,額角微稍突一點,但卻與現代人物特徵很接近。

不由想起自家老叔說過的話,1991年,佛羅倫斯大學的地質學家俄內斯托·阿貝特開始在離紅海海岸不遠處,厄立特立亞的布伊亞村附近進行挖掘研究。阿貝特發現了一塊100萬年前的人類頭蓋骨化石。

值得提一提的這塊頭蓋骨形狀它是融合了原始人類與現代人類的特徵,阿貝特稱這塊頭蓋骨所屬的原始人為“布伊來人”,這是最顯示現代特徵的一塊頭蓋骨化石。而在此之前人們發現最早具有現代人類特徵的化石僅為六七十萬年。

阿貝特發現的頭蓋蓋卻是屬於100萬年前,如果說來,人類早在100萬年前就活動在地球上了。

吳熙月深想的目地是想搞清楚自己到達是身處那個時代的原始社會,結果悲催發現……她發現的疑點越多,尼瑪越來越不清楚自己到底穿越到什麼時代的原始社會鳥。

4500萬年前最早的原始人類是坦曲人,170萬年是元謀人……,臥槽啊!她究竟是穿越到4500年前呢?還是僅早於100萬年前與現代人類特徵很相似的“布伊來人”?想到腦袋都痛起來。

可憐沒有多瞭解點原始人類原始,不然也不要如此苦逼糾結她穿到什麼時代了!

不過有一點她是可以排除的,那就是她不會是石器時代。尼瑪這裡什麼石器都沒有,莫河一帶再怎麼落後,再怎麼貧困,打磨石器只需費點力氣,又不需要用食物交換怎麼著也會有幾個石器出現吧。

但這裡沒有,所以,不是石器時代,尼瑪也不是什麼舊石器,新石器時代。

抓狂了……260萬年是舊石器時代,……噗,尼瑪似乎她是穿到到260萬年前?或是更久更遠的時代了?然後,其實是260萬年前,人類已經進化得非常好了。但不是說是全部,只有小部份人DN基因鏈條突變才會比一般的人類要完美許多。

比如蒼措部落,格里部落兩個部落的男人,女人就是進化非常完美。

而布阿部落族人似是進化失敗了點,長得不能說是帥,但五官也是比較硬朗。只是……毛髮多了些。

吳熙月妹紙在心裡糾結到腸子都要打結,依舊無結。遂,惡狠狠放棄道:“尼瑪姐兒不想了!又不是史學家她糾結個毛啊,好好留著小命,穿不回去就在裡生活,能穿回去姐兒就當這是國旅遊!”

又在腦補了下,“說不定尼瑪還是在三疊紀以前呢!臥草,早於恐龍出現時期。甩頭,反正沒有人可以證明三疊紀以前有沒有人類出現對吧!地球都損過重造過……,丫丫的,更說不定好久好久好久幾百個億以前人類比現在還要發達呢。去年,美國都在火星南極區域發現大量冰凍水存在的跡象,真真是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吼!”

噗……,腦補過頭啦。

只是分了一下神,吳熙月森森發現她的四周站了起碼有二十幾個布族部部落的男人,一邊都是一群中年男人,另一邊都是一群小夥子。需要摸著良心說句話,小夥子比中年男人帥氣許多……。

嗯,應該是進化過後才帥氣許多。

中年男人一看就跟原始野人差不多,蓬髮撲面,眼神兇戾,五官微平。全身上下也就是系在腰間的獸皮群挺新的。臥槽!她對中年男人不感興趣……。

“哦,想不到啼還是趕回來了。哈哈哈,不知道你的好兄弟芒現在怎麼樣?應該也差不多快死了吧……。”中年男人散開一點,一個身材微肥,五官生得格外兇蠻的男人慢吞吞走過來,他臉上帶著笑,卻讓人感到笑容裡壞意。

啼站在最前面,面對莫河最為兇殘的傢伙,他清峻的臉上神色淡淡,“多謝你掂記,芒還不錯。”

一旁邊的匡冷地笑了下,接著回答:“芒應該不用多久就會想起是西瑪帶著兩個男人傷了他。哦,對了,你還不知道芒現在很生氣吧。你是老人,知道芒一向是不吃虧。以格里部落的實力,我想用不了多久,老庫,你會很傷腦筋。”

老庫眼裡閃過一次戾色,臉皮抽扭了下,視線掃過蒼措部落的男人們,皮笑肉不笑問起來:“神粉?不是說要給我們巫師神粉嗎?怎麼我沒有看到。”

“錯,不是給。而是交換。”啼雙眸沉冷,沉靜如湖水的目光落在一言不發的剋剋巫身上,“巫師,你的食物在哪裡?”

老庫像是才明白一般,驚詫道:“食物?什麼食物?”他又轉過來沉著聲音問起剋剋巫,“巫師,他們把神粉獻給你,還需要你拿食物交換嗎?”該死的剋剋巫!食物不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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