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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哪有什麼聰明人,面對槍居然也耍愣,不知道慫,這就有些難辦了。
華夏畢竟是法治社會,就算他們有持槍證,通常情況下也不願意隨便開槍。
再華夏,一旦動槍,爭議就會很大。
曾經有一個神經病拿磚頭去砸一輛運鈔車,最後忍無可忍的押運員將此人擊斃,本來合法的一件事,成為新聞之後,就引起軒然大波。社會上對於押運員的批評滾滾而來,最後押運員被辭退,還被關了一段時間。
甚至於有警察的神槍手擊斃了劫持人質的犯人,也受到了民眾的質疑,在民眾看來,警察就應該上去一招吸星大法把人質吸走,然後一招乾坤大挪移奪走歹徒的兵器,最後用太極拳溫柔的將歹徒制服。直接擊斃歹徒?太殘暴了!
這種社會輿情之下,走正規路子的人,都不會輕易動槍。
其實鳴槍警告,麻煩就已經很大了,少不得要被警方傳訊,解釋一下。如果用槍殺人或者傷人的話,一旦被那些倒灶的狗屁記者知道了,怕是會利用現有的素材編個勁爆的新聞出來。到時候,就是無窮無盡的麻煩纏身,光是想一想,就讓人覺得頭皮發麻啊!
保鏢們猶豫不定。
景如龍卻知道情況不對了,他們的遲疑,大大降低了槍械對於這幫人的威懾力。而且華夏禁槍太久了,普通人對槍的認知就是遊戲和影視劇,那裡面的槍的威力小的可憐。如果啊美國的話,由於不禁槍,人們對槍的威力有著充分的認知,反而一遇槍就慫了。
在紐約治安最混亂的時代,普通人出門都得帶二十美元,就是怕走到僻靜的巷子的時候遇到持槍的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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