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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小時過去……

在病房早就坐不住的某人跑到沈菲的辦公室,換好藥之後,她人並沒有回到病房。

她拿著車鑰匙來到地下地庫,不停重複地按開鎖鍵尋找車。

最後回應她的是一輛女性專用車“小甲蟲”,今天的文墨沒有穿病號服,也沒有穿男裝,而是恢復了一身半年前的女生著裝。

“長髮飄飄”的她散發著與男裝時截然不同的魅力與成熟。

車很快離開醫院區域,駛向繁華的路段。淡淡妝容下的她露出往常般的笑容。

昨天晚上她收到了路景風的訊息,手銬的持有人已經找到。今天將會去審問具體情況,文墨想著反正閒著也是閒著,那就跑出來做個“看審”的。

車停在警局的來訪客人停車位上。預防萬一,她戴上一個無度數的眼鏡來阻擋一下外人看自己的視線。

文墨假裝不認識路,透過保安的帶路“摸索”到路景風的辦公室。

看著眼前那熟悉又陌生的造型。“你怎麼沒跟我說你會女裝?”

文墨撐著桌子,指著他。“什麼叫女裝,我本來就是女的,好不啦。”

路景風把手放到太陽穴旁。“sorry,我給忘了。”

“你……別扯了,什麼時候開始。”

“一直都在等你而已。”

“那走吧。”

路景風帶著文墨走到審問室隔壁的房間——聽審室。

透過玻璃,文墨清晰看得清楚這位警官的樣貌。是之前她和路景風在陽臺聊天時遇見的那位林警官。

“當時我一看他就不是什麼好人,結果還真是。”

路景風站到她隔壁,整個聽審室只有他們兩人。

“上次在酒吧,就是他的手下搗得亂,搞得我們前功盡棄。”

“這個我記得,當時有人在身後開槍才解救了那兩個人質。”

“嗯。”

路景風有些好奇。“那時候你不是在任務嗎?怎麼跑過去酒吧?”

“這個嘛,僱主要去難道你還能說不?”文墨也懶得解釋太多,這件事一匹布那麼長。

“我看你僱主也不像這樣的人。”

“哼,知人知面不知心。”凌旭桀表示冤枉。

此時路景風的手下走進審問室,手裡的證物袋裡面拿著曾鎖過自己的手銬。

文墨慢慢靠近玻璃,想要更清晰地看到他的表情變化。

警察把手銬放到林隊長面前,問。“林隊長,請問這個手銬你眼熟不?”

“手銬不都長一個樣,誰還能記得住?”

“可手銬裡的編碼,你肯定熟悉了吧。”

林隊長繼續狡辯。“這個東西半個月前就不見了。”

“身為警察,你的手銬不見了你不上報記錄的嗎?”

“我每天要處理那麼多的案件,審那麼多犯人,我很忙的。像你們這麼閒的審問自己同事?有腦子的都會想到用這個暴露自己嗎?況且受害人是確定這個東西鎖的他嗎?”

警察將另一份報告遞給林隊長。“林隊,這個是手銬的血跡反應與受害人是一模一樣的。”

“我都說它不見了,不給是被壞人撿走拿去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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