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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不是?”
葉若黎覺得毛劍在無理取鬧:“毛劍,對於孩子,還有這個家,我的付出一點都不比你少,你別抓住一件事兒不放,行嗎?”
“你是不是覺得我在冤枉你啊?”
“你當然是在冤枉我。你要是這麼不信任我,咱們立馬就復婚。”
“復婚?我可不想功虧一簣,到時候弄的自己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那你不許再冤枉我。”
毛劍說完氣呼呼地轉身上了樓,臨走還不忘說一句:“我真希望我是冤枉你了。”
毛劍自己都不知道,潛意識裡是不是因為自己和馬瑞涵的事,被葉若黎抓住了把柄,才對葉若黎陪柳森在醫院過夜表現的這麼過激,葉若黎就更不明白了,毛劍為什麼要如此小題大做,難道都是假離婚惹的禍?要是這樣的話,還要什麼房子,趁早,把婚復了,省得大家都不安生。
《城·事》二十四(1)
本來毛劍是想跟馬瑞涵好好談一次,做個了結,可不能讓自己的生活這麼亂下去,房子下來後,順順當當地跟葉若黎把婚一復,一家四口,換個大房子,好好生活,像原來一樣,可是那天晚上他怎麼就把自己整醉了?醉也就醉了,還跟馬瑞函去了她家,甚至還上了床,幸好關鍵時刻他清醒了,才免犯大錯,可看到馬瑞涵淚眼婆娑、嘴裡喃喃地說:“哥,沒事兒,我真的不在乎,真的,我也不會再像以前那樣纏著你。”他還是沒把握住自己,把馬瑞涵攬在了懷裡,雖然他控制住了自己,沒讓自己再往前走,但他還是覺得自己既對不住葉若黎,也對不住馬瑞涵,因為跟葉若黎是有約定的,房子一分下來就要復婚的,所以他雖然離了婚但不是真正的自由人,不是自由人還要跟別的女人這樣,不就是不正經嗎?而明明知道,自己不可能跟馬瑞涵結婚,還要跟人家親熱,又摟又抱的,這不是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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