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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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結局而感嘆不已。他們的感嘆,在某種意義上,或許又意味著這個案子第二個階
段的開始。
劉佔成說:我有功
將軍俑頭案過去四年之後的一個晚上,在秦俑博物館院中一間極普通的平房裡,
我見到了在將軍俑頭案中受處分的秦陵考古隊隊員劉佔成——一條30 多歲的壯漢。
也許常年的田野考古生活才使他的臉看上去有些粗糙和黑紅,但從那雙烏黑明亮的
眼睛和魁梧的身材看去,又不失為英俊威武,這是一個典型的關中漢子。
我本打算了解一下整個案子的細節,可他卻抱給了我一堆油印和手寫的材料,
我順手翻動著。
“這是我這些年上訪的材料,你先看看吧,我要告訴你的可能大多是關於我個
人的事。”他說。
“你還在上訪嗎?”我問。
他點上一支菸,深深地吸了一口,又吐出濃黑的霧,望著我說:“上訪,一直
在上訪。有些好心的人勸我,事情已經過去了,就算了吧,不要再費腦筋,點燈熬
油地寫材料了。你再反映也是枉然。但我不相信,光天化日之下,怎會翻白為黑?
我就不相信沒有個包青天,找不到個說理的地方。我記得1987 年法制報曾登過一
篇《法律作後盾,農家勝官家》的文章,說的是淮北市公安局侵犯公民民事權利,
受到了法律的處罰。我感到社會主義的法律還是公正的。作為我個人,將接受任何
公正的處理,但也決心同任何不公正的處理作鬥爭。”“你感到對你的處理在哪些
方面不公正?”我問。
“我認為首先是侵犯了我的公民名譽權。1987 年6 月29 日,在未落實任何
問題的情況下,因將軍俑頭案,省文物局就宣佈讓我停職檢查,這是不合乎情理的。
事實是,我作為考古隊的一名普通隊員,在將軍俑頭案問題上,不但無任何責任,
而且是有功人員。”這個說法令我在感到新鮮的同時,也吃了一驚,一個有功的人
何以又受到處分?吃驚過後,又增強了我要聽下去的興趣。
“之所以我說有功,是在2 月18 日早案發後,是我首先組織報案,派人保護
現場和派人去西安向屈鴻鈞瞭解情況的。2 月25 日,又是我第一個核實案情,及
時向所領導人彙報的,2 月26 日,還是我對放置雜品的倉庫進行認真檢查,最後
從事實上落實將軍俑頭確實被盜的。這一切,足以表現一個普通考古隊員、業務幹
部對國家文物的高度責任心。而文物局黨組竟不顧事實,顛倒黑白,冤枉無辜,打
擊有功者,宣佈讓我停職檢查。至今我也不明白,這到底是為什麼?我一無任職,
二無問題,停的什麼職?檢的什麼查?難道積極報案、負責就有罪嗎?
“由於局黨組的錯誤決定,使我不明不白地接受停職檢查,遭受冤屈竟長達七
十餘天。在那段時間裡,我揹著停職檢查的黑鍋,精神上受到極大折磨,人不人,
鬼不鬼。不能正常工作,無法搞業務研究,同志間的正常接觸和交往也受到限制,
連家屬的思想上也帶來了沉重的負擔,並在相當廣的範圍內造成極大影響。我總覺
得,我黨在對人的問題上歷來是相當慎重的,我認為局黨組宣佈讓我停職檢查的決
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條文規定,嚴重侵犯了我的名譽權,
侵害了我的人格尊嚴。
“文物局所派來的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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